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团长,全部在这的人名都已经记上了,共一百....”
“一百五十三,干的不错,拿你那份吃食去吧。”
孟烦了有些错愕的听到王永初的回应,这位团长真乃神人也,从头到尾这么多人还真让他记明白数了。
当年的岳鹏举能记住自己手下的每个将士么。
转念一想,岳鹏举的功绩传颂千古,自己上来那眼前这位与他对比。
真不知是贬了赵宋中兴四将之首,还是抬了眼前的中校团长之臀。
那边的空地上,记完名的溃军们七倒八歪的躺着、坐着、站着、蹲着,咀嚼着猪肉和罐头牛肉(迷龙扔进去的)。
有的人吃得太快噎到,在那里直打嗝,眼见喘不得气,却不忍心吐出来,猛敲胸口往下顺。
有人想要多在嘴里打转,尝一尝肉味,又唯恐吃得慢啥都剩不下来。
实际上他们多虑了,看到来的人越来越多,王永初让阿译又买了不少材料,足以再让他们吃好几顿。
“咋样,味不赖吧,我正经东北厨子东北菜,还喂不饱你们这群兔崽子了。”
迷龙端着碗,他是这群人里吃的最斯文的,因为他并不像其他人那般饥饿。
比起果腹,他作为厨子的同时,还在等待食客们的阿谀奉承。
不辣没回应他,闷着头往未尽的碗里继续添菜。
在云南这地界,东北老天爷也许真开了眼,这顿猪肉炖粉条味道真不错。
猪肉咕噜着翻腾,五花肉清晰的分开油脂和瘦肉,粉条清澈透亮,在汤中像飞舞的银蛇。
白菜的清甜跟酱油的咸涩纠缠在一起,吃到嘴里层次分明。
王永初的评价就简单多了,这帮人饿的都快成狗了,你给顿啥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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