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法外系的师兄_一个女律师的逆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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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大学那会儿,我还处在志得意满那样的状态。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当年考大学的时候要啥来啥,以至于我后来都有一种错觉,总是觉得自己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我们刚刚入学的时候,就有老乡跟我说,让我有机会的话把英语四级和六级考一下。我听了老乡的话,立志要在大二考过四六级。

那时候,我们宿舍的那帮人刚刚从高中生转化成大学生,一帮人跟一群小动物一样,到处找对象谈恋爱。我跟她们提议,大家以后可以尝试着用英语交流,这样可以尽快地提高大家的英语水平,遭到了差不多全宿舍人的反对。我尝试着跟她们用英语交流的时候,被姜不怕呛了一顿。姜不怕说:你以后不要在宿舍里放洋屁了!后来我就放弃了和她们共同进步的想法。

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前面,当年有个英语角。好像是在每个星期四晚上,学校的图书馆前面就会聚集很多人,大家各自找个搭子,在一起用英语聊天。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个法外系的师兄,得知他有很多的疯狂英语的书和磁带,于是很开心地跟他借了书和磁带,回去之后反复收听。

我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同桌,人倒是长得眉清目秀的,但是为人非常小气。他当年有一本英语学习资料,我就借他的书用一下,隔了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找我把他的书要了回去,就怕我看了他的书,学习比他好了。可是,我这样的学霸,并不是他不肯给我借书就能被他超越的。那个男生当年那么小气,学习又努力,也始终没有和我混到同一个层次去。

我是从小就领略过人情冷暖的人,也知道借人家的书要尽快看完,尽快给人还回去。直到我上大学,依然保持着这样的习惯。

法外系的师兄倒是爽快,他把他的书借给我之后,从来不给我打电话催着我还书。我那时候很穷,吃饭的时候都要盘算着吃点啥能够省点钱。为了省钱,就想着跟法外系的师兄多借几本书,听完了一起还,这样就可以少打几次电话,节省一点打电话的钱。

当然,这样的想法我也不会跟人家明说,但是自己会偷偷地这么想。

法外系的师兄从来都没有催过我要我还书,但他每次只肯给我借一本书,不管我用多长时间听完,他都是让我还一本再借一本。

我借他的第一本疯狂英语在我手里放了很长时间,等到我要给他还书的时候才发现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于是只好把那本听得滚瓜烂熟的疯狂英语继续听到滚瓜烂熟,直到那年放寒假了,我把那本书和磁带拿回了家,二小姐才在那本书上发现了那个师兄的名字和电话。

我上大一的时候那个师兄上大三。我们两个因为我时常找他借书,两个人见面的时候也会坐在一起聊几句。

我到现在依然能够记得他在毕业前和我聊过的话题,说他准备考到汉中的某个政府部门。还说那些政府部门的人对我们学校毕业的这帮人的评价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学生无论去了哪里,适应性都很强。

师兄说: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学生,如果去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的人普遍很廉洁的话,那么,我们学校的学生也会和他们一样廉洁。如果那个地方的人普遍很黑,我们学校的学生也是很容易被同化的。

这位师兄毕业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忘了,他借给我的最后一本疯狂英语还在我手上,反正他到走的时候都没有找我要回他的那本书。我也就顺势装作没有欠他的那一本书,将他的那本疯狂英语和磁带一直留在我自己手里了。

师兄借给我的最后那一期的疯狂英语的封面是布莱德皮特演的《Legendofthefall》那部电影的一张剧照。

我当年觉得《Legendofthefall》这部电影应该被翻译成秋日的传奇,可是书上翻译的是秋日恋歌。不管怎么样,我知道了那部让布莱德皮特红了起来的电影,还有电影结尾那段既磅礴大气又忧伤的音乐。

现在想来,爱情,可不就是一段传奇嘛!

法外系的师兄毕业之后,我的手里就只有他留给我的最后一本疯狂英语了。我手里没有多余的学习资料,于是拿着那本疯狂英语反反复复地听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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