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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钢铁是怎么炼成的》一样,赋予了一定的政/*治/*性。

只犹豫了片刻,便蹲下身,把书捡了起来。

褐色的封面,正中间‘牛虻’两个字是大红色字样,书背面右下角的位置,标有价格,两角九分钱,书上文字的排版是横版,却简体繁体杂用,一眼就看出,印刷得很匆忙。

“这本也拿上吧。”

耳边传来大哥刘军的说话声,刘艳扭头,看到他怀里抱着一大撂书,足足有□□本,她只看清是一套《十万个为什么》,好像不全,二哥刘华已经飞快地窜进来,“给我,我来拿。”一股脑从大哥怀里全部接了过来。

刘军没有推辞,又转身拿了一沓笔记本,加上刘艳手上那一本《牛虻》,到门口的老头面前结帐。

老头没开口说话,刘军按照书后面的价格,照往常的惯例,打了折,给的钱。

刘华把这些书全部放进他的小背篓里,自告奋勇道:“这个比较重,我来背。”装好后,背起小背篓,牵着刘艳出了屋子。

“走吧,还要去赶车。”

陈春红上前帮他们顺了顺背篓的肩带,就招呼着离开,步子明显比来的时候,要快上许多,也不用大儿子刘军在前面领路,她来的时候,已经记住了路,等转了两个弯,再看不到那家书店时,脚步才慢下来,喊了声军子,“这书店,你以后别再来了。”

“怎么了,妈?”刘军诧异地抬起头。

“那吴老头,有些古怪,你还是避开他。”

一听这话,刘艳深有同感,原来她妈和她一样的感受,“我也觉得那地方有些吓人,我们等会儿问问骆姨,县城里有没有新华书店,要是有,下次买书,直接去新华书店。”

刘军看了看妹妹和妈,宽解道:“没事的,吴爷爷只是……小叔都说了,吴爷爷以前挺爱笑的一个人,只是经历了一些事,才成这样的,我和华子,之前来了两次,你们看,不是好好的,什么事都没有。”

顿了下,又道:“在这买书和笔记本,都有折扣,去新华书店没有折扣,而且我们县城也没有新华书店呀。”

“他怎么变成这样的?”陈春红问道。

“听小叔说,被贴了大*/字*/报,好像查出有禁/*书,挨了斗,反正有点惨。”刘军说这话时,刻意压低了声音。

“禁/*书?挨了斗?”

陈春红眉头蹙成一团,连脚步都停了下来,看了眼二儿子刘华背上的小背篓,目光紧紧盯向大儿子刘军,“你拿的这些书,没有问题吧?”这几年,全国性运动,乡下没城里的严,没出过什么事,不过,她也听过几嘴。

她不识字,却觉得,能躲就躲开,避得远远的最好。

“妈,你放心,我拿的书都没问题,有问题的书,早就拉出去火烧了,不会放在这里。”刘军一见他妈的样子,忙不迭地再三保证。

“真的?”

刘军重重地点头,“当然是真的。”

刘艳见她妈一脸迟疑,于是在旁打边鼓,附和道:“妈,大哥说得对,要是禁/*书早就烧掉了,不会这样光明正大地摆出来。”

“我总不会害自己。”刘军笑道,难得见他妈这样紧张,心神不定,开了个玩笑。

“你这孩子,这事也能玩笑。”陈春红伸手拍了下大儿子的后脑勺,到底还是信他几分,这句话说对了,大儿子害自己绝对不可能,去害别人倒有可能。

只是心里对老五刘卫国多少有点意见,这家书店出过事,他还介绍自家侄子过来,又在这么偏僻的地方,暗戳戳地记了一笔账,暂且不提,到了大马路上,带着孩子往车站方向走去。

在车站外面的站牌下,遇上了凌云翔,一手牵着女儿凌楠,一手提着一口大铁锅,陈春红刚一走近,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只见凌楠急忙忙地躲到凌云翔身后去了。

这孩子好像比以前更怕生了。

陈春红没在意,随口道:“你今日也回乡下。”

“不是,我是在这儿等你的。”

“等我?”陈春红只微微一愕,却很快猜到几分,没打一丁点儿马虎,直接挑明:“要是为了去年你上我家说的事,我还是那句话,我没法帮忙。”

凌云翔听了这话,唯有苦笑,他话还没出口,就遭到了拒绝,人太聪明了,就这点不好,只好否认道:“是为了我女儿,但不是让你帮忙照看,是想托你帮忙找个熟悉靠得住的人家,你看看这孩子的样子,我不能再把她单独放乡下了,亲戚或邻居也不行,我娘都会打上门去。”

“我想来想去,只能找你帮忙,你先别忙着拒绝,只要你帮忙找到靠得住的人家,照顾费按照去年我和你说的给,这笔钱,对于乡下人来说,算是一笔不错的收入,我们认识这么长时间,我信任你,这口大铁锅,算是托你帮忙的酬劳。”

