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昭扶额,他现在相信方雪河对他是真心的了,可他不能接受啊,他有喜欢的人了怎么办?
“秦纵,你呢,对我是何种心思?嫁我是为了要孩子?还是其他什么?”云昭头脑一热,脱口问道。
秦纵垂首,弧线优美的耳垂有些发红,“属下喜欢殿下,想陪伴殿下,但属下知道,您心里有人了,并不想娶属下。属下听凭殿下发落,绝不敢有异议。”
“......”云昭觉得,自己更像渣男了。
秦纵出身世家,自幼学文习武,顺风顺水,养成了温柔体贴的性子。
可他越是温柔体贴,云昭越是觉得亏欠和不忍。
看来,他要早点“死”去,逃离这里才行。
吃过午膳后,云昭在宫里闲逛,熟悉皇宫地形,寻找绝佳的逃跑路线。
万一他将来不得不逃跑,也不至于如无头苍蝇般手忙脚乱。
秦纵一直跟在他身边,温和,内敛,不多言,不劝阻,任他逛来逛去。
选妃过程格外复杂,再加上参选人数众多,需经过多方的面试与考核。
前几轮面试由负责此事的官员主持,没云昭什么事,他打算去寻找自己的爹爹,月桂花主,月清方。
他的理由是,成亲乃人生大事,怎么能没有爹爹在场?
当然,这不过是借口罢了,毕竟父皇找了爹爹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他刚回来,怎么可能找得到?
他只是想离开皇宫后,随便找个理由,去皇陵观察一番,以便假死后能顺利地从皇陵逃出来。
听说皇陵建在一处雾隐林中,地形隐秘,只有一条通道,除了皇家护陵队,其他人根本无法进出。
这是为了防止被歹人盗墓,特意挑选的地方。
“秦纵,你可知道皇后的下落?”云昭随口问道。
秦纵思索片刻,小声道:“属下不知,但有一个人可能知道。”
“哦?是何人?”云昭本来没抱希望,没想到竟真找到了线索。见见爹爹也好。
“好,带我去找这个人。”
离开皇宫后,云昭的嘴角一直在抽搐。他甚至有种想杀人的冲动。当然,不是杀别人,而是杀自己。
太子要重新选妃的消息一经传出,整个祥威国都沸腾了。
但凡适龄男子,纷纷行动起来,从四面八方赶来祥都,足有上万人,令整个都城拥挤不堪,熙熙攘攘。
这些男子或俊逸,或英武,或阳光,或柔美,相貌不同,身形各异,只看外表,倒也仪表不凡,人中龙凤。
再加上个个穿着最华美的衣服,梳着最时尚的发髻,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越发显得英姿勃勃,生动鲜活。
而且,每人身上都携带着各种各样的道具,有刀枪斧钺,有笔墨纸砚,有奇珍异宝......以便在竞选中各展所长,一举中选。
道路太过拥挤,根本没办法坐马车,云昭只能步行,可周围的人实在太多,比肩继踵,水泄不通,每走一步都很艰难。
云昭总觉得四面八方都是狼一样的眼睛,令他有种“待宰羔羊”的错觉。
如果被这些人知道他就是太子云昭,还不当场被活活撕成碎片。
他出宫时本来已经乔装改扮了一番,披着斗篷,戴着兜帽,只露出一双眼睛。
如今,他干脆连眼睛都闭上了,真后悔一开始没御剑出行。
秦纵贴在他耳边,用手摸了摸鼻子,小声道:“殿下,属下这里备有一些特殊香料,可要用上?”
云昭了然,点头道:“用,多多益善。”
秦纵将味道浓郁的香料喷洒在云昭和自己身上,只听两人身边响起此起彼伏的喷嚏声,人群终于不自觉地离他们远了些。
云昭不得不感叹秦纵的先见之明。
“走。”趁此机会,秦纵拉着云昭的胳膊,飞奔出城。
......
