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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景觅此刻静静的想,如果足够了解一个人,从脚步声就能听出来。

岑旭走近才看到她身上穿着自己的白衬衫,昏黄的光影,床上的人蜷缩着,白色与黑夜的完美结合,就像一个修炼成精的妖精。

岑旭不是第一次认为冯景觅是个妖精。

记得有段时间冯景觅诸事不顺,突发奇想的寻求佛法庇佑,也不知道哪来的野和尚信口胡诌,说冯景觅被一个至少1500年道行的蛇仙看上,想要借壳修行。

两人闹不愉快,他借这个说事儿,“还真是蛇精,这么胡搅蛮缠。”

冯景觅当时喝了些酒,脑子短路,不仅不生气,还一脸风情的勾住他的脖子,“我就是胡搅蛮缠,不仅胡搅蛮缠,还专挑你这样的玉面书生,你是不是怕了?”

冯景觅忘了岑旭怎么回答的,只记得他的脸又黑又臭。

岑旭有洁癖,很讨厌喝醉酒的女人。

冯景觅刚给他做秘书的时候,第一次应酬完上他的车,他竟然扔过来一团酒精湿巾,然后说:“擦擦手,擦两遍。”

冯景觅当时抱着黑色的单肩包,看着扔腿上的湿巾,愣了足足有一分钟那么久。

当一个男人比女人活得还干净、精致的时候,女人也只有尴尬的份儿。

回到家里说什么也不想再去上班,她实在觉得跟一个有洁癖症的老板相处太难伺候,当然内心深处其实是觉得自尊心受到打击,他怎么可以嫌弃她手脏。

当然最后冯景觅没辞职,因为那个时候没什么经验阅历,如果不是岑旭看在他母亲的颜面上,大概也不会让一个没什么能力的人做他的秘书,而且开那么丰厚的薪水。

不过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她就跟自己的老板发展到跨越雷池的程度。

不过让一个洁癖的,对女人很挑剔的男人对自己有感觉,从某些方面,是不是也是对自身魅力的认可?

***

此刻两人沉默数秒。

冯景觅动了动眼皮子,回看他。

姿势是妖精一样的姿势,眼眸却是水洗一般清澈的眼眸。

岑旭看她一眼,语气有些淡漠:“戒指有些眼熟,怎么没扔?我记得你说过,看见我送的任何东西都没兴趣。”

她抿唇,轻飘飘道:“是想扔了的,但是呢,任何尊严在金钱面前都不值一提。”

“尊严?那今晚又是什么原因?”岑旭轻笑。

“总不能让你白出房费。”

对方眼神瞬间暗了暗,神色不悦的凝视她。

“你怎么这么善解人意?”

“我不善解人意怎么会让你得逞。”

“有道理。”

岑旭情绪不明地看着她。

看了一会儿弯下腰,拨开床柜抽屉,再次取出一枚酒店专为客人提供的“小雨伞”。

他俯身过来,冯景觅撑起身子往后退,忽然被勾住腰拉回。

一拉一扯之间,两人的距离进一步缩减。

冯景觅光洁的额头碰上青色的下巴。眼前黑影闪过,胡茬跟随他唇上的动作转战脖子,有意无意的掠过。

成熟的男人气息与淡淡的香烟味萦绕鼻尖。是那种深深刻在脑子里的,成熟男人身上干净的味道。任何香水都给不了的独特。

这种感触让人微微心悸。脑海中回荡刚才云雨时,男人低沉的,拨人心弦的声音。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岑旭随便几个动作,她就像干涸了几百年等待灌溉的土地。眼前的东西变得模糊不清,恍恍惚惚的。

大脑完全罢工之前,她勉强睁开眼皮子,深吸一口气。

“再做就要收费了。”

岑旭轻笑,“开个价。”

“一万。”

“一夜还是一次?”

“一下。”

他冷冷嘲讽:“你凭什么觉得自己值这个价?”

