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就一个月。」
怎么也比没有好。
协定初步达成,洪黎明身子侧了侧,指尖隔着衣料抚在张恒的侧腰上,「当教授的感觉怎么样?」
怎么又绕回这个话题了?
侧腰被摸得痒痒的,张恒不自在地动了一下。
「你以为呢?能有什么感觉?再装神弄鬼也就三个月,幸亏这只是一群被关在监狱里的小家伙,所以能糊弄过去。要是换了别的地方,早被人拆穿了。哼,什么哥伦比亚大学,对了,我的学历是你伪造的吧?真是不靠谱。」
「伪造学历这种事说出去不好听,说到底还是要有真货。所以接下来,我会安排你去哥伦比亚大学念书。」
张恒转头看了看洪黎明的脸。
洪黎明的脸很平静,那是曾经有过深思熟虑而如今开始展望将来,言出必行的平静。
不是教书,是念书。
既然是冲着真货去,就只有货真价实的从头开始念。
「哥伦比亚大学环境不错,哈德逊河很美,ALMAMATER的雕像虽然不像报纸上说的那么有艺术感,但它沉淀的历史气味让人感到宁静。而且,那里的图书馆的前身,可是著名的英王学院图书馆。」
「等等!我说了要去念书吗?我多少岁了你知道吗?我连中学都没有拿毕业证,你知道吗?」
男人刚才说的几句话令人遐想。
也正是这瞬间的遐想,和现实中的荒谬摆在一起,更激起了张恒的愤怒。
星星那么高那么远,你他妈的非要我生出期待之心地去摘!
「你凭什么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安排人生啊?以为你是谁啊!」
张恒一生气就坐起来了,说话时习惯性地拳头乱挥,仿佛张牙舞爪的猫,告诫靠近它的人不要得寸进尺。
他都坐起来了,躺在他臂弯间的洪黎明自然也跟着起来。
姿势改变时,张恒拳头刚好过来,好死不死就敲在了白纱布上。
白纱布下面包裹着的,自然是伤口。
伤口被打到,哪怕是隔着一层纱布,一定还是很疼。张恒拳头触着软软的纱布,心里咯噔一下,心虚地往洪黎明脸上一瞧。
洪黎明眉间掠过一丝痛楚,但一发现张恒瞧着他,立即就把那分痛楚硬抹成了云淡风轻。
「我爱你。」洪黎明云淡风轻地说。
张恒一阵僵硬。
他看不懂洪黎明,但他了解洪黎明。
这是一只吃人的豹子,翻脸不认人的混帐王八蛋,算计人心的翻云覆雨手。
结果他触了他的伤,他却开口,给了他世界上最可遇而不可求的三个字。
「我们讨论的,是我去那该死的学校念书的问题。」半天,张恒恨恨地分析出一个道理,「这和爱不爱那种肉麻事没有一根毛的关系。」
「我爱你,我希望给你最好的,最舒适的,最安逸的,最能让你感到幸福的人生。而我坚信,重拾书本,才能填补你心中某部分的空缺。要我亲口说出这句话,我也很不甘心,因为我总觉得,我就能填补你人生中所有的空缺。」洪黎明缓缓地说。
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每次缓缓说话,都显得很有说服力。
「我爱你,所以我看着你想要另一个人生,却不敢踏出第一步,觉得很心疼。所以我要推你一把,像老鹰把小鹰狠心地推下山崖。所以,我要把你那些没有用的自卑和彷徨碾碎,哪怕碾碎的时候你会很疼,很生气。所以,你不许再破罐子破摔。」
他用的排列句,不够押韵,但有沉着的力量,听起来像诗。
诗向来令人感觉肉麻,但诗绝对具有力量,尤其是当你喜欢的,在乎的那个人,站在你面前,深深地看着你的眼睛,认真地吐出每一个字。
开始也许是可笑,但可笑之后就会感到发麻。
不是恐惧的发麻,而是日出东方,阳光从远处来,如春藤般温柔地缓缓笼罩全身的酥麻,力量在春藤中,在阳光中,就此渗透皮肤和血管。
四肢百脉,因而颤栗。
洪黎明说了那么多所以,所以,张恒也不得不颤栗,尽管想撑着架子逞强,但一开口,就是颤巍巍的结结巴巴,「喂,这不是摄影棚,用不用这么……文艺腔啊?」
「从小到大,没有谁爱过我,也许我没学会怎么去爱一个人。」洪黎明顿了顿,然后很有力量地说,「但我想试试。」
张恒眨巴眨巴眼睛,想着他妈的!他妈的!眼眶这么热,一定是被家伙气的。
好歹都是混江湖的,每次大战之后都加一场哭戏,也太LOW了吧。
再说,到现在,念书和我爱你这三个字在逻辑上的关系还是没说清楚啊!这位老大,你说的话都是他妈的悖论啊!