陈春红盯着那口大铁锅,十分心动,这东西,现在有钱都买不到,“你等等,我考虑一下。”另外凌云翔有句话说对了:这笔钱,对于乡下人来说,算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她不能照看,但有其他人可以。

陈春红首先想到了她大姐家,大姐家的孩子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有这笔收入,也能改善一下条件,凌楠和她女儿刘艳同岁,这么大了,能自己吃自己喝,不需要人喂食把尿的,大姐家的琼姐就能够照看她了。

琼姐年龄够大,带孩子有经验,家里几个弟弟妹妹,都是她一手带上的。

在乡下,大人要干活,还不都是这样,大的带小的。

“你们在这儿坐着,看着东西,我出去和你们凌叔叔说点事,等会儿进来。”陈春红心里想妥当了,就放下肩上的背篓,对孩子们交待一声。

“妈,我不要那个女孩来我们家。”刘艳看了大哥刘军一眼,仗着自己年纪小,扑上去抱住她妈的大腿,刚进车站时,她已经明显看出她妈的意动来。

“不会,不会来我们家。”陈春红一口应承下来,推开小女儿。

旁边的刘军又一脸郑重道:“妈,也不能在我们村子里找人家帮忙看孩子。”同一个村子,以后常碰面,而且年底的时候,他爸就会退伍回来,上次接到信,他爸已经确定今年年底退伍,到时候要是在村子里碰到,他爸肯定会恼火的。

“知道,知道。”陈春红看着大儿子刘军一脸小大人的模样,不由笑了笑。

待到陈春红走出车站的侯车棚子,刘军和刘艳兄妹俩相视一眼,他们还以为凌云翔又要纠缠上,没想到,他倒临时改了主意,这样也好。

“你们说,不找村子里的人,妈会找谁呀?”刘华疑问道,他原为妈会找村子里的人,刚才还把村子里的上百户人家筛选了一遍,谁知大哥突然说不能找村子里人。

“可能是大姨家。”刘艳说道,家里的亲戚,她只能想到大姨家,小姑刘美莲的性格也很好,但是小姑家的条件很好,应该不会接这样的活。

在班车快启动时,她妈走了进来。

刘艳看着她妈两手空空,倒有些意外,还以为她妈会提着那口大铁锅,毕竟,她妈能答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口大铁锅惹的,上了车,放好背篓后,刘艳没看到凌云翔和他女儿,“妈,凌叔叔呢,怎么不见他?”

陈春红只看了小女儿一眼,就明白小女儿在想什么,“我还没完全答应,总得先问问你大姨,当然不能拿那口锅。”她是很中意那口大铁锅,但总得先把事情办好,她打算回去后,晚上去一趟大姐家,亲自和大姐说说这事,大姐要是愿意,她就作个中人。

要是不愿意,明天让华子来一趟镇里,和凌去翔说一声。

第103章天生宿慧

到家后,天刚刚黑下来,陈春红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放下背篓,把买的肉拿出来放好,顾不得收拾其他东西,从床头的木箱子里拿出用牛皮纸包好的一小包糖,提起一个空篮子,把糖放进去,出门在檐角处抓了一把稻草覆盖上。

又点了一盏马灯。

“军子,你带华子和艳儿把早上的稀饭热一下,吃了就烧热水洗脸洗脚,上床睡觉,今日去外面累了一天,早点睡,不用等我。”陈春红又叮嘱一遍,回来的路上,她已经和几个孩子交待过了,“好好看家。”

说完,转身就要离开,她想早点走,路上赶快点,这样能早点回来。

“妈,”

刘军却忙地开口喊住,“让华子陪你一起去大姨家,猴头岭山坳那一段路挺荒凉的,华子跟着,走夜路,路上有个伴,给你壮壮胆。”

“你妈我打小在山里打滚,这点夜路,还需要壮胆?外面还有很多人,小孩子家家的,别瞎操心了。”陈春红只觉得好笑地看了大儿子一眼。

“我也觉得,让二哥跟妈一起去比较好。”旁边的刘艳同样不放心,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就算没鬼,夜里走山路,伸手不见五指,到处乌漆麻黑的,一盏马灯,只照得见面前一米远路,今天晚上又没有月亮。

陈春红看着一个两个孩子,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只觉得人小鬼大,瞎操心,正要劝他们放心,却又听小女儿说道:“妈,你先听我说。”

“这会子天刚黑,外面还有人,倒不用担心,只是妈去大姨家,和大姨谈完事,到时候很晚了,妈一个人回来,大姨不会放心,要么留妈住一晚,要么就会亲自送妈过猴头岭,无论哪一种,都要麻烦大姨,这样一来,还不如让二哥跟着去。”

