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兵,甲仗兵刃,大食人那边如何?”带着一点点不甘心和难以置信,薛景仙低声问道。
“大人请看!”周啸风笑着从腰间解下一把柄上装饰着古怪花纹和宝石的弯刀,双手递给薛景仙,“这是周某上次恒罗斯大战时,从一名大食将军手里夺来的。给大人看个稀罕。”
薛景仙小心翼翼地将兵器接过,缓缓拔出半寸。刀刃刚一出鞘,一股子冷森森的寒气就直扑他的面孔。周啸风的话恰恰又从对面传来,令人的头皮阵阵发紧,“像这样的弯刀,周某手中还有好几把。都是从大食将领手中夺来的。对于他们那边来说,好像不是什么稀罕物件!”
“哦!”反复回想书中描述的当年在淝水之战时谢安的形象,薛景仙强作镇定,“看起来好像挺锋利的,不知比咱们的横刀如何?”
“大人拿你腰间的宝剑试试就知道了!”周啸风想了想,给出了一个馊主意。
大唐男儿,无论文武,腰间都喜欢佩戴一把兵器。薛景仙也不能免俗。听周啸风说的轻松,心里便有了一争短长之意。将弯刀交到左手,右手抽出自己平素佩戴的宝剑,高高举起来,向左手的刀刃砍去。
耳畔只听“噗”的一声,宝剑居然如同豆腐一般断为了两截。薛景仙这下彻底沉不住气了,将丝毫无损的弯刀举到眼前,一边反复打量,一边气急败坏地质问道:“你刚才还跟我说,此战万万输不得。兵器不如人家,兵力也不如人家,这仗还怎么打?”
“大人莫急!”周啸风还是那幅波澜不惊模样,笑着从薛景仙手里夺过弯刀,将其装回刀鞘,“周某只是想让大人对大食那边的实力,有个更直接的印象而已。至于这把弯刀,就送给大人防身吧。此乃天竺那边所产精钢打造,刀身上的花纹很精美,带回长安去也算个稀罕物件!”
“你还没说怎么才能打赢呢!”此刻薛景仙哪还有闲心再欣赏什么刀身上的花纹,一把将刀身刀鞘从周啸风手上夺回,气急败坏地追问。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薛大人虽为文官,看起来也深得其中三味!”周啸风又笑嘻嘻地打趣了对方一句,才收起满不在乎的神色,郑重解释,“方才周某跟大人说起,大食人的三大长处。一是其士卒多为教众,相信死后可以进入天堂,享受无穷无尽的美酒美食和天国处女,所以作战时往往不顾生死。即便处于劣势,也会顽抗到底。第二,就是大食国如今国力正盛,比起我大唐毫不逊色。第三,则是其国新并了天竺、河西一带,把两地所产的良马、精钢都得了去。甲杖之坚利,可谓天下无双。我大唐在此三方面,根本不占......”
“这我都记住了!不会忘了回长安替你等宣扬!”没等周啸风总结完,薛景仙气哼哼地打断。“说重点,咱们怎么才能赢。否则,甭想让薛某替你等张目!”
“很简单啊。”周啸风微微一笑,故意让薛景仙着急,“咱们不是不能输么?”
“狗屁!”薛景仙气得直哆嗦,顾不上斯文,脏话脱口而出,“不能输就不会输了。自古以来,谁打仗想输过?”
“那可不一样!”周啸风摇了摇头,语气虽然还是带着一点点玩笑意味,眼神却很是凝重,“大人可知道,整个西域的百姓,无论栗特,突厥,还是突其施人,走到西边去做买卖,都以唐人自居?而西边的波斯人,天竺人、甚至极西之地,信奉十字教的色目人,到了我大唐境内,也无不倾倒于我大唐的优容与繁华!我大唐之文章,我大唐之秩序,我大唐之物产,即便走到万里之外,也令无数蛮夷之国仰慕不止。他们来我大唐之后便不愿意离开,只恨自己今生投错了胎,没有生为唐人。”
是这样么?久在中原,薛景仙对此还真没什么特别感觉。记忆中,自己治下的确有个开点心铺子的胡商,总是到衙门中上下打点,希望能花钱买个唐人良家子的身份。只可惜他那双汪蓝汪蓝的眼睛无法像头发一样用墨汁染黑,所以无论怎么装扮,正常人一瞥之间就能看出破绽。故而衙门口也不好收他的贿赂,直到薛景仙离任,此事还没有任何着落。
“那些天方教众,寄希望的不过是一个死后的天国。而我大唐,建立的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太平盛世。”周啸风的话继续传来,配合着过去的回忆,让薛景仙的心中刹那间豪情万丈,“兵书上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在人和这一块,敌我双方还用得着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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