难怪都说掉进爱河的人都没有理智。
果然无理可说。
既然不能说理,那就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更现实的方面吧。
张恒翻身下床,往房门走。
「饿死我了!我去下碗面!」他停下脚步,转过头,冷冷地问,「你要不要也来一碗?」
也亏洪黎明大脑频率与众不同,速度不是一般的快,居然连反应时间都不需要,眼也不眨地就跟上了张恒的跳台,「要一碗。煎两个荷包蛋,半熟的蛋黄能流浆的最好。」
跟得上跳台也就算了,居然还提要求。
一秒钟变脸再加天下无双的厚脸皮,恒哥也真是服了。
「刚才还说休息一下就做饭给老子吃,果然都是放屁。」张教授不屑。
「你刚才说不吃我做的东西。」洪老大振振有词。
张教授词穷。
然后摔门而去。
第十六章
太阳下山明早依早爬上来,张教授摔门而去,依然要回来。
不但回来,还真的端了两碗面。
虽然脸黑如锅底,把面放在桌上那气势活像已在面里下了十吨八吨泻药,可汤是热的,面是软的。
洪老大忍着伤口的疼,一脸淡然地走到桌旁。
低头看看碗里,没有荷包蛋。
抬头看看张恒,一脸「你敢说半个字就别吃啦!」的表情。
于是动作自然地坐下来,拿起筷子吃面。
张恒也坐下来,对着自己那一碗开始作战。
战斗有些艰难,不那么酣畅痛快,因为嘴早就吃刁了,不是洪黎明做的东西,味道就是少了那么一股勾人的香味。
当然,也因为张恒端来的是泡面,虽然为了让味道足一点,他已经把泡面附送的调料通通倒进了面汤里。
「味道怎么样?」吃得那么沉默,到头来,还是张恒忍不住先开腔。
「很好。」洪黎明低头捞面喝汤。
「好个屁!难吃死了。」
张恒直率地表达不满,而且还是那么理所当然。
不是说爱我吗?不是说要给我最好的生活吗?连饭都不给老子做……
就算受了伤,你手又没有断。
就算我说不吃你做的东西,可我没有不许你做啊。先做了再端过来会死啊?
洪黎明放下筷子,试探地问,「那我现在去给你做?」
「做个屁,我面都已经吃大半了。」张恒还是悻悻。
怎么对着洪黎明,心里都不爽。
这可能不是生气,而是心里明白,在某个人面前,自己原来还是可以不讲理的。
跟着策哥之后,当了江湖老大,也有那么几年气焰嚣张,随时随地的以势压人,不讲理。但那种不讲理,和这种不讲理完全不同。
那种不讲理,是因为我拳头大,我够凶。
这种不讲理,是因为我知道你在乎我,所以我可以任性。
宠着喜欢的人,被喜欢的人宠着,听起来真的好肉麻,其实真正实行起来,也不过是共用一张桌子,吃同一个牌子的泡面,喝着相同的现代加工的调料,然而,却尝到某种只有彼此才能给予的幸福味道。
受伤的洪老大就是一只温顺的猫,或者说他现在给自己戴了一张温顺猫的面具,总之目前来说他表现都挺好。听张恒发泄不满,他就主动放下筷子要去做饭,被张恒喝止,他就坐了回来,继续拿筷子夹面。
吃得很享受。
泡面不怎么样,但这是小恒亲手做给他吃的,这就很不一样。
曾经长期窥视过张恒的生活,洪黎明很清楚张老大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他能给自己弄一碗面,哪怕是泡面,这也是爱。
所以,刚才说好吃,那完全是实话。
「那么,就试试。」汤里的面条快吃完了,张恒用筷子胡乱搅动着浑浊的面汤,含混地说了一句。
洪黎明沉默片刻,心想如果敢露出笑容,虎斑猫一定又会炸毛。
然而心里是那么欢喜,好像春光乍泄,红杏不顾一切地出墙,要挡也挡不住。
他明白张恒那句轻飘飘的话里所代表的分量。
张恒想试试。
试试这个世界是否还愿意给他机会,试试既然白可以变成黑,那么走错了许多年的路,能不能绕个圈,回到原点。
这就像被被坏孩子欺负过的警惕性十足的小猫,终于从藏身的乌黑的泥洞里小心翼翼地探出一点点头,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否还飞着它曾追逐过的那只漂亮蝴蝶。
「喂,老子警告你,你要是敢笑出来,就算你伤得快死了,老子也照揍不误。」张恒很有先见之明。
洪黎明的面条也捞光了,他低头,欢快地喝汤。
「那一边,你怎么打算?」喝完了汤,洪黎明问。
张恒默然。
那一边,自然是他从前所站的那一边,策哥的世界。
「没打算。混了这么多年,也就吃吃喝喝,没攒下几个钱。老子又不是什么签约的明星,想走人,难道还要老子赔违约金啊?」张恒也拿起勺子,喝了一口就停下了。
真的不好喝。
都是眼前的家伙不好,天天做吃的,把他的胃口养刁了。从前还能勉强吃吃盒饭,现在一吃盒饭就腻味,叫人怎么活?
