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沈洵先天不足,自幼多病。能娶妻生子,好好生生活到如今这把年纪,按太医令孔德正的说法,该是老天眷顾。他这一辈子求的不多。安稳富足四个字,他最喜欢一个安字。当初皇帝封阿离为长乐郡主,他一直觉得这个封号是极好的。长乐无忧,长乐无极。若无意外,他该就做个闲散王爷,喝喝茶,下下棋,赏赏花,守着一双儿女悠悠度日,再无所求了。
可就因为一个人,一切平静全都被搅了个乱七八糟。广宁王萧弘,自幼孤苦,少年从军,镇守北境一十一年,军功赫赫,被民间奉为战神。传得神乎其神的人物,全然不似传说中那副青目虬髯的模样。那张脸,多了几分男儿的硬朗,少了些许女子的柔美,余下的,几乎和二十多年前的白马将军虞红莲一模一样。尤其是那双眼睛。沈洵从未想过这世上还会再看到这样一双黑如夜空的眼睛。天子扶他起身的一瞬,旁人或许看不出来,沈洵却看得出皇帝满面极力掩饰的惊愕。红莲虽死,便是无人再提她的姓名,一样无法抹杀关于她的记忆。一国之君,用二十多年时间去遗忘一个人,到头来还是败得彻底。如果这一切都是巧合,他真该叹一句,“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可若一切并非巧合,只怕安稳的日子,就真的要到头了。
令他忧心的,除却这广宁王的身世,还有皇帝赐婚的旨意。虽猜不到天子接下来会做什么,但若无意外,宫中赐婚的诏令不出几天就会送到府上。阿离若是嫁了,就也彻底搅进了局中。从宫中回府,他一路心神不宁。
马车在魏王府门前停下。雪天路滑,沈洵每一步都走得分外艰难。魏王府典军陈大勇沉默着如往常一般扶他回了书房。沈洵看了他一眼。他们相识已久了,久到只一眼沈洵就能猜得到他在想什么。在成为魏王府典军陈大勇前,他曾是破虏将军虞红莲帐下亲兵冯奇。他本该在二十多年前随他的将军和他的老伙计们一起死在北疆,却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几经辗转来到临兴,更名改姓,成了陈大勇。而当年那些无人记得的旧事,本该一直埋在他心中,直到许多年后随他一起葬入土里。
扶沈洵坐下,陈大勇掩好门窗,回身踌躇着问道:“殿下,他会不会是……”他像是已经忍耐了许久,声音压抑得仿佛从门缝里挤进来的风。
“大勇”,沈洵打断他,“这么多年了,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你心中有数。也许只是巧合罢了!”
陈大勇狠狠咬着后槽牙不说话。活到了这把年纪,他仍是忘不掉当年那些血与火的记忆。
“倘若他是呢?”他又问。
“他如今是手握重兵的广宁王。若他是……莫说皇帝容不得他,当年的事一旦被人知晓,恐怕天下都要为之动荡。”沈洵的声音顿了一下,再开口时,更添了分不易察觉的沉郁,“大勇,我知道你心中有恨。我又何尝不是一样。但你一定要记住,当年的事,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提了。”
陈大勇一声不吭地杵在那里,高大的身躯紧绷得像是即将断裂的弓,他苍老的眼中仿佛仍能映出当年无尽的厮杀,还有那场噩梦一般的大火。
一瞬间,沈洵觉得眼前的人像是又变回了当年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冯奇。
“大勇!”他又唤了一声。
终于他的老典军点了点头。沈洵心中稍安,却也忍不住想起年少时在荆州养病的日子。遥远的记忆中有荆州的山,荆州的水,陪在他身边的徽音,还有虞家性情顽劣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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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苍州的时候,萧弘军务繁忙总不得闲,到了京中也是各种事情没完没了。
入京翌日,一大早便有人登门求见。来人一身灰衣,四旬年纪,一张毫无特色的面庞,不黑不白,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几乎就是泯然于众的最佳写照。
“白虎门武侯铺铺长姜嘉锵见过广宁王。”灰衣客说着就是一礼。看身形动作,像是行伍多年。再有什么,就瞧不出来了。
见萧弘一脸不明就里,姜嘉锵从怀中掏出封信函递了上来,“在下家中远房侄女夫家的远房表亲在镇北军中任职。王爷此次入京,他特地写了信来。姜嘉锵仰慕王爷已久,唐突前来拜会,只想为王爷一效犬马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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