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作者有话要说:推荐一下自己的完结文《未婚夫是国民男神》,没看过的小可爱可以点进专栏去看看,顺便收藏一下预收《樱桃十分甜》哦~
第13章
苏慕斯美滋滋地咔嚓咔嚓自拍了十几张,用美图软件修了修,加了滤镜,从中选出最好看的一张发微博。
出道后青姐就要求她们要没事多发微博营业,俗称固粉。
虽然她暂时还没多少粉丝,不过没关系,一步一步来。
看着逐渐增加的转赞评,她满意地收起手机。
苏慕斯问杨志:“曲朝越呢?”她想起昨晚对他说的那些话,现在觉得自己有点无理取闹。
不管怎么说,都不能那样践踏别人的心意,她想收回昨晚说的“不喜欢”。
杨特助顿了两秒,斟酌语言:“去机场接一个朋友。”
苏慕斯想起曲朝越那睥睨一切的高冷范,噗嗤一笑:“居然有朋友能让他亲自去接。”
她说着打开曲朝越的微信对话框,结婚以来他们俩的对话很少,聊天记录手指一划拉就能全看完。
最后的留言停留下曲朝越发给她的那句:“我回来了。”
那时候被一打岔,就忘了回,后来也没再想起回。
仔细一看,他们俩每次对话,都是停留在曲朝越的回复。
苏慕斯手指微动,把刚才那张发博的照片给他发过去:【好看吗】
随口问杨志:“他哪个朋友?”
这个问题令杨特助刚放下的心又提了上来。虽然他不知道太太为什么和曲总闹别扭,但他直觉告诉他,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令他之前的努力功亏一篑……
他含糊其辞:“一个世交家的朋友。”
可苏慕斯比他想象的更敏锐:“世交?冯家?”
冯家有哪个朋友要回来,她略一思索就猜到了:“冯千柔?”
杨特助极其不想承认,又不能骗她,不得不点头。
“呵呵。”苏慕斯冷笑,“接个朋友而已嘛,你紧张什么?”
说着她手指一动,把刚发的照片和文字撤回。
曲朝越刚刚视察了邻市的传媒公司,看了看时间,现在出发去机场正好。司机已经把车开到门前等候。
手机振动,他边走边看,忽然顿住脚步:是苏慕斯发来的消息,这是她除了新年祝福之外第一次给他发消息。
随行的秘书帮他开了车门,他没有上车,站在原地。
刚点开就看到:苏慕斯撤回了一条消息;苏慕斯撤回了一条消息
曲朝越呆呆看了几秒,但任他怎么看也不可能看出花来。
他发了个问号。
等了一会,没人回。秘书轻声提醒了一下,他才上车,一路上手机捏在手里,时不时看一眼。
半小时过去了,没有人回。
就在曲朝越以为手机坏了的时候,手机振动。
一看来电显示是杨志,他被勾起的心情去了一大半,变得古井无波。
接起,杨志跟他做了下午的行程确认,又汇报了他完成的工作。
停了片刻,见曲朝越没有要发表意见的意思,很自然地接着汇报苏慕斯的动态:“太太今天似乎状态不太好。”向曲朝越报告苏慕斯的事情,是他最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他熟门熟路。
曲朝越:“怎么回事?”
“太太交了歌,据说许制作不太满意。太太似乎很沮丧,午饭都没吃,呆坐了许久。”话音刚落,电话传来忙音。
杨志目瞪口呆,他被曲总挂了电话。
曲朝越不假思索地吩咐司机:“掉头,回辰娱。”
随即打给发小陆暨:“冯千柔今天回来,你去接机,时间地点我发给你。”
“怎么回事,不是你去吗?”
