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不就是喜欢被追的过程嘛。
于是这位男同学锲而不舍地用感动了全世界、感动了自己唯独感动不了林新月的方式追了林新月好几个月,在她宿舍楼下弹过吉他、唱过歌,还用蜡烛摆过爱心。
蜡烛摆爱心那回,正好将林新月拦了个正着。那男生在院里人缘不错,还叫上了一帮子同学来给他助阵。林新月晚上下课回来,被一群男男女女挡住去路,那位男同学深情地朗诵了一段《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台词,说什么“我的心灵早已是你的居所,即使我离开,它也将伴随着你”,然后单膝跪在她面前,问:“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根本不等林新月说话,围观群众就整齐划一地起哄:“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连一些不认识两位当事人的路人也不明觉厉地凑过来,加入喊口号的队伍。
林新月气炸了,要不是仅剩的一丝理智提醒她要维持最后一点脸面,她会当场发飙。
什么“我的心灵早已是你的居所”?你TM认识我是谁吗?你了解我吗???
林新月冷着脸拒绝了他,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气呼呼地上了楼。
身后隐约听到有人说,哎她怎么这样啊,这女的也太高傲了吧,仗着自己长得好看就可以这么不把别人当回事啊云云。
这些细节她没跟秦立说,不然好像一天天跟秦立炫耀自己有多少人追似的。
舍友说过她,这些事就该跟男朋友说,他们可是异地呢,他在大学会碰上多少别的姑娘她知道吗?就得让男朋友知道自己受欢迎,追自己的人从东校门排到西校门,时时刻刻让他有紧张感,他才会懂得珍惜。
人都是这样的,就是犯贱。
林新月听着,只是笑笑,并不反驳。
那一天,秦立才明白,林新月为了他这棵树,拒绝了多大一片森林。
两人去饭堂吃了饭,然后在学校里闲逛。大学确实是很适合谈恋爱的地方,校园里有湖泊,有山石,还有林荫小道。
平林市是个知名大城市,有不少5A级景点。林新月原本的计划是带秦立去平林市的各种著名景点逛一逛,毕竟难得来一趟。
秦立却说他不想去。这几天,他就想和林新月在学校里和学校附近优哉游哉地逛逛,看看林新月平时上课吃饭逛街的地方。
林新月觉得这也挺好。
和秦立在一起,她并不在意去哪里,做什么,吃什么。只要和他在一起,就很开心。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上一世,很久以后,林新月才明白,那个像彩虹一样的人,一辈子怕是只会遇上一次。
国庆假期一晃过去几天,两人几乎把林新月的学校逛了个遍,每天换一家食堂吃,偶尔晚上会去夜市逛小吃街。在夜市,秦立给林新月买了一条丝巾,林新月给秦立买了一顶白色的鸭舌帽。
假期过到第四天,这天两人在食堂吃过午饭,散步消食,路过篮球场。球场上有男生跟林新月打招呼:“哟,林新月,你男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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