天还未大亮,只遥远的东方露出一些微光。
此时还不到开城门的时间,大门前聚集了很多人,或站,或坐,三五成群。
林思阳缓缓走来,站在人群最后面,背着手,眯着眼,仰头看着眼前高大的城门。
“祥越山”三个字,清晰地映入眼帘中。过了祥越山,便是祥威国了。
林思阳身后跟着瞎子,以及瞎子的伴侣明眸。两头大黑熊毫不理会周围行人们惊恐的眼神,抬起前爪,也跟着林思阳仰头一起看,远远看去,好像两个裹了熊皮裘的胖子。
不远处,还跟着无精打采的花斑,它正垂头丧气地靠在一位行人的扁担上,双眸半闭,毛茸茸的大脑袋一点一点,似乎睡着了,吓得挑担那人躲出去好远,一脸惊恐。
花斑是林思阳下山后不久遇到的。据它自己说,它身上的人气太重,在野外混不下去,经常被其他猛兽欺负,打算回云仙门,继续当云昭的坐骑。
当得知云昭离开云仙门不知所踪后,花斑便决定跟着林思阳一起寻找。
只是,它向来懒散,走了这么久的路,有些累了。
若跟着云昭,它还能耍耍赖,闹着休息一会儿,可跟着妖尊大人,它什么都不敢说,只能乖乖跟着走。
这会儿好不容易能休息了,结果,周围的喧闹声吵得它睡不着,什么“啊,有熊啊”,“啊,有豹啊”,“啊,我好害怕啊”。
叫喊声不绝于耳,气得花斑直起身,睁开眼,慢慢张开了嘴巴。叫什么叫,叫什么叫,还让不让豹好好休息了?想比嗓子是不是?看小爷的。
“吼————————————————”花斑毫无保留地嚎了一嗓子,底气十足,久久不止。
周围的喧闹声瞬间静止,人们惊恐得看了它好一会儿,仿佛被吓到了似的......
可很快,更大的喧闹声响起,比之前更厉害,“啊,豹子发怒了,要伤人了,大家快逃啊。”“啊,它的嘴巴长得好大,是不是要吃人了。”
“......”花斑真想吃人了。
看了眼背对着自己的林思阳,花斑只能不甘心地磨了磨牙,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要不是妖尊大人有令,不得伤人,它现在真想大开杀戒。
周围传来混乱的脚步声,凄厉的尖叫声,底气不足的呼喝声,甚至刀枪棍棒之声。
花斑置之不理,继续睡觉。
只听“吼”一声,瞎子又大叫了一声,人群瞬间安静。
林思阳朗声道:“它们不伤人,无需惊慌,越是惊慌,越容易惹怒它们。”
说着,他招了招手,两熊一豹立刻围到他脚下,乖乖蹲着。
见他能约束猛兽,人群终于安静下来,可还是心有余悸,一步步后退,远离这三只猛兽。
林思阳周围瞬间空出好大一片空间,无人敢靠近。不过,总有些人偷偷瞄向林思阳,惊叹于他俊美的面容和强悍的气势。
守城的士兵见林思阳一直盯着城门上方的“祥越山”三个字看,身后还跟着三头猛兽,疑窦丛生,想上前询问,却又不敢。
城门打开的那一刻,人群纷纷后退,将第一的位置让给了林思阳。
众人希望他先带着这几头猛兽过去,心想:猛兽走在前面,总比跟在后面要安全一些。
林思阳抬脚上前,递出通关文牒。三只猛兽亦步亦趋,跟在他身边。
守门官员看了看文牒,递回林思阳手里,极力克制心中的恐惧,公事公办道:“你可以进城,但这三头猛兽不可以,万一暴走伤人,没人担得了这个责任。”
林思阳又递上官府特批的许可文书,道:“我是一名驯兽师,他们是我的伙伴,我们以表演为生。没了他们,我要如何给大家表演?”
守门官员看了看,确实没什么问题,疑惑道:“这三头真的是驯服的猛兽?”
两头大黑熊体型庞大,威风凛凛,那头豹子凶悍精炼,脾气暴躁,这样的三头猛兽,真的能被人类驯服吗?
“自然。”说着,林思阳瞥向瞎子,淡淡道:“瞎子,握手。”
瞎子用两条后爪走到守门官员面前,伸出两条前爪握住他的手,轻轻摇晃了三下。
“好,好。”守门官员起初有些害怕,后来见瞎子一直咧着嘴傻笑,憨态可掬,胆子渐渐大了起来,捏了捏瞎子软乎乎的熊掌。
“瞎子,装死。”林思阳继续命令道。
瞎子白眼一翻,舌头一伸,捂着胸口摇晃了两下,一下子躺倒在地上,不动了。眼睛还死死睁着,里面却黯无光泽,好像真的死了似的。
不但守门官员看呆了,连周围的百姓都看呆了,城门口一片寂静,他们印象中的大黑熊凶残可怕,何曾见过这般滑稽有趣的?