陆暨一脸懵,冯千柔之前还在微信跟他说过曲朝越会去接她,语音里充满雀跃。
“有事,没空。”简单交代完事情,曲朝越挂了电话,看向窗外。
回去的路又堵起了车龙,他不由皱了皱眉。
****
一路堵堵停停,曲朝越到辰娱办公楼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员工三三两两地从公司出来,曲朝越无意引起注意,避开人群,从地下车库乘专用电梯上去。
杨特助早掐准时间点等在电梯旁,帮他按电梯,按的是苏慕斯在的楼层。
“她呢?”曲朝越问。
没点名道姓,但杨特助知道他问的是谁。
“下午一直待在录音室,没出来过。”
电梯屏幕的红色字数跳动着,叮,到了。
这一层都是录音室和几间会议室小隔间。杨特助事先过来清了场,现在这层除了苏慕斯,没有其他人在。
曲朝越拧开门,隔着玻璃,他看到苏慕斯收音室里对着麦克风录歌,神情投入,没有发现他们。
她在做音乐时总是这样,专注、沉迷,也动人。
前年他去纽约出差,顺道去了她的学校。
她在讲台上对着老师唱歌剧,也是这样心无旁骛,他在下面坐了一节课,她也没发现。
驻足片刻,曲朝越轻轻带上门。尽管他知道,即便他动静再大,辰娱上好的隔音门也不会把声音传进去。
他在面对着录音室的会议室坐下。在这里一抬眼,就能看到录音棚的门。有人出入也能第一时间看见。
杨特助给他备好了电脑,桌上摆着急需签名的文件和调好的咖啡。他就在这处理今天的工作。
曲朝越的工作效率很高,批好的文件肉眼可见的堆叠起来,杨特助搬走,又搬来一摞待签文件。
没办法,曲氏的业务横跨海内外,曲董事长年事已高,基本退居幕后,大多数工作现在都由曲朝越一手操办。
他一直都很忙,在国外的时候更忙,经常废寝忘食,日夜颠倒。咖啡能提神,他养成了喝咖啡的习惯。
咖啡见底,杨特助及时给他续上。
夜幕初垂,远处的城市地标亮灯。窗外各种高低不一的建筑亮着不同的颜色,步行街、广场人声鼎沸,繁华热闹,和会议室里的寂静形成鲜明的对比。
咔嚓,拧开门把的声音。
余光瞥到录音棚有人出来,曲朝越签字的笔尖一顿。
苏慕斯一眼就看到他们,也是一愣,随即向会议室走来。
曲朝越手下依然行云流水地批示文件,直到苏慕斯唤他,他才抬头,目光落在她身上,她戴着那条蓝宝石项链。
苏慕斯问:“你们还没走吗?”
“处理公事。”曲朝越淡淡道。
苏慕斯哦了一声,忽然想起他今天去机场接冯千柔了,现在居然在这里工作,看桌上堆的文件,他应该在这很久了。
还以为他会直接和冯千柔在外面吃饭。
居然为了工作放弃和心上人独处的机会,真是个工作狂!苏慕斯暗暗吐槽,她完全忽略了自己也为了工作在录音棚泡了五六个小时,和曲朝越根本是半斤八两。
她没有意识到,看到他在这的那一刻,她一下午的郁气散去了大半。
肚子又在抗议,苏慕斯摸了摸肚子。
她今天中午只吃了一点蛋糕,录歌的时候不觉得,现在一停下来就觉得很饿很饿,手脚有点无力。
曲朝越忽然放下笔:“今天就到这。杨志,收一下。”
杨特助应声,把桌上的东西收拾归类。
苏慕斯看着未处理完的文件:“你不是还没做完吗?”
曲朝越:“饿了,吃饭。”
天呐,曲朝越居然也会中途停下工作,她以为他是钢铁人,不用吃饭的呢。
他走了两步,停在苏慕斯面前:“一起?”
苏慕斯:“好啊,不过要你请。”
曲朝越淡淡地瞥了她一眼,率先走出去,按着电梯等她。
苏慕斯眼含笑意,走过来时脚步轻快。
第14章
辰娱楼下广场就有几家餐厅,中式西式都有,苏慕斯平时都吃腻了。
广场后面走几步路有一条美食街。那里有许多经营了数十年的饮食老店,保留着这座城市的独特味道,远近闻名,连电视台都来做过采访。
她提议去美食街看看,曲朝越没有意见。
两人沿着路边走,曲朝越把大衣脱了放在胳膊上,脚步不疾不徐。
已经过了饭点,美食街的人不多,苏慕斯把围巾拉得高一些,遮住下半张脸,挡风,也避免被人认出来。虽然,糊坛小透明歌手被认出的概率接近于0。
空气里弥漫着油烟味和食物的香气,越闻越饿。
苏慕斯边走,边后悔把曲朝越拉到美食街来。这条街多是陈年老店,建筑也偏破旧,甚至有一些是路边摊,已经走过大半条路,她也没找出一家适合他进去的店。
路边的烧烤摊冒着烟,孜然的味道扑鼻而来。
真香,苏慕斯使劲吸了吸鼻子。
曲朝越停在烧烤摊前。这是他今晚第一次主动停下脚步,之前他都是漫无目的地跟着苏慕斯走。
苏慕斯看了看烧烤架上撒着芝麻的肉串,咽了咽口水,看向曲朝越,他站在风口,风裹着油烟往他白衬衫上吹。
像他这样的人,冷清得沾不得一丝人间烟火气,从来都是干净雅致的形象。这样的场景对他像是一种亵渎。
苏慕斯伸手把他拉开。仅仅移动了几步,他又不动了,还是停在这个摊位上。
曲朝越:“吃吗?”