「再说,策哥手底下能人多,他总能找到人帮他打理夜总会。」想到自己其实是很容易被替代的,张恒有一丝怅然。
忽然听到一点声息,好像桌对面有人终于千方百计地达到目的,还忍不住松了一口气。张恒霍地抬头,却只看见洪黎明一脸平静无波地端着个空空的汤碗,等着他把话说完。
「你早就等着吧?等我和策哥一刀两断。」张恒没好气,「你就不是个好东西。」
「哪是一刀两断,这叫随缘。做兄弟的缘分到了,大家潇洒地道别,各自上路。挺好。」洪黎明把碗放在桌上,语气平和。
张恒冷哼一声。
狗屁的随缘。
说白了,就是对不起策哥,兄弟我栽了,虽然栽得头破血流,又丢脸又凄惨,但我还是信了他那套鬼话,想按他说的那样去试试。
黑了那么久,原来还是有点想变白。
想不再拿刀砍人,不再醉生梦死,不再和夜总会的小姐们鬼混到人事不省,不想被小弟们簇拥着走到路上,被普通人用畏惧但憎恶的目光看着。
也许我身上毕竟流淌着父母的血,所以我更喜欢站在讲台上,被学生们仰慕尊敬的目光包围。
「肯试试就好。」
洪黎明的手伸过来,覆在张恒手背。
「试着读书,试着享受从容和宁静。」洪黎明说,「世界是很大,但这不意味着你必须面对太多。你可以念书,没有中学毕业证,你可以进修同等课程,进修之后可以读大学,本科之后有学士,学士之后有研究生,还有博士,博士后……你爱读多少年都行,想教书也行。外面的事,我会帮你处理。」
前面都是铺垫,最重要的,是最后一句。
张恒懂的,来来回回,这人就是忌惮古策。不是忌惮古策的本事和地盘,而是忌惮古策在自己心里的分量。
洪黎明是个霸道的人,而且他们之前玩过那么多花招,到如今,洪黎明向张恒要得很直接,很彻底。
我爱你,你的心里就不许有别人。
既然有我,就只能跟着我。
还想跟着古策,没门。
张恒想了一会,点了点头。
洪黎明如释重负。
「以后,就没有古策了,只有我和你。」他低沉的声音,满是欣慰期待。
张恒不知道怎么接这一句。
他想跟着洪黎明,内心本来就没有太多抗拒,但如果又点头,难免会生出仿佛背叛了策哥似的内疚。
于是只能苦着脸沉默。
「你不欠古策什么。回头想想,他带着你闯江湖,你又何尝没有为他打江山。你们这些人帮他打下偌大江山,现在你离开,不找他分一笔安家费就算不错了。你又有什么对不起他?」
「喂,不要在我面前说这种话行不行?再说翻脸啊。」
「好,我不说。」
洪黎明走到张恒面前,抓着张恒的手,按在自己胸口上。
平时这动作没什么,今天那地方可缠着纱布,而且洪黎明的力气还不小,像要通过这个动作把什么痕迹按到他心脏上。
张恒吃了一惊,想抽手,又被洪黎明抓得太紧,抽不回来。
掌心触碰着粗糙的纱布,想着一定压疼了伤口,然后洪黎明还是那么一脸平静,忽然就觉得很心疼。
「干什么啊?放手啊笨蛋!你是不是有自虐狂啊?」
这么一说,觉得很靠谱。
回想前事,这家伙果然有点自虐倾向,上次不就硬生生咽了一碗滚烫的米浆,把喉咙烫伤了吗?每次都搞得自己心烦意乱,好心疼。
「答应我,以后就只跟着我了。」洪黎明不肯放手,表情郑重。
「神经啊!老子都被你喂成这样了,不跟着你跟谁啊?」
「古策重要还是我重要?」
「醋劲这么大,你五行属酸啊?」
「我要知道答案。」洪老大锲而不舍。
言语上的锲而不舍也就算了,可他还抓着张恒的手掌往胸口上按啊,仿佛要让张恒的掌心,感受一下他伤口的撕裂,品读一下他心脏的温度。
张恒依稀觉出纱布底下微微的湿意,想到那可能是伤口裂开,鲜血渗出来了,就觉得很有必要立即认输。
「好啦好啦,你重要!你最重要还不行吗?」
「比古策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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