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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云上前一步,“带了,都是些碎银。”

“也给你表妹一些,咱们下注去。”

作者有话要说:李显,也叫李哲,不过网上有很多是称呼他为李显,而史书上有时候写成李哲。

爱你们萌萌哒的小天使,今天出去浪了,回来的时候发现被晒伤了。抹了一些东西才开始写的,比较晚了。在说晚安前照例求收藏,求推荐,求营养液,求地雷。

爱你们,晚安。

第28章

到了地方,司徒越就看到用秸秆编成一个直径约两丈,高约尺许的大圆圈,周围围着很多的闲汉,里面也不乏有些衣冠锦绣者,荣国府的贾赦就在其中,带着几个小厮,在哪里吆五喝六,威风极了。

方云拨开人群带着司徒家的祖孙两个进了场地,人家看他们衣着富贵,也不敢招惹,仅仅是翻了几个白眼就让开了,升斗小民,自然是能忍就忍。

司徒越看那秸秆编的大圆圈有几分的破旧,想象不出斗鸡能有多精彩,站在旁边十分的无聊,太阳已经升到中天,她自己的肚子叫了几回,斗鸡比赛还没开始,心里就有几分的烦闷。

贾赦拨开人群,凑到皇帝跟前,先请了安,极有颜色的让小厮们找几个坐凳来,凳子找来了,皇帝赏了一个给他,他挨着皇帝坐了,司徒越坐在皇帝的另一边,方云就坐在司徒越的一边。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极为朴素的老汉跨进了圆圈,朝着周围作了一个揖,“父老乡亲们,咱们这是今年最后一次斗鸡,再斗就是明年了,今天的两只鸡,一只是三岁,三斤重,十斗九胜,诸位老客见过的,抱上来。”

一个中年男人穿着宽大的棉衣抱着一只看上去极为壮实的斗鸡进了圆圈里面,双手抱着鸡在圆圈里走了一圈,经过司徒越跟前的时候,司徒越只看到那只鸡的眼睛非常的亮,炯炯有神。

“这只老客们都认识,叫桃花。有看好桃花的,把银钱放在锣内,从锣内取出一牌。下面这只鸡叫芦花,今年是新上来的一只鸡,从没在京城斗过,一岁九个月,重二斤四两。抱上来给大伙看看。”

一个年轻人抱着鸡进了圈子,司徒越重点观察了这只鸡的眼睛,同样是非常的锐利。

接着就来了两个人,没人翻过来端着铜锣,一侧堆叠着一些小木棍,前面的是桃花,后面的是芦花。众人纷纷把钱投到代表桃花的铜锣里面,从里面取出来一根小木棍。到了贾赦跟前,贾赦扔进去一只银锭,取了一根绿色的木棍,皇帝扔进去一把碎银,取了一根绿色的木棍。司徒越自后面代表芦花的铜锣里取出一根红色的木棍,扔进去了一把碎银。皇帝就拿眼睛看着方云,让他把银子投到代表桃花的铜锣里,方云顶着皇帝的目光,把钱扔到了代表芦花的铜锣里,取出了一根木棍,皇帝的眼光立即变得凶恶起来,司徒越故意往后坐了,让方云整个人暴露在皇帝的视线里。

皇帝得意的扬了扬眉,把目光转了回去。

司徒越低头看了一下小木棍,和牙签大小差不多,这里也不说赔率是多少,看这些人最后怎么操作。

两只鸡被放在了圆圈里,起初相距比较远,桃花是一只鸡毛很少的鸡,两只鸡腿在关节处变得不一样,上部分看的出来肌肉非常的健壮,下半部分皮包骨狗,鸡头整个是红色的,让司徒越想起那种酒喝的太多的酒鬼们,他们的整个脸也是红色的。

芦花是一只白色鸡,头上有着小小的鸡冠,腿部和桃花的一样,上半截是肌肉下半截是皮包骨头。

“君明,祖父跟你说,斗鸡自古以来以中原的斗鸡为尊,看看那只桃花,黑羽,羽毛极少,腿部有力,眼睛有神,这是一只汴梁附近出的斗鸡,那里的鸡向来是斗鸡里的霸王。再看看芦花,通体雪白,这种鸡产自边陲,那里的斗鸡很少有能夺冠的。刚才你应该跟着祖父一起下注,保管让你赢。”

“祖父,嘿,开始了,它们的鸡毛都扎起来了,啄的真狠,刚才那人说了,芦花还不到两岁,年轻力壮,而桃花已经老了。您不是说斗鸡一直至死方休的吗?比耐力,芦花的赢面大。”

“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是祖父还是看好桃花。看好了,斗鸡靠的是腿,仔细看着。”