花斑轻撩眼皮,看白痴似的瞅了瞎子一眼,觉得它真给猛兽丢脸,正想翻个白眼,只听林思阳叫道:“花斑,打个滚。”
好嘞。花斑立刻精神起来,乖巧地在地上打了个滚,然后起身抖了抖皮毛,仰头讨好似的看向林思阳,仿佛在说:“妖尊大人,我表现得不错吧。”
“乖。”林思阳满意地笑道。
很快,周围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有人甚至丢过来几个铜板,被明眸一一捡了起来,递到林思阳手里。
见大家都看得兴致勃勃,惊奇不已,守门官员摆摆手,笑道:“好了,快进去吧,相信你们的表演一定会很受欢迎。不过,一定要看好它们,绝不能伤人。”
“这个自然,多谢。”进了城门后,林思阳走到一处僻静的笑道,突然停住了,无奈地瞥向身后,懒懒道:“出来吧。”
过了一会儿,才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走出一个黑衣蒙面弯腰驼背的身影。只见他低垂着头,用脚尖磨磨着地面,不敢上前。
“过来。”林思阳对他勾了勾手指。
蒙面人这才一点点蹭过来。
第62章小别胜新婚
“刺啦——”“刺啦——”蒙面人走路时,两只脚一直磨在地上,几乎没抬离过地面。因为他不敢,怕一抬脚,便忍不住想跳。
他没怎么学过人类走路的样子。
待这蒙面人走上前,林思阳伸手扯开了他脸上的面巾,哼笑一声,道:
“蠢,你以为扮成这样我便认不出你吗?”
蒙面人低着头,咬着唇,委屈地抽了抽鼻子。
他的年纪看上去不大,也就人类十七八岁的样子,却总是含胸驼背,低头看着地面,不敢对上林思阳的眼睛。
“抬起头来。”林思阳似乎很不习惯他如此乖顺畏缩的样子,厉声道。
蒙面人又抽抽鼻子,缓缓抬起了头。
只见他面容苍白,嘴唇发紫,气色极为不好,似乎有什么不治之症,命不长久。
细看的话,他的长相很奇怪,上唇好像是三瓣的,像极了兔子的嘴巴。一双长长的耳朵跟寻常人不同,不是长在脸颊两侧,而是长在头顶,向上竖着。一双眼睛漆黑一片,跟两颗黝黑发亮的黑珍珠一般。
此时,这双眼睛里蓄满了泪水,极力维持着欲落不落的状态。
没人知道,这般楚楚可怜的少年便是曾经追随皓日妖尊的忠诚属下惊魔,是一只修炼了几千年的兔妖,曾杀人无数,凶残暴戾。
他虽走在人群中,穿着人类的衣服,却无比憎恨人类,恨不得人类彻底在这个世上消失。
也就只有在林思阳面前,才会展现出纯良无害的样子。
见他如此,林思阳不得不放缓声音,“记住,太白天不要黑衣蒙面,太引人注目,很容易被周围的人当成歹人。”
察觉有人惊奇地看过来,林思阳设下一道结界,阻隔外界视线,以免惊魔的长相吓到他人。
“是,大人,属下记住了。”惊魔擦了擦眼泪,用力点点头,乖巧的模样好像一个听话的好孩子。
林思阳抬手在惊魔脑门上敲了一下,无奈道:“不是让你留在妖界吗?怎么跟来了?”
林思阳拿着水神仙上的令牌赶到净魔湖,救出了惊魔,将他送回妖界调养。
谁知道他前脚刚离开妖界,惊魔后脚便跟来了,还一路跟到了祥威国。
惊魔努力直起身体,抱拳正色道:“属下是大人的随从,誓要生生世世跟随您,护卫您。”
林思阳哭笑不得,“我去寻心爱之人,又不是去打架,无需护卫。”
一听心爱之人,惊魔的眼神略有些怪异,急声道:“大人,人类大都狡猾阴险,两面三刀,您不应跟他们太过亲近,以免被他们蒙蔽,伤害。”
这么多年过去了,惊魔对人类的憎恨始终不减当年。甚至提到“人类”二字,便咬牙切齿,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大开杀戒。
林思阳自然知道惊魔的顾虑,揉了揉他的脑袋,笑道:“那呆子不同,虽喜欢口是心非,但对我的心意从未变过。”
惊魔恨声道:“他若真心喜欢大人,又为何会离开大人,让大人您如此辛苦的寻找?”
“......”林思阳侧头想了想,道:“你不懂,这是情趣。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找到他之时,便是我最得意之日。”
“得意?”惊魔懒得研究人类的情感,大为不解:为何找人是情趣?找到会得意?
林思阳笑得狡黠,眸中甚至闪过几分邪魅,“因为,能与他大战三百回合。”
“大战......”惊魔突然觉得自己的脸有点烫,心跳也越来越快,他怀疑自己听到了不得了的东西。
想到妖尊大人会跟一个人类......惊魔便很不甘,“大人,您真的那么喜欢他?”
回到妖界后,惊魔曾向蛇无形,虎有威等首领打听过这个叫云昭的男人,只知道他长了一副勾魂摄魄倾绝出众的好相貌,总是令人眼前一亮,移不开眼。
至于性格嘛,好像不太好,脾气暴躁,傲慢无礼,喜欢骂人和踹人,并无什么讨人喜欢之处。
惊魔不明白,妖尊大人为何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人,难道只因为他长得漂亮?可妖界美貌的男男女女也不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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