刘艳知道,这个时候去亲戚家,基本上都不留夜,还有特意避开饭点的,眼下正值春耕下苗,青黄不接,各家各户的吃食都比较紧张,到了饭点,不留饭过意不去,留饭又自家吃的都不够。

“妈,现在不比以前,家里有大哥和妹妹看家,我不用再看家了,我陪你去。”刘华上前去拿他妈手里的马灯。

陈春红见几个孩子这么懂事,心里很欣慰,也很骄傲,小女儿的话,她听进去了,按照大姐陈春雨的脾性,要是太晚了,的确会亲自送她,考虑到这一点,她带上了二儿子刘华。

二儿子打小胆子大,走夜路倒不怕吓到他。

猴头岭那地方,解*/放前,曾有很多猴子窜出,解*/放后,清山运动,清掉了一批,这些年倒没见过那些畜生了。

陈春红又回屋拿了点饼干和几颗糖果,之前的那小包糖是打算送给大姐的,现在带上二儿子刘华,为赶时间,她自己可以不吃,路上找个山泉喝点水就能饱一下,却不能让儿子饿着。

“走吧。”陈春红带着二儿子刘华出门。

刘艳松了口气,和大哥刘军目送他们离开,就开始煮晚饭,俩人吃完后,特意给她妈和二哥留了一份,烧了一大锅水,把稀饭放在锅里热着。

因为白天走了一天的路,十分的累,哪怕刘艳意识强撑着,想等她妈和二哥回来,到底抵抗不住身体上的疲倦,坐在桌子旁,垂了几次脑袋,都不知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

再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早上。

出门看到她妈陈春红喜滋滋的做早饭,还和烧火的大哥比划着要多添一个灶台,刘艳就猜到,事情谈成了,那口大铁锅到手了,她妈才会这么高兴。

吃完早饭,刘军去牛栏那边告了半天假,然后赶去了公社,去和凌云翔碰头,领着凌云翔去猴头岭的大姨家,陈春红已经和大姐说好了,就没打算再请假,耽误一天的工。

刘艳在她妈出门上工后,二哥刘华预备出门打猪草前,不管她的抗议,二哥把她送到了洪顺家,“大哥说了,你不能一个人待家里,让我送你过来。”又往刘艳怀里塞了一本书,“给,这是你昨天买的那本书,你可以在这看书,我打完猪草,就过来接你回家。”

他倒是想带着妹妹一起,可自从上回他打猪草带着妹妹,妹妹从田埂上,一头栽进水田里,浑身是泥,又湿糊糊的,被他妈骂了一顿后,又严厉交待过,他就不敢再带妹妹出去了。

刘艳也知道这个缘故,所以,只抗议想留在家里,没想跟着一起去,现在春耕,田埂上的泥都很滑,上次栽田里的笑话,她不想再闹了,并且她还怕冷,低头看向怀里的那本《牛虻》,不得不佩服二哥的心大。

就这么肯定,她能够看这本书了。

俩人同时学习,二哥自己认不了几个字,却对她极有信心,不过,她也庆幸二哥的心大,不会觉得她怪异。

既然来了人家家里,刘艳先去见了洪奶奶,才和洪顺去了他屋子。

“这几本?”刘艳刚坐定,指了指小桌子上面的几本书,好像就是大哥买的那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大哥拿过来的?”虽是问,语气中却已经是笃定,越看越眼熟。

对面的洪顺点了点头,“他一大早拿过来的,我没料到,这么穷乡僻壤的地方,还会找到这套书。”

“你手里拿的一本什么?”洪顺又问道。

“《牛虻》”刘艳说完,只觉得十分怪异,她都已经把书摊放在小桌子上了,书的正面朝上,封面上‘牛虻’两个大字显露无遗,他认识字,又丰富,应该一早就认出来,怎么还这么问,忽地一下,刘艳心头一惊,强忍住受惊的情绪,没有抬头去看对面的人,看似随意地解释道:“听我大哥说的。”

“我怎么听你大哥说,这本书是你在书店一眼挑中的。”

大哥又出卖她。

刘艳心里有些气急败坏,这俩人也太好了,大哥怎么什么都和这人说,一时间,刘艳有些绝望,也懒得找借口理由,面对这么个聪明人,多说多错,越说越错。

回去得好好叮嘱大哥一番才行,她的异常,在家里人面显露出来就罢了,却不能让外人知道。

看到小桌子上,那几本《十万个为什么》,正是前面几册,于是刘艳伸手拿了最上面一本,恰好是第一册,准备打开,耳边又传来洪顺公鸭般的破落嗓音。

他这变声期还没有过去。

一说话,就严重破坏形象。

“我记得,你认字才半年多一点,你怎么认识牛虻的‘虻’字?这个字应该不是你大哥教你的常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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