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院子里停好自行车,打开我们家客厅的纱门,换上拖鞋,穿过客厅,拉开房间的纱门,走到书桌前放下书包,伸手到抽屉最深处的尽头掏出一个小小的电话簿。里面夹着上次林渡给我的、写着蒲一程家里电话号码的小纸条。
我拿出这张纸条,又随手撕下这个电话簿的最后一页,组织了下语言,在这张小纸上写下了待会儿要表达的话术。
不写,我怕我到时候舌头打结,电话里一个字也讲不出来。
我看了眼摆在我书桌左上角的大红色电话机,没有一丝要用它的念头。在家里打这样的电话太不安全,万一我妈要是走过来,或者乱插嘴,会打乱我预设的节奏,影响我言语的发挥。
我准备到巷子口卖冰棒的“黑皮”家打公用电话。
五毛钱三分钟。
我从书包旁边的右耳口袋里掏出一坨揉皱了的零钱,找了一张五毛的,摊平。
三分钟够不够?
拿一块钱去吧,万一还聊上了呢?
哦,还要买作业本。
算了,零钱都带上吧。
干脆再带五块吧!
五块钱,书包里没有。
但是我书桌上一个架着林志颖照片的精品盒的小屉子里有,这个盒子是某一年我生日的时候,陆西洲送给我的,因为我曾经也一度迷恋过林志颖。后来这个精品盒我一直用来存放每个过年余下来的私房钱,轻易不会动用。
而今天是我动用私房钱的大日子。
我拉开小屉子,里面面值较大,且铺放整齐。有一百的,五十的,二十的,十块的,五块的。
我拿出一张平整的五块钱,加上刚才的那坨零钱,心里掂量着,这下应该是够了。
我拿着钱和纸条,推开纱门,急急忙忙走到客厅门口,一屁股坐在冰冷的地砖上,迅速换上鞋子,跟我妈打了招呼,便向“黑皮”家的小店疾步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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