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朝越:“她的手很巧。”
他难得夸别人,而且夸的是她的母亲。苏慕斯不禁自豪起来:“我妈妈心灵手巧,我小时候有好多漂亮的小裙子,都是我妈妈亲手做的,独一无二。”
她忽然没精打采:“可是现在没有了。”
“没有什么?”
“没有小裙子了。”
曲朝越:“你想要可以买。”
苏慕斯下巴靠在他肩膀上,看着自己手上的玩偶:“买的那些都不是独一无二的。”
最重要的是,不是妈妈亲手做的。
曲朝越大方地表示:“给你买限量款的。”
苏慕斯噗嗤一笑。
她两只胳膊环着他的脖子,绕到他身前拉了拉玩偶身上的礼服,忽然睹物思人:“我想妈妈了。”
曲朝越脚步一顿,他无法看到苏慕斯的表情,但听得出她情绪低落。他只知道她从小父母离异,和父亲关系不好。
平时她提得最多的也是她妈妈,但这么久了他似乎从没见过她母亲。
曲朝越问:“她在哪?想她的话,我们可以早点回去见她。”他还没见过岳母,是该去拜会一番。
“我不知道她去哪了。”苏慕斯低声道,“她和……我爸离婚后就走了,再也没回来过。”在直呼苏宏茂名字和尊称之间,她还是选择了唤他爸。
曲朝越忽然想起她的访谈,她确实说过和她妈妈告别后就没再见过了。
曲朝越问:“后来她没再和你联系过吗?”
苏慕斯:“没有。他们离婚的时候我还小,不太懂。她和我告别的时候又笑又哭,我却什么都没发现,以为只是普通的告别。后来长大了,联想起前因后果,才知道她是伤心了。”
“大人之间的事,不该涉及到你。”
苏慕斯知道他是在为她抱不平。他认为离婚是苏宏茂和陈琼岚两个人之间的事,不该影响到她们母女之间的关系。
可这其中有他不知道的隐情。
“不是他们涉及到我,是我本来就牵涉其中。”苏慕斯解释道,“一开始他们的婚姻很幸福,那时候我们家虽然没有现在有钱,但我爸一直很努力地找机会做生意,我妈为了支持他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把家里照顾得井井有条,一个人带着我和我哥,让他没有后顾之忧。后来他创办了公司,接了几宗大单,公司越做越大,我们生活也好起来了。我以为我们一家人会一直在一起的。”
“公司做大之后,我爸越来越早出晚归。不过公司刚刚起步,这些都可以理解。”苏慕斯说,“那段时间他结识了一个大客户,对方家大业大,人脉很广,我爸有意和他们家打好关系,经常往他们家跑。他们家孩子和我差不多大,我爸经常带我一起去。我妈觉得有我在,就更放心了,即便他回家的时候偶尔一身酒气,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曲朝越静静地听着,他知道苏慕斯现在需要的是倾听。
苏慕斯也不知道自己今天为什么会说这么多,也许是这些事情压在心里太久了,她需要倾诉。
“我那时候不懂,只当他是带我去玩,每天都兴致勃勃地跟着去,即便到了那之后他总是放我一个人玩,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后来我才知道,他去那不是为了谈合作,而是为了见他的心上人。那家人的女主人,就是他的初恋情人。”
说着,苏慕斯侧目看了看曲朝越的侧颜。
曲朝越半天没听到她说下去,主动接茬:“后来,你妈发现了?”
“嗯,纸包不住火。何况我爸后来出去得越来越频繁,即便是拿我当幌子,也不顶用了。而且我妈发现他还留着以前给初恋的情书,厚厚一叠。我妈从那些情书知道了他初恋的名字,那一刻她知道我们家公司“向平贸易”是照着他初恋的名字取的。我妈和他摊牌的时候,他还一直维护他的心上人,不让我妈找上门去影响人家和睦的家庭生活。”苏慕斯嘲讽地笑了笑,“可笑不?我妈为他放弃学了多年的设计,陪他起家,为他生儿育女,却比不过他念念不忘的初恋。”
曲朝越用了个更准确的形容词:“可悲。”
“你说得对,可悲。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问过我妈的事情。”苏慕斯说着,侧目看他。他仍是一无所知的样子,即便她给了提示。
苏慕斯越想越气,恨屋及乌,忽然单手揪他耳朵:“曲朝越!”
“嗯?”她没使什么力气,他并不觉得疼。只当她是想引起自己的注意。
她说了这么多,他却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那家人是他家世交,不知道破坏她家庭的人是他的周萍阿姨,还和那个女人的女儿是至交好友!好气啊!
