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赵炎当过裁缝,针线痕迹看一眼就知道合不合适,因此他觉得这女孩应该是另有隐情。而另一个原因…赵炎总觉得她有些眼熟。
但赵炎这辈子活的太久了,觉得别人眼熟也不是一次两次。现在又不是在侦探社,对方愿意花钱买酒喝而已,自己老老实实当个酒保就够了。
夜渐深,时钟指向十一点半的时候,偌大的酒馆便只剩下了这女孩一位客人。汤普森不会直接过去赶人,只是让其他人将桌椅收拾好,把地板和吧台清理干净后,见那个女孩儿还在抱着酒杯,便对赵炎道:“其他人就先下班了,你在这盯着就是。等她走了咱们就打烊。”
这话的声音不小,安静的酒馆内听的很清楚。那女孩似乎终于意识到自己呆了太久,起身示意付钱。
赵炎距离比较近,走过去道:“三杯啤酒,一共60先令。”
女孩儿掏钱拿出一磅,塞给赵炎:“不用找了。”
言下之意自然是其余的当做小费。赵炎说了句“谢谢”,还没来得及走,便听她继续道:“那个…我想问问…”
赵炎微扬眉毛,等着她说话。从这个角度,女孩儿白皙到耀眼的皮肤吹弹可破,看不到任何伤疤或雀斑,并且赵炎能确认她也没有使用化妆品。这天赋估计会让其他女人艳羡不已,不过她的双眸此时却闪动着犹豫和挣扎,握着精致小荷包的手攥得很紧,等了足足七八秒,她最终还是道:“算了…我、我先走了。”
说完她便离开了座位,一路小跑着离开了酒馆,推开门后消失在了夜色中。
赵炎并不明白对方想干什么,这个世界有太多难以理解的人和事,不相干的就不要去理解。他摇摇头,拿着硬币回来,却听酒保温迪出声道:“你怎么给人家吓跑了?”
赵炎看他那样就是想找茬,于是直接耸肩道:“可能因为我长得丑吧。”
这句话逗笑了大家伙,也让温迪后面试图指责的话语咽了回去。汤普森“哈哈”一笑,挥手道:“好了好了,收拾东西关门了。”
汤普森就住在酒店三楼,他直接去了楼上睡觉。而其他几人也各自回了自己的住所。把酒店前门关上后,赵炎便在楼梯下铺好了铺盖。
一楼的气温有些冷,门窗的缝隙透着外面的寒风。他用椅子和被单简单搭了个帐篷,正打算睡,忽然听到门外有轻微的脚步声。
第230章被盗的尸体]
赵炎随手拿起从后厨找来的切肉刀,推开窗子望了一眼,发现不远处在街上徘徊的正是那个喝了三杯啤酒的女孩。
但赵炎没有打招呼的意思,扫了一眼关上了窗户,回去继续睡觉——对方就算是鬼,也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自己要忙的事情多了,没必要的麻烦越少越好。
他这边工作顺利,但是在贫民窟调查的斯坦却完全是另一个极端。
其实斯坦的判断并没有错,多数犯事的人第一时间都会选择逃跑,而塔拉市不似古代城市,每天人口进进出出根本无法控制。唯一能找到线索的,只有控制着城市内各处混混流氓的地下组织。
换句话说,就是“黑帮”。
黑帮从本质上和政|府类似,都是依靠暴力手段来建立和维持秩序的存在。而在警力并不充沛、流动人口极多的塔拉市,“灰色地带”的范围,比现代社会要大得多。
别看斯坦是大摇大摆的光明武士,有着这样那样的身份和特权。但是在贫民窟这种地方,这些身份只能保证别人不会主动出手而已。而在这座城市呆了十多年的他,社会关系当然不止“光照派”那么简单,因此他带着两名手下来到了贫民窟的酒馆打探线索。
没有穿着白斗篷和铠甲的他们,并未引起太多注意。
和酒馆老板聊了几句,没过多久便有一名满脸横肉的家伙从楼上下来,斯坦满脸假笑的和对方聊了半天,却并没有得到如期的答案——
“找人?斯坦,若是平时的话,我肯定能帮你这个忙。但是现在…形势比较紧张,我们这都不敢随意调动人手的。”
说话的卡斯塔是“克里派”的一个小头目,管辖着这片街区的地下秩序。斯坦听后笑容有些冷下来:“什么形势?‘光照派’又不会影响到你们这些人的行动。”
“你们那些行动和我们没关系。”卡斯塔嘴里叼着一根香烟,味道呛人:“我说的是我们最近和那群外地佬的事,你没听说么?”
“啊?你说莫拉帮?”
斯坦有些意外,“怎么,我记得去年你们还谈判过一次呢,不是和谈了么?”
“协议撕毁了,所以我才说形势严峻。”
卡斯塔有些不耐烦:“这几天你还是少来这边,被卷进来可没好果子吃。”
斯坦很讨厌这种语气,毕竟他在其他地方都是受人尊敬的光明武士,可是在这个混混头子眼里,却属于场面话都懒得多说的角色——这也证明塔拉市黑帮的势力,明显已经膨胀到了某种危险地步。
但斯坦又有什么办法?“光照派”可不是警察局,而且就算是警察局,也不一定能够对付他们。
作为在塔拉市根深蒂固发展至今的克里派,势力范围远不止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黑社会依靠暴力手段垄断了不少听起来很low的行业,却也因此获利颇丰——在工业革命开始的年代,资本便意味着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
哪怕是塔拉市的议员大人,也从未想着铲除他们。
当然,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铲不动。毕竟那些盘根错节的利益链,甚至蔓延到了议员自己手下的产业上…很多时候,这都是身不由己的事情。
斯坦没办法对着面前的混混头子强硬,只能说些客套话便离开。从贫民窟的区域出来,手下忍不住问道:“那个莫拉帮最近又要闹事?”
“他们自己打出脑浆子来才好,咱们管不到。”
斯坦这般说道,可是随即啐了口唾沫:“这帮狗娘养的垃圾,真把自己当什么角色了。”
“那…队长,咱们去哪里?”
“去墓园,查查细节。”
斯坦心里很不爽。因为没有地头蛇的帮助,他很难确认赵炎的行踪。现在自己只能去寻找更多的线索,然后跑一趟警察局碰碰运气了。
“队长,墓园咱们不是去过么?”
“就你这脑袋,以后只能当个士兵了。”斯坦恨铁不成钢:“当初咱们是去问他的住址,现在是去问更多的细节信息,我们连这个黄皮猴子从哪里来的都不知道,找什么找?”
这番折腾之后,三人租了辆马车来到城郊附近的墓地。这年代虽然有蒸汽机,但“蒸汽汽车”是没有普及的。有是有,不如说是蒸汽坦克更恰当些,笨重/启动慢而速度更慢,因为惯性大很容易出事故,所以马车依旧是主要的交通工具。
别的城市可没有这么容易租到马车,因为塔拉市是交通枢纽,跑这么一段路倒是不算贵。结果三人来到这里后,却是发现墓园的门口有几个“同事”——斯坦有些奇怪,上前询问,才得知这里最近又出了怪事…
“什么?墓让人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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