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法院判决书下来,明星梦露露因信奉邪教,导致一人被害其命,罪行恶劣,所有财产一并充公,有期徒刑208年,永生永世不得再进入娱乐圈。
从犯主持人,借着狐妖其名,大敛其财,妨害公务,没收一并财产,被判有期徒刑108年,永生永世不得再做主持人。
而寺院的一众比丘尼,经调查实被狐妖迷惑,失去心智,等寺院改造完毕,罚其仍旧在此修行忏悔、积累功德,回向给有情众生。
第二天,梦璐璐提出上诉——杀人偿命,是死罪。为什么别人杀人被判死刑?我却是无期徒刑?是因为瞧不起我吗?
……
既然故事讲到这,不得不多说一句。这世上并没有什么狐妖和狐仙。有,完全是因为情节需要,瞎编乱造。
狐狸是一种十分可爱、聪明的动物。遇到凶险时,狐狸妈妈为了保护孩子不被天敌攻击,甚至会引诱敌人追杀自己。
如果你像小蓝一样爱看纪录片,就什么都知道了。
望大家千万不要盲目迷信。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们之中恰好有从事演艺工作的人,恰好旁边还有人嚼耳根子,说供奉狐仙会如何如何大红大紫,请你先理智冷静地思考一番。
这世界上有平白无故付出很少、得到很多的好事吗?靠神神鬼鬼得到的东西真的不会有任何副作用吗?自身的业务能力没有提上去,光靠话题人设、五迷三道来蹭热度,搁得下自己的脸面吗?而这个神神叨叨、说三道四、居心叵测的人真的值得信任吗?
如果你想红、想变美,除了提升自身素养,空就多抄抄经、念念佛,开智慧。
人在做,天在看。日行一善,人的内心就会逐渐充满光明和温暖;日行一恶,人的内心就会逐渐黑暗、狭隘。
一方有难、八方相助。存这么多钱干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多给灾区捐点爱心,多帮助世界公益组织,哪怕仅仅只是给这位心地善良、弱小无助,连饭饭都快吃不起,每天只买特价菜勉强维持生计,却又仍旧敢于说真话、勇于说真话的作者打赏打赏,岂不也是功德一件?
当然信佛不是说给你开后门,你拜了一个礼拜的菩萨,念了几个月的经,感觉不灵验,就不信了,还辱骂佛法不灵。
万事皆由因缘和合而生,因缘成熟是需要时间和机缘的。果报的显现是不会那么快的。
话说到这份上,不妨再多说一句。
这些个道理,是我这么平平无其的一个作者想得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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