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斯没想到自己会就这么被抹了脖子,死死的瞪大了眼睛。
已经失去光泽的瞳仁里写满了不敢置信。
见到毛子国的人,他毫不意外,因为这些人本就是他通过米国在毛子国内部的特务,将米国要袭击夏黎这个消息,夏黎出行的路线,以及米军截杀夏黎的大体地点透露给毛子国的。
他这次出来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让米国人刺杀夏黎,而是为了让夏黎落到毛子国手里。
为的就是利用夏黎,挑拨毛子国和华夏的关系。
经过这几年的战争,华夏和毛子国因为共同抗争他们的关系,已经隐隐有了要合作的倾向。
威廉姆斯对这种事儿十分不忿,觉得这两伙人简直就是狼狈为奸。
所以才有了这场行动。
只要夏黎是死在毛子国手里,她们米国就可以借刀杀人,让两国的合作倾向破裂。
可让威廉姆斯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夏黎实在是太猛了,不但把他拖上车,紧接着杀人连给人想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这哪是什么普通的军官?
这简直就是个活阎王!
威廉姆斯的血都已经渐红了他朝向的那整扇车门,众人才反应过来想去拦不打任何招呼就动手的夏黎。
可夏黎出手太快,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夏黎手里的人都已经断气儿了,他们根本就来不及阻拦。
只能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威廉姆斯在他们眼前断气儿,可以从米国那边弄来的大量物资也就这么不翼而飞。
坐在副驾驶位上,刚才和威廉姆斯说话的男人气急,看向坐在后排的夏黎脸上的表情极尽狰狞。
他抬手就想给夏黎一巴掌。
可他的手抬在半空,视线与夏黎那冷飕飕却又没什么感情的视线对上,他那巴掌却怎么也下不去手。
不是怜香惜玉,而是觉得,一旦他这一巴掌下去,很有可能根本打不到对方,自己还会失去这一只手。
副驾驶位上的男人对自己的预感十分有信心,他这些年经历过无数次的生死边缘,全都是靠着这份预感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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