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章 赴会(三)_小说兵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加入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11ei.com

“这第二条嘛!……”苏正涛说着话,拉着长音,把头转向了刘参谋长那边。

刘参谋长忍不住接过了他的话去:“第二条,就是不能把我们的军官和家属分开,要允许骑牲口,还要保证官兵们的安全,他们的财产不受侵犯!”

听着刘参谋长的要求,张义笑出了声来,连连点着头,道:“这一条好说,呵呵,我们是人民的军队,三大纪律八向要注意里就有这么一条那就是优待俘虏,我们对俘虏的政策是很宽容的,这也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呵呵,你们第九军里相信也应该有被我们抓过又释放的俘虏吧?不信你们可以去问问他们。”

张义随口的应答,也就是为了打消对方的顾虑,但是在苏正涛听来,却好象是在说自己。他就当过解放军的俘虏,那还是在当年的孟良崮战役的时候,当时他是整编七十四军里的高参,此时听着张义的话,他不由得有些脸红起来,如果说那个时候是第一次被俘,那么这一次虽然与上一次有所不同,但是如果还要打将下去,顽固到底的话,其结果必定是一样的。

只听张义还在接着说着:“前几天,元江战役的时候,你们的汤司令跟第八军的曹军长都被我们在战场上俘虏了,我们不但没有杀他们,还没有虐待、没有侮辱他们,尊重他们的人格,不搜腰包,而且在生活待遇方向还特殊地照顾他们,当天我们战士们吃的是炒花菜,而给他们专门做了牛肉炒花菜!呵呵,他们是俘虏尚且如此,何况我们是和平解决呢?”

在场的人听着这话,都有些喜形于色起来,便是连态度傲慢的刘参谋长也连连点着头,想来他们都相信了张义的话。的确,对于能够吃的什么菜都说得一清二楚,这样的事情定然不会有假的了。张贤却有些奇怪,自己的弟弟并没有参加元江之战,却为什么会知道如此多的细节,想一想就算是刘兴华跟张义关系再好,也不至于会把吃什么饭告诉他吧?不过,转念又一想,他不由得哑然而笑,在墨江的时候,张义跟滇桂黔边区纵队的那个团有过接触,那个团参加了元江的战斗,虽然只是赶上了一个尾巴,但是战士们之间发发牢骚也是有的,他自己就曾经听到过一个那个部队的战士就说他们吃的还不如给俘虏吃的好的话。

“至于你们的家属!”张义想了一下道:“在当日的墨江那边,我们就已经捕获了一些,但是你们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封建王朝,还要搞诛九族、充军发配的,就算是发配,这里已经是边疆了,还能发配到哪里去呀!”他说着,自己先笑了起来,在场的人也都笑了起来,却又都竖起了耳机,继续听着他的话:“你们的家属,我们专们派人护送着安排在了墨江城里,这一点请大家放心!至于你们在这里的随军家属,骑牲口的问题,我们可以想办法尽力满足,但是你们也知道,这里是山区,便是找也不容易找到多少牲口的!”他说着,对着大家道:“我这么说,不知道你们满意满意?”

在座的诸位都点着头,那个一脸铁青的刘参谋长的脸色也缓和了下来。

“既然这个条件没有问题,那么就请讲你们第三条吧?”张义问着。

“嗯!”苏正涛点了下头,这才接话道:“我们弟兄们都同意和平解决这里的问题,但是又都说得有一个名义!”他说到这里,故意把话停住了,没有进行下去。

“要什么名义?”张义问道。

“要算起义,不能叫投降!”苏正涛一个字一板地告诉着他。

张义稍微愣了一下,已然明白,这些人实际上要的是一个待遇问题,起义与投降那是两种性质的问题,当然是两种不同的待遇,起义是主动的过来,而投降却是被迫的,这就好象是法律上所说的主观意愿与被动意愿一样。在这个时候,苏正涛要求用起义这个名义,却有些得寸进尺了。

便是连张贤,在这个时候,也摇着头,他这才发现,自己的这个老朋友脸皮很厚!不过,站在他的角度上来看,为了能给大家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在这个时候厚点脸皮也有情可原了。只是不知道面对这种要求,张义又是如何来应对呢?再说,这种事情,也不是张义可以做得了主的,这群国军官兵归顺的名义,只怕上面早就有了定论,只是在这个时候,是要看张义有什么办法能够让这些人抛弃幻想,来接受刘兴华的定义了。

张义已然成熟了起来,并没有马上答话,微微考虑了一下,然后冷冷一笑,道:“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怎么可能叫起义呢?要是你们这样也算起义,那么卢汉将军的起义又应该怎么叫呢?”

苏正涛有些脸红起来,想一想在卢汉将军起义的时候,他正会同第八军、二十六军攻打昆明,在汤尧手下的这些将领里,当时他是打得最卖力的一个。

刘参谋长不由得站了起来,大吼着:“必须要算起义!这一条我们一定要坚持!”

“是呀!”连李副军长也跟着叫道:“一定要算起义,否则,我们宁愿战斗到一兵一卒!”

“嗯!”姚副军长也点着头:“要知道,你们共军目前在这里的兵力并不算多,而且连火炮都没有,便是连重机枪也没有几挺。而我们国军方面,至少还有一个师的精兵,武器装备上也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如果继续打下去,对贵军也未必有利吧?”


      手机版阅读网址:wap.11ei.com

加入书签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