吃什么,吃烧烤?苏慕斯想,他肯定是饿得头昏眼花了,才会饥不择食。
曲朝越的一日三餐都是有营养师专门定制,他的餐谱里从来只有绿色、营养、健康的食物,像烧烤这种垃圾食品从来不会出现在曲家的餐桌上。
路边摊,四方桌,塑料椅,还有廉价的食物,一切都和曲朝越这三个字像水火不容的关系。
苏慕斯把围巾往下拨一点,露出鼻子,在曲朝越身上闻了闻,果然,已经有烧烤的孜然味了。
苏慕斯忍住笑:“吃你吗,你一身的烧烤味,还挺香。”
曲朝越觑她一眼,把她的围巾拉上挡住鼻子:“遮好,别漏风。”
“……”苏慕斯撇撇嘴,算了,这人没有幽默细胞。
有顾客从烧烤摊外带,一袋塑料袋装着满满的串串,手里拿着羊肉串从他们前面走过。
苏慕斯咽了咽口水,赶紧收回目光,不看不看,克制!
她拉着曲朝越快步远离烧烤摊。
走过了几间铺子,闻不到烧烤的香气了,苏慕斯才放缓速度,拉着曲朝越的手不知不觉松开。
曲朝越垂下手,捻了捻指腹,刚才感受到了,她的手指纤细、滑腻。
苏慕斯这时候想起来解释:“你应该没吃过烧烤吧?烧烤摊那环境比较差,人也杂,我怕你不习惯。”她以为曲朝越只是一时饿糊涂了,被烧烤的香气诱惑,真让他在路边摊坐下,他一定坐不了一分钟。
曲朝越:“我吃过,在纽约街头。”
曲朝越看她讶异的眼神,就知道她不记得了:“大概两年前,我去你学校的时候,你向我力荐了你们学校附近最好吃的烧烤摊。”
两年前,纽约,她的学校,苏慕斯的记忆逐渐被唤醒。
和曲朝越达成协议领证后,她就奔赴美国茱莉亚学院进修音乐了,那时曲朝越刚好调任欧洲那边公司的总经理,业务繁忙,两人很少联系。
后来有一天,曲朝越忽然打电话给她,他说他过来出差,路过她学校。
苏慕斯一直记着双方是互惠互利的关系,要不是曲朝越,说不定现在她还被父亲压着相亲,错过茱莉亚学院的入学时间;又或者是被逼着进行商业联姻,随后在家相夫教子。不管是哪种,总之不会有像现在的自由。
她心里是感激他的。
于是她问他:“忙不忙,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
“好。”
苏慕斯估算了一下从宿舍走到校门口的时间,跟他约定十五分钟后在学校西门见。
纽约下着鹅毛大雪,苏慕斯扎了丸子头,戴上毛茸茸的耳套,撑着伞出来。
曲朝越的车停在校门的大树下,雪花给黑色的宾利铺上一层白。
放下车窗玻璃,寒气涌入车内,校道上那个粉色的身影在视野里更清晰。
她穿着粉色羊羔绒外套,内搭高领毛衣和白色短裙,尽管穿了厚厚的裤袜,双腿依然纤细笔直。
雪天路滑,她走得不快,小心翼翼,偶尔把手伸出伞外接住雪花。
她走了多久,他就看了多久。
漫天的白雪里,她是唯一一抹艳丽的色彩。
杨志帮她开了后座车门,苏慕斯没上车,微微俯身对车内的人说:“不好意思,都怪我走太慢了。”
曲朝越:“你很准时,是我早到了。”早到了整整十五分钟。
苏慕斯看了时间,她确实没有迟到,但是让远道而来的客人久等,她还是充满歉意,拍了拍胸膛:“作为补偿,今晚这顿我请。”
曲朝越微微勾起嘴角:“不上车吗?”
苏慕斯:“你下来吧,那家店很近的,我们走着去就行。”
曲朝越从车里下来,雪花落在他蓝色的格纹大衣上,印上湿痕。苏慕斯连忙踮起脚,把自己的伞分一半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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