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着烈日的我正打着伞艰难地往牧场的方向走去,令人又爱又恨的夏天已经要到来了。
要不是觉得我现在要是一屁股坐在地上会更热的话,我现在就已经完全不乐意往前再走一步了。
应该在昨天晚上就把行李丢给金的!我躲在自己的伞下,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想着。
我直接抬手擦了擦从鬓角留下来的汗水。
看到已经出现在视野最末端的牧场,我发现我就是道德底线太高了,总觉得说到的事情就应该做到。
明明就可以不管昨晚单纯的嘴快说出的关于下午间的约定,直接等到傍晚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再出门的。
毕竟以我现在的实力,在这个地方根本就没有可以媲肩的对手,但是金和没有交过手的李斯特除外。
在我和牧场还有十米左右的距离的时候,金就像是启动了名为“神玖”的雷达,像是地鼠探头一样,从围栏那里探头朝我看过来,高举着用来叉草的草叉兴奋地向我挥手。
看他那么兴奋,我也不好意思像蜗牛散步那样,迈开腿的步伐在加快的时候,带上了也是一点雀跃。
好像,我也怪喜欢他的!
带着这样奇妙的心情,我在最后一步时候,直接跳到围栏上,对着他喊道:“金!我喜欢你!”
金朝我招手的动作都顿住了,如果他具象化的狗尾巴的话,估计现在也不知道应该往左边摇还是右边摇了。
金的脸在我的注视下慢慢地爬起红晕。
原本高举的草叉现在已经被他稳稳地插进地里,他双手紧紧地攥则草叉柄:“怎……怎么突然说这些……”
他说话的声音越说越小声:“我也喜欢你!”
“噗!”李斯特忍不住噗嗤一声地笑了出来:“你居然也有这么害羞的时候,明明之前工作的时候,你十句话里面有六句不离神玖的来着。”
“嗯?”这件事情我是完全不知道的。
完全没有想到我居然成为了一个活在被人对话里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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