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周与卿还是许同舟,都没有约会过,这个在恋人之间十分稀松平常的活动,对他们来说有些过于陌生了,一个是公众人物,一个是常年没有感情生活的死宅,以至于,周与卿完全没有反应过来。
许同舟却跃跃欲试,这会心血来潮,催促着周与卿洗脸刷牙换衣服。
他曾经很期待和女朋友之间的约会,即便他在电视电影里演过很多次,但在他的生活里,却从未尝试过。
以前无论是他还是连盏,一举一动都被放大在所有人的眼前,在他的心里,恋情再正常不过,本就应该是最普通的状态,可连盏却很计较这件事。
后来遇到周与卿,许同舟如愿地获得一份最期待的平凡的爱情,可奈何女朋友是个技术宅,不是在厨房,就是在去厨房的路上。
“我今天……房静还没回来,我有得忙呢。”周与卿嘴里咬着一嘴的泡沫和牙刷,含糊不清地道。
许同舟固定着她的下巴,“今天周末,见星不是回来了吗,让那小子干活。”
周与卿吐掉泡沫,美目里透着泠泠水汽,“他上学辛苦,周末了不得休息。”
“他休息什么,十八九岁的男孩子了,精力旺盛着呢。快洗脸,快洗脸……”许同舟就跟个唐僧一样,在周与卿耳朵边上碎碎念,半撸着袖子,就差没有自己上手去给她搓脸了,摆着张委屈兮兮的脸,看着周与卿都快觉得自己是个负心汉了。
那一副“求宠爱求摸头”的表情,想来,谁都拒绝不了。
周与卿也一样。
扯了扯他的耳朵,“好好好,你让我换件衣服。”
那厮心思得逞,笑眯了眼,就像兔子一样从洗手间蹿出去,开了衣柜的门,半钻在里面东挑挑西选选,然后拿着一件白色棉麻的圆领衫,上面绣着暗花,被熨烫得服服帖帖。
“我第一次见你,你就穿的这件。”他笑道,眼眸微垂,长睫轻颤,像是在回忆什么。
那天她披着披肩从田垄那头走近,春日的阳光在树梢吊着,偶有两缕落在她的身上,将她整个人都照亮了去,领子边缘贴着她的锁骨,往上便是那好看的下颌,一气呵成,像是上好的玉雕骨琢,不落瑕疵。
周与卿有些好笑,电视里说第一次见面都多好看,可她其实只是穿了一身最不起眼的衣服而已,这么多的上衣,也累得他竟然能找出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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