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想要调离这里,也没那么简单,他总不能去找那个黑帮老大说,我干这个觉得太无聊了,你给我换一个活,那他恐怕真的得不及格了。
于是在某一天,布鲁斯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他把一个夜总会看大门的黑帮成员打昏了过去,成功让他回家休养,并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工作岗位。
在夜总会做保安就要有意思不少了,这里来来往往的人阶层差距很大,必须有一双慧眼,知道要对谁凶狠,对谁恭维,知道谁能进,谁不能进。
而布鲁斯之所以还会在底层踌躇这么久,就是因为,他需要观察,需要观察哥谭黑帮各个阶层的外貌差别,为接下来的计划做准备。
而在经历过几天工作之后,这里的人来人往让布鲁斯总结出了不少的规律,尤其是外貌打扮方面的。
最底层的混混就跟他一样,戴个墨镜,穿个夹克,穿着靴子,嘴里叼着烟,手上拿着枪,往街上一蹲。
眼睛瞟往左边瞟右边,没事就把枪的弹夹退出来数子弹,一来人,就把弹夹上上去,发出响亮的“咔嚓”一声。
再高级一点的,就是小黑帮的核心成员,但打扮是差不多的,只不过正式脱离了街边混混的范畴,看起来就更有正事干一点。
分辨这两种人,主要靠不同的神态,前一种喜欢乱转眼珠,没事就撇撇嘴,露出一副“你敢找茬我就让你好看”的表情。
而后者,因为已经担任了一些领导职务,但其实总是承担脏活累活,往往是匆匆忙忙的,和人打招呼,还没等对方回应,就已经走过去了,脸上有难以掩饰的疲惫神色。
小黑帮的头目,也有很大的特点,他们的身上会有一些伤疤,因为要到达这个阶层,肯定得流血,他们也有一套或两套正装,但平常不会穿,就算穿出来也会显得比较廉价。
布鲁斯看不出来西装的具体价格,但因为常年身穿昂贵的西装,他能够分辨出对面的西装是不是便宜货,如果是的话,就说明了,他应该是个小黑帮的头目。
到这为止,还是简单难度,靠看就可以看出来,可是再往上那一堆黑帮老大就不好分别了。
从小黑帮头目往上,到十二家族成员往下,黑帮的高层们打扮都差不多,走哪都是一身深色西装,配擦到光可照人的皮鞋,偶尔会戴深色或茶色的墨镜,手里还有雪茄。
来夜总会的时候,往往会开着一辆黑色的老爷车,车停在地毯之前,坐在副驾驶位的保镖头子,会先下车,指挥后面的小弟在地毯旁边站好,司机最后下车,下车一定先打伞,面向车的后方,打开车门。
皮鞋一定比人先出来,在地上站定之后,原地跺一下右脚,左手整一下领带,大跨步往前走,路过门口保安的时候目不斜视,队尾最后一个保镖,留下来检查请柬,登记身份。
从统领五六个小黑帮的大黑帮头目,到东区十三条大街的老大,装束、行为、神态基本一致,就连动作都整齐划一。
布鲁斯简直怀疑,他们是不是在哪里统一培训过?就连下车的那一下跺脚,节奏都把握的一模一样。
在门口站了几天的岗,和另一个站岗的兄弟混熟了,布鲁斯才知道,哥谭从上到下的每一个黑帮头目,就没有不模仿教父的。
据说,这是教父年轻时候的行为习惯,而教父会有这个行为习惯,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帅而已。
但这却让布鲁斯感到有点疑惑,你说,要是哪个小天才脑子灵光,参透了这种行为模式,用同样的一套连招混进来,那该怎么分辨?
布鲁斯就这个问题请教了自己的那位同事,而那个缺了两个门牙的同事,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说:“你还真是个楞头青,这点事都想不明白。”
布鲁斯表示自己虚心求教,又说了两句好话,对面果然全秃噜了出来,他说:
“在哥谭,你不当黑帮老大,哪里来的车和保镖?就像咱们两个,要是能弄到这样好的车子、这么强壮的保镖,那不就是黑帮老大吗?”
“换句话说,你都有车有房有人了,让你进去又怎么样?放着好日子不过去当杀手,掏枪杀人,疯了吧?”
布鲁斯想了想,确实也是这个道理,你都有资本伪装成黑帮老大了,那你不就是黑帮老大吗?
当然,也有可能会有富豪伪装成黑帮老大,但是,富豪有什么理由去伪装成黑帮老大?富豪都已经那么有钱了,干嘛还要刀口舔血、天天拼命?
豪宅住着,豪车开着,雪茄抽着,每天醉生梦死不好吗?
布鲁斯认同的点了点头,觉得十分有道理,然后转头就去弄了一辆黑帮中常见的加长豪车,和一身昂贵的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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