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倭人_南陈帝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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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述北国要事数条

周保定三年(563年)

一月。

周太保、军中宿将侯莫陈崇,因与人言宇文护今年不利,将死,为人所告。

宇文护遣兵将入其府,逼杀之。

这是宇文护在向北周军事高层释放“不要和我作对”的信号。

也是宇文护整理内部,准备伐齐的信号。

二月。

北周颁《大律》十五篇,立刑罚二十五等。

此律颁行表面虽然只为修明法度,此时颁行,却是为而后将要进行的军事动员所先作的制度铺垫。

—————

镜头东转。

齐河清二年(563年)

一月。

齐帝高湛近臣内斗不息,和士开依靠诬陷稍得优势。

高湛于是罢总理政务的侍中高元海为兖州刺史,征兖州刺史毕义云还朝。

三月。

北齐查知北周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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