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腿的速度比兔子还快。
吴凌喝高了,眯着眼靠在沙发上,听见动静后才抬了抬眼皮,随即开口道:“不是吧絮絮,走了个天杀的,又来了个欠揍的?”
曾智闻声走过来,关切道:“吴总啊,你喝多了,我……我扶你去喝一碗醒酒汤。”
不出片刻,宽大的包间里只剩下我跟陆珩之两人。
我瞥了眼莫名其妙出现的男人,伸手去拿桌上的抽纸。
下一秒,就听到他说,“阮初絮,你什么时候自甘堕落到这种地步了?”
讥讽的语调压在耳边,我睫毛一颤,擦着领口的手猛地一滞,抬头望向陆珩之时,只见男人面沉如水,眼神冷漠。
我仔细咀嚼着他的话,声音卡在了喉咙里。
自甘堕落?所以陆珩之是以为,我跟吴凌今晚在这儿,是来陪酒的?
“你就是这么筹钱的?”
质问声再起,我悄悄地掐了下手心,抑制住翻涌的情绪,挺直腰背道:“多谢陆总记挂,怎么筹钱,是我们自己的事,陆总你,只需要准备好解约合同。”
我跟吴凌顺利离开维也纳酒庄时已经接近午夜时分了。
酒店负责人亲自安排的商务七座,临走前,还站在车门前跟我们道歉:“今晚招待不周,让两位受惊了。”
客气到我跟吴凌都以为是错觉。
提到陆珩之的突然出现,我跟吴凌也都是一头雾水。
“兴许陆珩之是来谈生意恰巧撞见的呢,”吴凌认真分析,“去年荣域的年会就在这里最大的宴会厅举办的,他能出现也不奇怪。”
但他不仅出现了,还巧合的,出现在了宋锋定下的包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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