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没有。”
张桐知道容弈不是在说假话,因为他就没看到过容弈对什么事情提起兴趣的,想了想,就提议道:“不如出去转转,这里的影视城隔壁就是购物一条街,很热闹,你现在还没有出道,没粉丝,戴个帽子走在街上不会被人认出来,等你出道了,认识你的人多了,你想出去走走可能都会引来很多人围观。”
容弈听着张桐的话,对他话里的“引人注意”并不太放在心上,就算他现在无法运用灵力,只要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就算那个人站在他面前,长着十只眼睛,都不会注意到他。
不过,张桐的提议挺不错,出去走走也好。
“好。”
从影视城出来,容弈和张桐还有甄澄就去了隔壁的购物一条街,这里是横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之一。
张桐有点紧张的跟在容弈身后,随时做好了没有戴帽子的容弈被人认出来,带着他逃跑的准备。
只是,让他失望了,从容弈身边走过的一个接一个,硬是没有一个认出他,这让张桐心里很憋屈,果然啊,还没出道,没有人气,走在大街上都没有人认出来。
哎,这就是现实。
阳光照在身上热乎乎的,容弈并不觉得难受。
在上个位面,他的元神融合了那朵凤仙雪生花后,他就不畏寒暑,身上能够随着周围温度调节到最舒适的状态,一路走过去,跟在他身后的张桐和甄澄热得气喘吁吁,容弈就跟个没事人一样,连汗都没有。
这条街除了店铺,街道两边也摆满了卖各种物品的摊位,容弈对那些东西都没有什么兴趣。
突然,他的脚步一顿,目光就被一个出售手工小物件摊子上的东西吸引住目光。
在众多手工物件里有一只圆滚滚的小鸟布偶,很可爱。
“……可惜。”
第二十一章
刚招待完一位客人,摊主正好就听到容弈说的那句“可惜”,转头就问道:“这位客人,是不是我做的手工有什么问题?”
摊主小姐姐注意到容弈的脸,眼睛亮了亮。
这位客人长得真好看,好像有点脸熟,她一时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隔壁是影视城,该不会是还没出道的小明星吧?
这么想着,小姐姐又偷偷地看了容弈好几眼,还是没想起来他到底是谁,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居然猜中了。
“你的手工做得很好,可惜这个不是红色。”容弈用手指点点毛线小鸟的圆脑袋,手感真好,如果头顶上再做个冠羽就更好看了。
“啊,你想要个红色?”摊主小姐姐有些为难,她的手工小摊有个特色,就是小摊子上所有出售的小物件都是她自己设计亲手所做,同时都是独品,做过一次的小物件她是不会再做第二个相同的。
所以她的小摊子才叫做:随缘。
摊主小姐姐看了容弈一眼,见他很喜欢那只毛线小鸟,心里有些纠结,这么俊的小哥哥,要是让他失望了,那真是罪大恶极啊,不如就破例一次吧?
“可以请你教我做这个吗?”容弈拿起那只毛线小鸟,他知道这个要求有些唐突了。
摊主小姐姐完全没有想过容弈会提出这样的请求,微微懵了一下,不过当她对上容弈那清淡的眼眸时,就不由自主地点头。
“可以。”这就不算破例了。
她的手工也不是什么秘技,要教给人倒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只是摊主小姐姐没想到容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而且她实在是没有拒绝这么俊的小哥哥的请求。
于是,休息的这一天,容弈又找到事情做了,他在小摊子这里跟着摊主小姐姐学会了做毛线鸟。
作为修仙者,容弈的学习能力非常强大,只是一个多小时,他就已经学会了用毛线做小鸟仔的方法,这学习能力不止让摊主小姐姐震惊,就连一旁围观的张桐和甄澄都不由惊讶了。
在容弈离开小摊子时,他手里拿着把玩着一只赤红色,圆滚滚的毛线小鸟。
张桐看着容弈隐隐扬起的唇角,有些无语和惊讶,他没想到容弈居然会对这种女孩子才会喜欢的小物件有兴趣,而且还难得心情这么好。
容弈可不管张桐和甄澄会怎么想,他心情挺不错,看着手里圆滚滚的毛线小红鸟,轻轻捏了捏,软绵绵的,手感没有他的鸟好,也罢。
聊胜于无。
……
“谢谢你,洛先生,合作愉快。”
中年男人眼里激动的光彩完全遮掩不住,有了洛璃的投资,他的公司就可以起死回生了。
