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为期三十天的打杂生活,为了庆祝我重获自由,并且顺利拿到那该死的三个学分,我便提议跟慕阳一起夜店嗨皮。
我放肆在他眼皮子底下嗨,他不光拿我没办法,喝醉了还能给我送回去。
“喔喔喔!!!”音乐一停一响,大家也跟着扔掉了大脑,随心所欲的摇摆。
有的人喜欢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有的人喜欢路一只手摇头晃脑,幸亏有音乐带节奏,音乐一关跟磕了药似的。
“走嘛!去舞池!”
慕阳任由老婆仔牵着自己往人群移动。
这个假正经的臭脸男,明明很喜欢慕斯在自己怀里扭来扭去,还拧着眉头,搞得跟自己很勉强在配合人家似的。
然而他忍不了多久就破防了,慕阳下意识地上手,托着老婆仔些许肉肉的腰间,脸上溢出的笑容像撒了糖一样的甜美。
这就叫近墨者黑,他被带跑偏了,脑子一热也喝了不少子弹杯的伏特加,粉红玛丽是被老婆仔用嘴强喂的鸡尾酒,俩人玩疯了也就没了节操。
DJ还蛮帅的说,我老公也不差。
压抑了小半年没泡吧,在这灯红酒绿的气氛下,音乐的躁动带动了我内心的狂热,一时兴起,我把伏特加倒进了威士忌酸。
慕阳去了卫生间放水,隔壁的小鲜肉跑来敬酒,我一口闷。
然后…
我就断片儿了。
或许是因为有慕阳在,以至于我这般无所顾忌的。
等我再次醒来时,周围是陌生的装潢,也就是说,我人已经不在夜店了,在酒店。
头超痛的,感觉太阳穴都要被连根拔起了。
睁眼确认枕边人是慕阳后,我便松了口气,也不在乎自己什么放荡的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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