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有这种惯性思维,会不会别人也有惯性思维,我以为十号不是富商,但其实他就是富商?”
李正挠头,为自己刚才昏昏沉沉的想法找借口。
“十一号发言。”
“感谢前面的十号兄弟没有怀疑到我头上,因为二号确实不是我杀的,我甚至都不带刀。”
好的,十一号大概率带刀。
李正点头。
这种话听起来就欲盖弥彰,越是强调自己不带刀的人,越有可能带刀。
特别是前面有人曾提过他,怀疑他的情况下,他这时候强调自己不带刀,就有一种急于让自己更符合对方所说形象的意图。
除非十一号现在拍个身份出来。
不过显然,这轮狼坑没打到他身上,十一号不可能拍身份。
因为没必要。
“我说一下我离开法院之后去了哪吧。”
“开会前一秒,我在理发店里一个人呆着,因为外面起雾了,我也不该出去乱走。”
“从走出法院大门之后,我就一个人都没看见过,包括在我前面离开法院的九号还有二号。”
“因此,在我这里有个疑点,或许能佐证杀死二号的真凶是九号的说法。”
“从法院出来只有两条路,一条往银行走,一条往理发店走。”
“我去了理发店方向,却没有遇见九号和二号,说明他俩都选择了去银行那边……”
“走同一条路的人,是不是最有动手杀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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