两只斗鸡扑着翅膀,用自己的爪子去抓对方,周围的人开始叫喊,喊声如雷,让鸡处在一种惊惧里面,两只鸡开始对啄,互相扑在一起抓对方,鸡毛乱飞,场面略微血腥,司徒越看得起劲,旁边的方云悄悄的抓起她的袖子,往她的手里塞了一件东西。比赛到了此刻已经过了一个时辰,芦花已经啄瞎了桃花的一只眼,司徒越当时激动的把袖子里的东西差点扔出去,此刻桃花被中年人抱着,中年人用自己的舌头舔桃花被啄瞎的一只眼,看上去,中年男人十分的伤心。

“如今看来,桃花无论生死,这是最后一次上擂台了。”皇帝看的十分的感慨,贾赦也跟着可惜了几句,他本就是个纨绔,在这玩乐一块十分的有心得,让皇帝频频点头。

司徒越顾不得皇帝说了什么,摸了摸,袖子里的好像是用布包着的一只镯子,她斜着眼睛看着方云,无声的问他“干嘛?”

“送表妹的,上次我去剿匪,路过银场,我亲手打的镯子,送给表妹。”这厮还记得这是大庭广众,说的极为小声,要不是看着口型,司徒越都不知道他在说啥。

说到银场,那可是朝廷的银矿啊,为啥半年也没见有银场给京中送银子,害的她日日东挪西凑,着急的时候都想着要么抄家要么撬皇帝的私库,为什么方云这厮就能轻松的把银子从那儿带出来。

司徒越看着方云,也不说话,就看着他,看的方云不好意思极了,“我想着给表妹一些好的,但是表妹什么好东西都能看到,根本不稀罕我送他,唯有我自己动手的,才是和别的不一样的。”

司徒越笑了笑,“表哥,我先给祖父看看啊。”

方云果然立即拦住了他,“咱们这是私相授受,让外祖父知道了,他肯定要生气的。”

那是,皇帝是要生气,气的是你又不是我。

这个时候,两只斗鸡又被放入了圈子里。司徒越忙把镯子塞自己怀里,看着里面,桃花的眼睛瞎了一只,越斗越勇,鸡毛到处飞的都是,白的黑的都有,每一次扑着翅膀都像是在做最后的挣扎,它的败相慢慢的现出来,缺了一只眼睛看不见对手,每次都是被芦花啄出血肉,最后连站的力气也没有了,芦花很轻松的用爪子撕开了桃花的皮,桃花抽搐的倒了下去。

满场的喝彩声开始喧腾起来,贾赦忘了还坐在皇帝身边,尽管下注的钱打了水漂,他还是跟着投芦花的人一样兴高采烈,大呼小叫。

“虽败犹荣,虽败犹荣。”皇帝自己感慨良多。看着桃花被抱了下去,抱着桃花的中年男人眼泪滴了下来,皇帝自己也跟着掉了几滴眼泪。

司徒越也是有着诸多的感慨,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老汉进了圈子里,讲明了下注给芦花的客人们到这边来领银子,周围投了桃花的人三三两两的走了,留下来的都是等着领银子的,几个人没动,一个小男孩走了过来,“几位爷,方才这位小爷往铜锣里放了八两二钱银子,咱们这次给您十二两三钱的银子。”说完,把碎银放在了司徒越的手里,蹬蹬蹬蹬跑回去了。

原来是一比一点五的赔率。

司徒越抬头看看天色,估计再逛一会天就黑了,饿的前胸贴后背,对皇帝说“孙儿如今也赢钱了,不如咱们去吃点热汤面吧。祖父中午都没进膳呢。”

“臣知道有一家的羊肉汤做的好,臣请。”

这贾赦怎么还没走啊。

“如此,就带路吧。”

贾赦前边亲自引路,皇帝背着手走着,“看你抬头看日头,是不是没有自行钟?”

皇帝说的自行钟是怀表,司徒越还真的没有,这种东西属于内廷将作坊出来的东西,比那些自南方运来的钟表更为精准,平时也不用上发条,但是一年也出不了几枚,全让皇帝用来赏人了。

“没有。”

“朕是不愿给你们哥几个,那个东西叫钟,亦叫终,不吉利。”

“您给改个名就行了了,讲究那么多干什么,什么终不终的。”

“你就是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整日的讽僧谤道,却不知举头三尺有神明......”

“我懂我懂,但是祖父,无极观和延福寺就是假模假样的让孙儿喜欢不起来。出家人该是什么样子,清静无为,他们呢,总想着让宗室贵族去烧香,点灯,作法事,这哪是出家人该干的,出家人向来视这些俗物如粪土。我看那延福寺的菩萨和佛祖金身上的黄金都有一指厚。您还将南苑附近的土地赐给了他们,对他们也太好了,那加起来可是六顷的良田啊,他们也不缺衣少食。”

