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_穿成修真界最大纨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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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仕祺笑道:行啊,我堂里又多一高才,之前我竟然不知道,是叫什么名字,什么时候入我们堂的,现在都在做些什么?

安星澜一一答了,不过也没有什么好说,就叫陈澜,进入绝极堂快有半个月了,之前一直打杂。

宫仕祺说了几句安星澜大材小用,这次就先歇上几日,现下也没有多说别的。当然那只蛟换的灵晶还有贡献分多到让彭六子眼珠子都要掉了,宫仕祺又不会在这上面小气。

耽搁了这么会儿,安星澜终于抛开后面的人群得以回去,就彭六子还屁颠屁颠地跟着。

对满脸兴奋之色的彭六子,安星澜好奇问他:你身上不疼?

没事。彭六子大大咧咧说完,又开始高兴道:堂主跟我说话了。

我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见到堂主,上一次都是隔着老远才瞟上一眼。

老大老大,堂主还对您交口称赞,以后您得飞黄腾达!

您听到没有,那些人谁不在说老大您厉害?脸上竟已带上了与有荣焉,小弟身份适应的非常快。

彭六子还又道:老大,我觉得,以您的壮举,别的宗派势力或许也会来招揽您,毕竟您入绝极堂又还没有几日。

老大您到时候要不要考虑考虑?

安星澜:你说呢?

嘿嘿,那就要看他们给的待遇了。低了咱不能答应。

安星澜:你是绝极堂的吧?忠心呢?

彭六子忙道:老大,您可别误会,都发了誓要从今往后为您鞍前马后,我对您肯定衷心。主要是看到了有大腿可以抱。

我就是绝极堂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喽啰,之前连堂主啥样都没看清过。对老大您的忠心,得排绝极堂前边儿,我是站老大您这边儿的。

要是其他宗派给的待遇没有好上太多,咱当然还是优先留在绝极宗里的好。

彭六子得吧得吧说了一堆,安星澜停下:我到了。

哦哦,我不进去。彭六子识趣地道,又马上想起来说:老大,您现在可不用住这儿了,我去给您找比这要好十倍的房子。

安星澜:不用。说着啪嗒把门关上。彭六子话多,能从他那知道不少事,但有时候也挺烦的,现在终于清净了。

独自一人休息好之后,安星澜坐在书桌前,蘸墨写信,第一封是写给安烨茗的,第二封写给祝简书,第三封写给腾亦衍,每个人都有。

写完之后,也不用他去交给谁,放在桌子上即可,一转身的功夫就被人取走了,这个人自然就是血一了,血一跟着过来但一直就没有露面,取信的时候都也是如此。

血一将安星澜所写的那三封信送出去之时,跟着送出去的还有他自己所写的一封。这个就是他跟着安星澜出来,被安烨茗额外叮嘱的任务了。虽然把人放出来了,但总是不太放心嘛,所以要血一定时汇报。

安烨茗收到四封信,心情不错,他从来看书信的时候,都没有这样期待愉快的心情。

最先拆开的当然是安星澜给他写的师尊亲启的那一封。

敬爱的师尊:

离开宗门快要半月,想师尊了,师尊有没有想我?我在这里一切皆好,师尊不要担忧。

这边与咱们那里不一样,海风大,我觉得都能呼吸到腥咸味儿,哦对了,师尊以前来过分岭城的,那时师尊也是这样觉得的吗?

不过住了几日之后,就好多了,也不觉得呼吸都不一样了。这边的海很大,还有许多贝类鱼类我都不认识,若是张大厨在,肯定能将它们通通都做的好吃。

幸好我现在也可以辟谷了,不然我大概不能做饭做的好吃,对了,我租了一个院子住着,没有下人,就我自己,也不对,还有血一,但是血一又不跟我讲话。

我可没有告血一状的意思哦,让他做别的他都能胜任,但是要让他跟人讲话聊天,那也太为难他了,想象不来。

对了,我在这里还认识了一个人,不是朋友,今天我才刚收拾了他一顿。他叫彭六子

安烨茗都没有读过这样的信,谁给他写信不是遣词造句,每一字每一词皆都谨慎,还没见过如安星澜这般家常随意的,洋洋洒洒写满了三大张纸,安烨茗却只觉太短,刚打开看到第一行字的时候,就已经眼露笑意,越往后读脸上笑容越多。

也只在看到安星澜除蛟的时候皱了皱眉,不过很快又被安星澜骄傲活跃的句子给逗笑。

看到最后,没有更多的时候,只觉意犹未尽,然后,再从头看一遍,第一遍都没有能看够味儿。

第二遍看完之后,安烨茗怅然若失了一小下下,不过他没有先打开血一向他汇报的那一封,而是伸向安星澜写给祝简书的那一份。

即使外皮上也写着大师兄亲启几个大字,安烨茗也视若无睹,拆信拆的毫不犹豫。

啧,他这个当师尊的人品,也是不可恭维。

一看到敬爱的师兄几个字,安烨茗的眼皮先往下聋拉了一下。当再看到熟识的想师兄了,师兄有没有想我,嘴角也往下拉了拉。那小子!

不过很快表情又变成了其他,果然这封信看的值,又多知道了一些安星澜其他的事。

嗯,安星澜也不能写重复的三封信对不对?除了重要的事情,其他的一些琐碎小事,都是想到哪写到哪。但是那些琐碎小事,安烨茗却都看的津津有味。

看着看着,安烨茗都忘了这是给人祝简书写的,还以为也是给他写的呢,嘴角又扬了起来。

祝简书的信被他看了,至于腾亦衍的那份,当然也没有任何理由会被安烨茗给放过。

安烨茗最后才拆开血一所写的那封汇报信,跟安星澜如站在面前说话,语气神态都能扑面而来,让人心情舒畅不一样。呃,或许也不能这么说,血一的信也像是人就站在面前,就干巴巴的利索,如安烨茗平常所处理的公文信件一样枯燥。

不过这种风格,以前也是安烨茗所满意的,没有感情干预,客观真实,虽然干巴巴了些。

就如安星澜写他从摊子上买了一个贝壳串的大风铃,白色的,跟雪一样,好看,挂在屋檐下,风吹来的时候,叮叮铛铛很有趣悦耳,等回去的时候,要带回去,挂在云落居,师尊若是感兴趣,也给师尊买一个。

而血一写的则是,小殿下于初九辰时往分岭城东城,盐安街,后于盐安街一名为聊录斋书铺停留,并买两本话本,书名魔尊在逃小娇妻,魔尊大人不为人知的往事。出书铺之后,于书铺旁一摊铺,买风铃一盏,色白。后又买一盆仙子兰,将开未开,有花苞二十余,色鹅黄,然后归。

虽然写的干巴巴,没有安星澜所写来的有趣,但是安烨茗也能勉强对着字想出画面来。

而且血一所写,也详细,还会多出安星澜所没有提到的,就如买了一盘鹅黄兰花回去,安星澜就没有写的,安烨茗想着可以让人往云落居那里多送些兰花过去,虽然澜澜现在不在,但是等他回来就能看到了。

所以安烨茗看血一所写的这封信,就也同样看的仔细,只是在目光落在安星澜买了两本话本,关键是魔尊在逃小娇妻,魔尊大人不为人知的往事这些字眼时,额头青筋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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