“合作愉快。”洛璃露出浅笑,跟对方握了一下手,公司的第一次收购很成功。
等合作人离开后,洛璃呼出一口气,就蔫里吧唧地在办公椅上软成一滩,转了两圈办公椅后,很没精神地趴在桌上,这个样子哪里还有刚才跟人谈合作时的精明干炼。
终于忙完了,可要累死他了。
唔,一闲下来,他就想容弈。
洛璃掏出手机摸进容弈的微博里,见到容弈微博的关注度一直在涨,互关里不再只要他一个人了,失望。
多出来的几个人,有个经纪人张桐,工作室微博,小助理甄澄,还有叫郭莉莉的女演员,是谁啊?还有张海歌和陈铭,哦,这两个是导演,张桐跟他说过,林玉?啊,他记起来了,是那个人气很高的男演员,常常在电视看到。
翻了一会容弈的微博,洛璃就兴致缺缺的关上了,因为容弈最近都没有发微博,而且张桐每天都会向他报告容弈的行程,进了两个剧组,戏份都不算多,应该很快就拍完了。
先前,洛璃去剧组给容弈探班,原本都已经计划好要陪着容弈玩几天的,只是没想到他才跟容弈睡了一个晚上,正高兴呢,就因为公司的事情不得不离开,这让他心理很不爽。
都是因为冷逸轩,洛璃再一次深深的觉得,这位男主角果然跟自己这个反派犯冲,哼哼哼。
前世,他和他的家人,还有他的朋友,所有跟他有关系的人都被冷逸轩害死,洛璃对冷逸轩是深入骨髓血肉的恨。
但是重生后,一切都还没有发生,他不可能像爽文小说那样,重生的反派把前世害死自己的主角杀了,了解心头之恨,以绝后患,那只是小说,不存在于现实,如果他真做出这样的事情,不说法律绕不过他,家里人和朋友都不会原谅他。
可是,洛璃又不能什么都不做,既然冷逸轩前世有个求而不得的白月光,那么他就把人抢了,让白月光永远都只能是他的白月光,看着却不能碰触。
还有,他不是在乎那些虚名,喜欢高高在上,站在最高之处睥睨众生吗?不是在心里鄙夷他含着金汤匙出生在豪门世家,有个好背景吗?认为他是靠着家里才能飞上枝头当凤凰吗?
那洛璃这辈子一点都不介意自己仗着家里势力欺负人,正好让冷逸轩尝试一下豪门世家备受宠爱,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纨绔小少爷怎么用豪门世家的手段欺负人!
现在冷逸轩的公司才刚起步,对这样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人,洛璃要折腾他,是再轻易不过了。
洛璃眼里翻涌起冰冷,冷逸轩想要上天,那他就趁着他现在羽翼未丰,展翅高飞之前,拔光他的毛,一根一根拔下来,享受拔鸟毛的乐趣,最后,折断他的翅膀!
洛璃现在做的就是拔掉冷逸轩的羽毛,从重生回国后他就开始在暗地里布好局,让人盯住冷逸轩的一举一动。
他去给容弈探班,突然又赶回去,是因为负责监视冷逸轩的人传来消息,冷逸轩最近三番几次往一家快要倒闭的小公司跑,似乎是想要对那要倒闭的小公司进行投资。
前世,商业频道对冷逸轩的采访里,他就有提及过自己在投资上的“丰功伟业”,冷逸轩第一次投资成功,就是一家资金暂时周转不灵差点倒闭小公司。
因为冷逸轩的投资就像一场及时雨,后来这家小公司起死回生,公司老板也是个厉害的,居然越做越好,在两年后就成为一家上市的大公司,冷逸轩也成为了这一家公司的股东之一。
现在,这家让冷逸轩赚得投资第一桶金,快要倒闭的小公司的股东就轮不到他了。
因为洛璃刚刚跟这个公司的老板签了合同,他直接收购了这个公司,成为了这家小公司的幕后老板。
洛璃从来最不缺的就是钱,就算以前在校读书时,家里的零花没少给,后来他出国读金融管理专业,就对投资起了兴趣,小金库里的积蓄就越来越丰满。
这快要倒闭的小公司是做电器零件生意的,老板是个聪明人,洛璃找上他,就提出非常优越的收购条件,那老板毫不犹豫就答应下来了。
公司刚起步,就有小人作祟,导致资金周转不灵,一直在亏本,变成个无底洞,怎么补都补不上,老板到处去拉投资,可很多有钱的都看不上他的小公司,有心投资就趁机占便宜,把老板折腾得焦头烂额,就在这个时候,洛璃出现了,轻易就解了他的困境。
其实,洛璃要的很简单,他虽然把公司收购下来成为幕后老板,却不出任公司任何职位,在没有重大事件时是不会干预公司内部运营,并承诺公司在收购后保持原样,一切决策权都由老板做主,也就是说洛璃是不管事。
老板思考过后后,就快速签合同,毕竟他的小公司再拖下去就要倒闭了,如果公司倒闭了,他前期所有投入就是打水漂了,所以,就算公司被收购,自己头顶多了个大老板又怎么样,最起码他也不亏啊。
收购合同一签,洛璃的资金立马到位,公司继续运营起来!