皇帝还要说话,贾赦便在前面说到了,几个人走进去,掀开门帘浓浓的膻味扑面而来,“您请,这家做的好羊肉,泡着素饼,简直是人家美味啊。”贾赦亲自打着帘子,小二上来招呼,皇帝当先走了进去,司徒越也跟着跨步进去了,方云停在外边,伸出了手,一个蹲在旁边看摊主吹糖画的人站起来,把腰里一牛皮袋的酒递给了他,方云提着牛皮袋走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太困,没有检查,有什么错误小天使们要留言,明天一早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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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倒点醋,掰开饼泡进去,司徒越端着羊肉汤喝了一口,热热的,酸酸的,味道好极了,就是缺了辣椒啊。随后开始往嘴里塞羊肉和泡过的饼,皇帝看司徒越之后再看了一眼方云,内心一阵感慨自家的女孩在餐桌上的教养还不如人家的男孩,他的老心一阵抽抽的疼。

皇帝自己端起来喝了一口,捞了几片肉出来吃了,对司徒越说“少吃点,羊肉太老,嚼着有点干,不够水嫩,回家让家里的厨子给你做,家里用六个月的小羊,肉质鲜嫩,保准比这个要好吃。”

司徒越嘴里不停,一会把一碗羊肉泡饼给吃下去了,用帕子抹了一下嘴,“真的?我就吃不出来肉质鲜不鲜美。”

“你当然吃不出来,吃饭该讲究的你一样没讲究,甄氏小厨房里,下一碗面要用的牛肉是生下来三个月的小牛后腿肉,她的小厨房里预备着的羊肉汤是每天都有的,一只小羊熬一锅汤,喝一碗下去暖暖的。这个虽然天天预备,但是也不是天天喝的,羊肉上火。”

这也太浪费吧,司徒越忍不住问“家中祖母他们都是这样?”

“有院子有厨房的都是这样,那些没院子的才不敢这样呢,她们都是有分例的。”

司徒越把眼光移到贾赦身上,据说这位的老娘也是个能享受的主儿,就问他“你们家呢?是不是也这样啊?”

贾赦就欠着身子回答“回您的话,我们家虽不是整日的熬着小羊肉,也是在大厨房里整日小火温着高汤让主子随时用的,家里的老太太一天要用什么菜,写了水牌每日转,转到哪个就上哪个。”

怪不得银子不够花,这么铺张浪费真的好吗?

“算了,孙儿还是这么粗糙的过日子吧,家里有什么吃什么,总饿不着孙儿。”

“说的也是,君明天生贵胄,何必把心思放在这上面呢,我看君明在户部做的极好,这些琐事自有人给你操心。”皇帝对方云说“你记着回头让刘金子敲打一番程掬,是怎么侍奉主子的。”

等司徒越放下筷子,几个人出了羊肉汤店,看着夕阳西下,一行人回到了宫里,宫里面甄应嘉已经等着了。

甄应嘉是个五十出头的男人,保养的不错,头发乌黑,身体壮实,看到皇帝穿着常服回宫,立即拜倒在地,呜呜的哭了起来。

他的来意,皇帝心里门清,就赶司徒越离开,“去太妃宫里换一换衣服,一身的膻味隔着老远都闻到了。太妃前几天还跟朕说给你做了新衣服也不见你去穿,今日正好去试试,且太妃也想你了,去请安吧。”

司徒越看了一眼甄应嘉便告辞了,内侍带路,领着司徒越穿过几座宫殿群到了太妃的寿康宫,太阳已经落了下去。

太妃住在寿康宫的偏殿,正殿向来是太后的住所,太后去世之后也没人敢住进去。

“小乖乖,你可来了,老婆子还说呢,如今朝廷不忙了,你怎么还不进来请安。”太妃一看见司徒越就拉着他,不让她跪下来,直接按在椅子上坐了。

“您别喊我小乖乖,跟喊您殿里的哈巴狗似得。我不爱听。”

“好好好,爷们都要脸呢,你也大了,以后老婆子我喊你弟弟们,不喊你了。对了,前几天,我宫里的宫女们翻出来些皮毛,我让她们给你做了几件披风,你站起来试试。”

司徒越就转到另一个房间,自己动手换了衣服,披着一件五彩辉煌的斗篷出来了在大殿里面对着等身大镜子照了几下,周围的宫女们捧着灯围成一圈,整个大殿明亮了起来。司徒越转身看了看镜子里的后背“我看着不像是皮毛的啊。”

“你一个男人家懂什么,这是用极小的鸟儿翅膀下的绒毛打成线编成的。比外边那些用鸭子毛和鸡毛的不知道好多少。轻薄保暖。”老太妃眯着眼,她的眼睛在晚上都有些看不清了,对着一个站在身边的中年女人道“春容,刚刚甄妃送来的几匹布呢,拿出来让君明挑挑,要是君明看上了让他拿走,我老婆子一个也不用做新衣服了。”

gu903();“你留着吧,以后给姑姑们也行,不必给我,我的衣服够穿呢。”司徒越脱了第一件披风,随手递给了一个宫女,把第二件接过来披上了,“这件不错,锦缎的,这圈风毛看着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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