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遥手臂伤的不重,撞肿了两块,割开一条五厘米的伤口,缝合之后又做了其他检查,直到主治医师指天指地发誓不会发炎不会感染不会留后遗症之后,陆斯珩才勉强相信医疗科学,带知遥离开。
这么一通忙活已经到了第二天早晨,顺路去市局把口供给做了,陆斯珩一直坐在旁边不说话,但一双眼珠子几乎粘在知遥身上,这就给警察小哥们很大压力。
平时破案加班忙成狗,值班还要吃狗粮,太不把本市第一江湖门派放在眼里了。
知遥的硬笔字写不好,警员小姐姐打印了一份记录让她签字,她咬着下唇,把笔塞到陆斯珩的手里:
“帮我签个名!”
“你叫我签字就签字?态度呢?”
陆斯珩是故意逗知遥,但警员小姐姐是认真的:“当事人自己签!”
知遥:“……”
我不是不想写,是你们用的字不想被我写。
在她看来,没有陆斯珩解决不了的事情,于是她对陆斯珩眨了下眼睛:“哥哥!”
这个态度够好了吧?
陆斯珩被她叫的骨头都酥了,眼神有点飘,耳朵有点红,干脆从身后拥着知遥,让她握着笔杆,自己握住笔的下端,在打印纸最下端,一笔一划写上名字。
“啧!”
警员小姐姐非常郁闷地啧了一声:
“下次别来了!”
知遥:“……”
谁没事喜欢和衙门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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