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全球各地的订单,供不应求。
万念归一不仅呈骇人式入帐,在全球的铺货量更是可怖,销量好到没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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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到达洛溪站,冯志一下车,就看见了在站台上接他的于冒。
于冒那张脸,他认识,可于冒穿的那身名牌衣服,他就不认得了。
即便不认识什么牌子的衣服,他也知道,衣服绝对特别的贵!
冯志以看陌生人的眼光,上下打量于冒,嘴巴惊愕的闭不上,“于哥……你……你……”
9个月不见,于冒俨然有钱人的样子,衣服的面料和质感,完全不是他身上的粗布衣裳可以比的。
于冒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大金链子。
他皮肤都变白、变细、变的有光泽了,一看就是在一线大城市里养的。
冯志伸手,小心翼翼的摸了摸于冒的上衣,这手感,太舒服了!
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触觉。
于冒和冯志是从一个地方出来的人,但现在,于冒怎么看冯志,怎么觉得丢人现眼。
冯志生活在大山里的皮肤状态就不说了,他那身破衣服,就够于冒嫌弃的了。
9个月以前的于冒,也是这样。
而,早已穿上名牌、过上好日子的他,完全不想再过从前的穷困生活。
以至于现在的他,鄙视从前的自己,也鄙视和以前的他相同的冯志。
冯志跟在于冒身后,两个人往外走。
他震惊的环视着洛溪火车站……
这是火车站?
这不是宫殿么!
和洛溪相比,天银市火车站给跪了!
于冒嫌弃冯志破衣拉撒的,和自己走在一起丢脸,二人出了火车站,他先带冯志买衣服去了。
洛溪的高楼林立、繁华时尚、车水马流,都让冯志的嘴巴合不上。
60出头的他,从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天银市,他哪儿见过洛溪的富丽堂皇,哪里见过这么多的人,上哪儿去见那些个好车。
他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看什么都新奇,什么也没见过。
于冒先领着冯志买了几身名牌衣服,再带他进了酒楼,点上龙虾、海参、鱼翅这些冯志压根儿没吃过的食物,又点了冯志没有品尝过的佳酿,俩人开吃开喝。
冯志吃着美食,喝着美酒,他突然间特别的想哭。
这t才是生活啊!
蹄刀村的日子,就是一坨狗屎!
他猛然醒悟的同时,又瞬间对于冒充满了嫉妒。
俩人同是土生土长的蹄刀村人,凭什么于冒就能过上如此奢侈的生活?
几千块钱一件的衣服,于冒付款时,眼睛眨都不眨一下。
花觅究竟掏了多少钱养着于冒,于冒才留在了洛溪?
于冒离开蹄刀村之后,不光没回去过,电话也没往回打。
还是他主动联系于冒,说想让于冒带他见见世面,这才能来洛溪。
看看于冒现在的生活条件,换成是他,他也不回蹄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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