苏慕斯气呼呼地:“你真迟钝,你的脑子其实也没那么好使吧,大家对你的称赞都有点言过其实了吧。”
曲朝越认真地和她的记性对比了一番,谦虚道:“也就比你记性好那么一点。”
“?”是可忍孰不可忍?
苏慕斯:“你才记性不好!我记性可好了!我不是说过吗我记得幼儿园的事!”
曲朝越摇头,颇为无奈:“喜欢吃核桃吗?”
怎么话题就跳到核桃了?苏慕斯一头雾水:“还好?”
曲朝越:“以后多吃点。”
苏慕斯:“?”
曲朝越:“补脑。”
苏慕斯:气气,小拳拳锤你肩膀!
曲朝越笑了笑,毫不在意小粉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力道。
“对了,你有哥哥?怎么以前没听你提起过?”曲朝越忽然问。
苏慕斯:“有个亲哥哥,我妈走的时候带他走了。所以我也很多年没见到他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
回忆里一下小时候哥哥的模样,苏慕斯自言自语道:“哥哥小时候就是个帅哥胚子,聪明勇敢,总是保护我,是我的小英雄!我哥哥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某男人忽然停住脚步:“最好的?”
苏慕斯浑然不觉,在他背上兴奋得手舞足蹈:“嗯,不仅是最好的,还是全天下最帅的男人!”
曲朝越看着她晃动的脚,颠了颠背,冷漠道:“脚不疼了吧?下来自己走。”
说着作势要放她下来。
苏慕斯猛地圈紧他的脖子:“什么?不要!还疼呢,疼疼疼。”
曲朝越斜眼瞥她。
苏慕斯被拿捏着,不得不拍起马屁:“你最好了,不要放我下来,我走不动QAQ。”
曲朝越语气凉凉:“最好的不是你哥吗?”
苏慕斯笑嘻嘻:“哦对,那你第二好,仅次于我哥。”
曲朝越冷哼一声:“下来!”
苏慕斯猛抽一口气:“?不不不,我算错了,你怎么会排第二呢?你第一,你是最好最善良最友好最帅的!”
他第一了,她哥理所当然掉到第二去了。那代表他终于压她哥一头了,曲朝越心满意足,重新迈开步伐。
苏慕斯默默在心里补充道:我哥也是第一,你们并列第一。
作者有话要说:慕慕:我哥也是第一,没想到吧!:)
第32章
苏慕斯的脚包着张力绷带,看着比正常脚腕大了一圈。陆医生表示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必须静养一段时间,非必要不下地。
在床上躺了几天后,比多动症患儿还好动的苏慕斯就受不了了,起了出去玩耍的心思。
她轻轻挪动腿,尝试着脚后跟先着地,正要使力站起来,房门那传来拧动门把的声音。
苏慕斯一慌,力气使不上来,又跌坐回去。
曲朝越一手端着餐盘,一手握在门把上。一看苏慕斯两只脚放在地上,瞬间明白她想做什么。
他微微蹙眉:“你不能下来。”
苏慕斯摇头晃脑地:“我都快憋死了!我要出去走走。”
曲朝越没接她话茬,她知道,这意思就是不允许、不可以、不准。
曲朝越把餐盘放到桌上,食物的香气窜到苏慕斯鼻子里,她猛吸一口气,有点饿了。
“今天吃什么,让我看看!”
曲朝越听见声音是从身侧传来的,侧头一看,果然,这不安分的丫头不知怎么挪过来的,现在正保持着金鸡独立的姿势,伸长了脖子往餐盘里看。
曲朝越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陆医生说你还得至少再躺两周,别闹。再乱动伤势加重,就不止躺两周了。”
看苏慕斯站得不稳的样子,他伸手扶住:“快回床上躺着。”
苏慕斯才不听他的威胁,自顾自看了看今天的菜色,和前几天大同小异,其中的“同”来自于一个小煲,是黄豆焖猪蹄。
“怎么天天都是猪蹄?”她都快吃吐了。
伤了脚以来她的膳食中无论午餐晚餐都有一道猪蹄,不是炖猪蹄、焖猪蹄就是猪蹄汤,短短几天她简直是见识了猪蹄的一八零八种做法。
曲朝越淡淡道:“以形补形。”
这番理论不免让苏慕斯想到他让她吃核桃补脑的话,她立刻反驳:“这简直是歪理,我又不是猪!”