“美得”就是洛璃刚收购的小公司,“美得”的老板是个明白人,他愿意让洛璃收购自己的公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希望公司内部主要人员太多太杂,洛璃虽然是幕后老板,拥有绝对的抉择权,可他又不管公司的事情,所以与其找一群投资人在公司里都勾心斗角,还不如洛璃一个,清净。
所以,洛璃跟“美得”老板是你满意我满意,大家都满意。
一拍即合,合同谈妥。
比别人多活了一辈子,在商场之上这些弯弯绕绕的事儿,洛璃看的比别人更清,冷逸轩会选择“美得”作为自己踏上投资之路的起点,不就是见着“美得”老板是个没什么背景的,人又老实。
洛璃在收购“美得”之前,就先暗中调查过“美得”的经营状况,虽然有同行使绊子,资金上的确稍有不足,只要熬过这一段,收益回笼就可以稳定,但是冷逸轩在暗地里下了一把黑手,“美得”好几个订单都被对家抢了,这就造成了收益回笼不足于投入,资金层断裂,在这个时候,冷逸轩以投资商的身份趁机而入,成为了“美得”的恩人和最大股东。
洛璃还记得死后看到的那本小说里有写,在冷逸轩成为“美得”股东的第五年,“美得”的老板因过度操劳病逝,在“美得”老板的妻女彷徨无助时,他伸出援手,接管了“美得”,最后将老板的妻女送出国外定居,然后就花式描写了冷逸轩有多么重情重义。
想起这段内容,洛璃就忍不住的翻白眼,真是好人坏人全给他做了,难道因为他的男主光环太耀眼,就所有人集体眼瞎?
第二十二章
暂时解决完紧要的事,出国比赛的那个发小终于回来了,洛璃被一通电话召唤出去,到了约定的地方,刚推开包厢门,就听到“嘭”地一声,纷纷扬扬,五彩斑斓的礼炮纸片飘了洛璃满头满身。
“欢迎回国,哦,宝贝儿!”
洛璃看着手里拿着礼炮的家伙,忍不住笑了,走上前拿起一旁放着的礼炮也给骚包的发小来一炮:“恭喜你又得比赛冠军,啊,亲爱的。”
两人四目相对,都忍不住笑了,然后抱成一团。
“你这小子,终于舍得回来了,我还想着是不是要再等两年才能见到你。”
“想你啊。”
站在旁边拿着礼炮的霍少华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发小,眉角微微抽动了一下,道:“你们是八辈子没见过面呢,又是宝贝儿,又是亲爱的,好恶心。”
他都要听不下去了,哼,真过分,都不抱他!!
两人勾肩搭背的看着气哼哼的霍少华,默契十足的出手,一推,毫不设防的霍少华被洛璃和梁渠推得往后踉跄了几步,撞进一个人怀里,霍少华被吓了一跳,回头就要向被自己撞到的人道歉,就听到对方说话了。
“小心点。”温热的吐息落在他的抿紧处,痒痒的,惊得霍少华像炸起了毛的小动物一样跳开,睁大眼睛瞪着魏元思:“你怎么走没声音啊!?”
魏元思看了他一眼,从霍少华面前走过去。
洛璃和梁渠看着两人,隐约觉得他们之间气氛有点不太对劲,可一时有看不出来是怎么回事。
对视一眼,梁渠小声问:“他们吵架了?”
洛璃摇了摇头,学着梁渠小声说话:“他们吵架不是很正常吗?”
魏元思从小性子就冷,霍少华就相反,撵鸡赶狗,爬树上房的事情没少做,还喜欢捉弄魏元思,所以每次魏元思被惹恼了,就不跟他说话,当然,冷战都是魏元思单方面的,霍少华每次都会很不要脸的围着不理自己的魏元思转悠。
不过,这个事很快就翻篇了,四个人说说笑笑的,又恢复了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融洽。
最后,四个人都有点喝大了。
除了魏元思一脸冷冷的坐着,其他三个都坐没坐相,东倒西歪,毫无形象。
霍少华靠在洛璃身旁,脸上带着喝酒后微醺的淡红,似乎是有点醉了:“哎,璃儿。”然后,用手肘轻轻戳了戳洛璃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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