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这点至关重要,合伙打猎是可以的,比如张家一个人,李家一个人,合伙狩猎,这种模式是可以的。
但如果分配太少,有些压榨的嫌疑,就会被定义为剥削百姓,从合伙直接升级到了另一个层面。
这时候都没有允许私人开工厂,何况是你变着法的剥削百姓?那就更不允许了。
所幸苏宇做了详细的准备,写了一个共同,三方认证,其中苏宇一方,其他人一方,另一方见证人是村支书。
把按劳分配的责任划分清楚,比如寻找猎物,全是苏宇的责任,比如有苏宇承担他们的保险费,其中包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险,说白了就是受伤,死亡,苏宇全给你安排妥了。
而且张立国的枪是苏宇提供的,他只是出一个人,而其他人只是运输,同样按劳分配,超过多少斤猎物,给多少?价格是不同的,而张立国也是一样,打的越多,赚的越多。
为何要有一个浮动呢?因为工资浮动才能很像是合作,按劳分配,要是拿死工资,你说你不是剥削是合伙?谁信?
如此一来,赚的即便多了,别人也没话说,毕竟能不能碰到猎物,这是天注定的,又不是苏宇,如果一次打架,就打了十几斤猎物,苏宇同样需要按劳分配,还需要承担他们的医疗费,人身意外险等,是不是很亏?
所以是赢是亏,靠个人能力,这样谁也无话可说。
虽然保险一个月一个人十来块钱,看似不多,可人多啊,如果一个月收获平平,那么苏宇不仅不会赚,反而会亏了,难道这也是剥削?可赚了那是人家本事,毕竟人家承担了风险,多分很合理吧?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不是所有人寿保险都需要每人每月十块钱,一般的可能三块五块就够了,但苏宇要的是最高赔付额度的,所以付的钱自然就多了一些。)
总不能你把所有好处都占了,结果赚了钱还要平分?这去哪里说理去?
所以提前安排妥当了,当众签字画押,合同一式三份,然后这种自愿式的打围队组建完成。
转过天,进山,期间虎子这段时间也不太好过,因为苏宇的突然改变,让虎子媳妇非常不愿意接受。
平时虎子每次出去,除了带回来猎物当家里的肉食,哪一次不是带回来几百块?
少则七八十,多则几百元,这钱虽然进不了她的口袋,可也是放在虎子爹那边,而虎子家就兄弟二人,这钱大部分还是他们家的。
可苏宇这么一改,虎子赚的几乎固定了,那就是五十元,加虎子自己打的猎物卖的钱,这五十是统领运输队的管理钱,也包含搬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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