苏慕斯的反驳掷地有声,身体因为激动还微晃了一下。
曲朝越看不下去,一手绕过她脖颈,另一只手绕过膝盖窝,轻而易举把她抱起来。
骤然腾空的苏慕斯睁大眼睛,下意识把手搭到他肩上。
被强大的男性荷尔蒙包围,苏慕斯不自觉地脸红,耳畔听到明显的“砰砰砰”声音。
她不知道,那飞快的心跳声其实是属于曲朝越的。
曲朝越把苏慕斯放到单人沙发上,苏慕斯偷偷用余光瞄他,他面色如常,刚才的动作仿佛只是那种情境下自然而然的选择而已。
这只是曲朝越对她实行的人道主义帮助而已!苏慕斯咽了咽口水,暗骂自己不争气,都“老夫老妻”了,这点肌肤相触根本不算什么。接下来半年,在曲家一大家子人的眼皮底下,可能还需要更亲密的表演呢。
看看人家,多淡定!
没事,苏慕斯,自然点,装作身经百战的样子!
餐盘里的饭菜是两人份的。曲朝越正在往苏慕斯的碗里夹菜。
苏慕斯给自己打了气,清了清嗓子,漫不经心地瞟一眼餐盘:“我不想吃猪蹄了。”
曲朝越置若未闻,夹了块猪蹄堆在她碗里的饭上面,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居然夹了一块最大最肥的。
苏慕斯撇撇嘴,凑到他耳边,大声嚷嚷:“我说,我不要吃猪蹄了!”
曲朝越动作一顿,抬了抬眼皮:“吃饭不能挑食,这是你教我的。”
自知躲不开吃猪蹄的命运,苏慕斯立刻改变策略,提出条件:“那我吃完要出去玩。”
曲朝越看了看她的脚,还肿得跟猪蹄似的,她自己倒是不甚在意,还绑了个蝴蝶结在上面。
曲朝越斩钉截铁:“不行,你不能走动。”
“可我整天待着很无聊,我会憋死的。”
“你可以睡一觉。睡醒就可以吃晚餐了。”
“那吃完晚餐后呢?”
“吃完天黑了,又可以睡了。”
???吃了睡睡了吃,真把她当猪养?
苏慕斯不肯:“这样我真的会胖成猪仔的。”
曲朝越想了想:“等我一下。”
随即走了出去。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上提着一个礼盒,放到苏慕斯怀里。
“给我的?”
曲朝越点头:“拆开看看。”
苏慕斯好奇地扯开绑成蝴蝶结的礼带,打开盒子,一件深蓝色曳地人鱼裙闯入眼帘。
好漂亮!苏慕斯忍不住摸了摸裙子,上面还镶了些水晶装饰,闪闪亮亮,像整片星空。
“当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设计师Camille亲手缝制的作品,全球限量四件。喜欢吗?”
苏慕斯注意到他话里的关键词:“限量四件?”
她虽然对设计界的人了解不多,但从曲朝越的形容也能知道,这位Camille设计师就是大佬,全球限量四件则意味着这件礼服价值不菲。
苏慕斯的反问只是为了表达感叹,居然只有四件!而听在曲朝越耳朵里却以为她是介意这裙子别人也有。
曲朝越说:“你放心,另外三条我也买了。现在你这条裙子也算是独一无二了。”
苏慕斯一愣,联想到那天说的想要独一无二的小裙子的话。她不过随口一说,他就记着了吗?
苏慕斯:“为什么忽然送我裙子?”
“再过不久就是鸿畅盛典了,你刚好用得上。”
苏慕斯想想也是,鸿畅盛典可是她出道之后第一次上台演出,是她好不容易拥有的机会。如果能以最美的姿态站上去,那确实是她歌唱生涯一个美好的开始。
思及此,她兴奋地拿起裙子在身上比了比,却发现裙子的腰围似乎大了些。
曲朝越见状,说:“裙子的尺寸对你来说原本刚好。但最近你瘦了一圈,如果不尽快补回来,到时候恐怕撑不起这裙子。”
是吗?苏慕斯看了看自己瘦骨嶙峋的手,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好像比以前平了一些,这样下去恐怕真的撑不起这露肩礼裙……
“什么叫撑不起?!”这是瞧不起她的胸吗?
苏慕斯感觉身材受到了鄙视,尊严严重受挫。她立刻昂首挺胸,化悲愤为食欲,气呼呼地往嘴里塞了一个猪蹄。
gu903();曲朝越不明白她的气从哪来的,不就说她腰太细了穿这裙子不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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