【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现在破产又回头,你就是渣女本渣。】
空间精灵小九是只漂亮的兔子精灵,此时跟个怨妇似的絮絮叨叨,沈楠不用看它,就知道她此时肯定是抽动着它的三瓣嘴,呲牙咧嘴地在瞪她。
“哎呀,安啦安啦,我以前那是忙,怎么能说是抛弃你呢?”穿好衣服后,沈楠才感觉自己暖和了些,边穿鞋子边和自己的老伙计逗笑。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休息了那么久,可得给我争气一点,我还得靠你发家致富呢。”
【发家致富?我有沃野千里,可你敢把种的东西拿出来吗?连打掩护的银子都没有,我可怎么争气。】
“这个……”沈楠提鞋的手一顿,“我今日要去县里当衣服,回来就有钱了,等着哈!”
原主来的时候穿着一身大红喜服,这喜服不经穿,还不如买了换钱。
嘁!
小九拿掉自己兔脑袋上的蜘蛛网,翻了个白眼。
它在得空的这几年可搜罗着看了不少种田文,那里面的恶婆婆,可是从来不把媳妇儿当人的。
想藏私房钱,被发现怕不是要被打死。
不过被打也是活该,谁让她始乱终弃,小九愤愤地想。
将喜服和头饰装好,沈楠刚要抹黑出门,门开了。
“呀,三嫂醒了,我刚说要叫你呢!”顾小荞端着热水进来,点燃了桌上的油灯。
顾小荞今年十七了,和原主同岁,长得很顾家人,身材高挑,眉清目秀,浓密的头发梳个双丫髻,纵使穿着暗色的粗布麻衣,上面打满补丁也难掩姿色。
只是这丫头过于内向,在家里还好,在外面总是畏首畏尾的,而且她似乎很怕见人,但凡有人来家里,她都待在房里不出来。
顾家人都挺开朗,也不知她是咋了?
“嫂子,你看我干啥?”顾小荞燃了灯,抬头就见沈楠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她看。
“没事儿,就是觉得荞荞好看。”沈楠笑道。
顾家人长得都不差,顾母虽然年岁大了,眼角眉梢都有了皱纹,平日里还总板个脸不爱笑,但也能看出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
顾老大和顾大嫂成婚多年,已经快有第三个娃娃了,但容貌也是拔尖的,两个娃娃若是养胖一点,也铁定是粉雕玉琢的。
顾三郎就更不用说了,虽然左脸有条疤,从下颌一直延伸到眼角,但在沈楠看来根本无伤大雅。
她甚至觉得,那道狰狞且触目惊心的疤痕,不但没破坏他的容颜,反而给他增添了几分野性的美,就像雪域高原上的狼王,危险中带着诱惑,孤傲且迷人。
只是可惜,那人对她一直冷冷的,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原主之前让他颜面扫地,所以还在生气。
“三嫂,我发现你跟前几天不一样了!”顾小荞被夸了,红着脸抿唇笑。
“那不一样?”沈楠有几分心虚。
“说不上来。”顾小荞偏头想了想,“好像更开朗了些。”
前几日她总是拉着个脸,家里的活倒是抢着干,但就是不爱笑,总觉得憋着什么坏呢。
这是他娘的原话。
至于说打趣开玩笑,那就更不可能了,可如今,她们倒确实像一家人了。
“害……”沈楠笑着打哈哈,“之前那不是不熟嘛!我刚见你的时候,你不也不爱说话嘛!”
顾小荞点头,倒也是这个理。
沈楠在这边洗脸,那边的顾三郎和顾云郎也起了。
还有七八日就是春集了,需得到县衙交佣钱,正好家里的米也没剩多少,得买些回来。
“米面啥的不用你操心,哪里便宜你大哥门儿清,你今日主要是要陪着阿楠去绣坊挑块好看的料子回来做身衣裳。”顾母从箱底里拿出钱袋来,数了买米面和交佣钱的银子给顾云郎,又额外给了顾三郎一百文。
“你俩虽还没成婚,但既然人家诚心和你过日子,该有的还是不能少。”顾母叮嘱着。
沈楠到她家来,穿的是一身喜服,所以这几日,她一直穿着顾小荞的旧衣服。
“娘,不用了吧!”顾三郎推辞。
“咋能不要,总不能让阿楠老穿小荞的旧衣服。”顾母将银子强塞给他,“咱家虽然穷,但也不能太委屈了人家,去,挑块颜色鲜亮一点的,最好是红色的,穿着也显喜气。”
顾老爹死了才半年,所以顾三郎没法结婚,但新媳妇进门穿个红衣服还是要的。
农村人,没那么多讲究。
顾三郎说不过自己的母亲,便只得不情不愿地将银子收下。
“人家好歹是诚心要跟你的,你也对人家好些,别总板着个脸。”顾母提醒。
她这儿子什么都好,就是在为人处事上稍微差些,明明是好心,可因着他不太爱笑,搞得好心都成了恶意。
“是。”顾三郎点头,随即又想到个事儿,“娘,楚暮还说让我去灵山寺给他求个平安福来着,他最近老走背运,自己又脱不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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