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珩之说这话时嘴角翘起,眼神里满是讥诮。
我瞬间了然——到底是精于算计的生意人,连一个即将终止合同的项目,也要从中牟利。
我有些气不顺,说:“陆总,合作一事,是荣域先提出终止的对吧?”
“是,合作可以立即终止,但项目的所有权,荣域必占一半。”
“好,钱,我们会想办法解决,”我握紧合同,坚定道:“项目所有权,我们要定了。”
谈判最终不欢而散。
回公司的路上,吴凌一直自责:“对不起啊絮絮,都是我粗心大意,不然我们也不会像王八掉进灶坑里,憋气又窝火。”
事已至此,再去追究对错也没意义,况且以当时的局面我们确实也别无选择,所以怪不得吴凌。
“那现在怎么办?去找冯文灼?”吴凌耷拉着脑袋,像是一支被雨打弯的海棠,“那只老狐狸那么精明,会冒着跟荣域交手的风险来跟陆珩之抢项目吗?”
难。
聪明如陆珩之,走一步算十步,明知道商人重利怕麻烦,才会故意提建议,调侃我们。
吴凌也看出了这一层,回公司后一直闷闷不乐,我当然清楚她的压力,毕竟话她都放出去了,现在折腾出这么一档幺蛾子,实在是难收场。
我提议让她早点回去休息,这一次她破天荒的没反对。
夜深人静,我一个人坐在工位上,思考着破局之法,手机却不合时宜地闪动起来。
来电是个固话。
我好奇地按了接听,却听到对方介绍自己是京港警局人员。
仔细询问后我才知道,原来是吴凌在酒吧喝酒闹事,被拎到警局训话去了。
“伤口不算深,但吴女士先动的手,对方要追究吴女士的法律责任,你还是先过来一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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