冯景觅咬住红唇,水润的眼睛眨了眨,“凭你想要我。”

岑旭歪头,仔细打量她。俊朗的脸庞冷的差点结出来冰碴子。

不过她说的也有道理,岑旭不否认想要她,确切来说,在她给自己做秘书没多久就萌生了这个想法,当然他也是个比较坦荡的人,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想法。

不过他讨厌冯景觅这个轻浮劲儿。

而冯景觅偏偏喜欢触犯他的禁忌。

沉吟许久,他颔首答应:“一下一万没问题,你记得数一下。”

之后就没再给冯景觅说话的机会,甚至连拒绝的机会都没有,更没有方才那么温柔。有那么几个瞬间她误认为这个男人在生气,所以故意的,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告诫她。

不管是不是误认为的那样,都掩盖不了冯景觅对他完全没有抵抗力的事实。

***

冯景觅其实没打算跟岑旭再有牵扯,但岑旭对她又有着莫名其妙的魔力。平常工作生活中,他是个说话正经的,儒雅的,进退有度,谈吐文雅的生意人,但跟她在那事上,一旦有了感觉,却是个异常有魅力,异常抵抗不了的男人。

刚开始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冯景觅甚至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馋他这个人,还是仅仅馋他的身体。

就算到现在,不管是一个人午夜梦回,还是此时此刻面对岑旭,总会有一些画面一些低沉有力的声音钻进她脑子里,提醒她曾经拥有过岑旭,也被岑旭拥有过。

不过在岑旭心里大概没占据多深刻的印象,或许在他看来,她不过是个暖床的。

毕竟他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很会算经济账,开一份秘书的薪水,让她干两样工作,而且从市面上的价格来看,秘书的薪水显然比情/人低,低的不是一星半点儿。

可惜冯景觅心里还有几分希冀。

因为女人总是想不明白一个男人对你有感觉的时候,是单纯想睡你,还是想爱你。

第3章

再醒来是上午九点三十三分。

经过一夜雨水的洗礼,空气异常清新,纯白色轻薄的窗纱在微风中轻轻荡漾。

冯景觅睡眼惺忪,盯着床脚地毯上花纹发愣,随后坐起来,顶着一头乌黑的,被弄得不怎么顺服的秀发又怔了两秒。

当看到昨晚混乱之中,被扯下来扔到地上的珠光白浴袍,而身体又有些明显的,仿佛被掏空的疲倦。

某些不太和谐的记忆逐渐回笼。

她每次沉迷岑旭,放浪形骸之后,总会在第二天的清晨自我唾弃,不过又特别没骨气的不影响下一次继续沉迷。

她下床,酒店卧室的床头柜上看见岑旭留下的便条,一个写字好看,自律到标点符号都不会省略的人。

【十点跟保兰地产的总监有个小合作要谈,醒来给我打电话。你今天过去的话,代我买束花。】

冯景觅放下字条,看见旁边连包装都没拆,一部完全崭新的手机。刚拿起手机盒,指尖停顿,脸色瞬间苍白。

他还留下一张透支卡。

不知怎么回事,脑子里自动浮现昨晚跟他讨价还价的那个玩笑话。

出手还真慷慨。

她是不是应该为自己奇货可居的能力骄傲一下?

冯景觅被他这样言而有信的行为气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昏过去,她感觉自己在岑旭这里再一次受到侮辱,且被侮辱的彻彻底底。

不过人穷志短,现在这么落魄的时候,她除了拿岑旭送的手机和透支卡,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冯景觅自认也不是那种原则性极强极清高的人,在跟岑旭纠缠不清的时候,她也没少得到物质上的满足。

套用好闺蜜林文的评价,她就是那种外貌清纯,声音让人想入非非,但内心其实有点点心机的小绿茶。

当然她自作聪明的那点心机,在岑旭看来很幼稚。

岑旭比冯景觅大五岁,也就是说,在岑旭已经开始打酱油的时候,冯景觅才呱呱坠地。而两人地位上的悬殊,又注定他是个涉世很深的男人,而冯景觅不管怎么努力,都是个比他少五年阅历的菜鸟。

事实上他们之间阅历上的差别远远不止五年。

他觉得在他那个圈子里,女人要么浓妆艳抹,要么奔放大胆,更有甚者投怀送抱,他见多了见惯了,甚至很厌烦。

单纯,干净。

是曾经,有洁癖的岑旭难以抑制的想睡她的时候给与的高度评价,至少他是这么解释的。

他说这话的那天冯景觅还清晰记得,那天峄市大幅度降温,而且下了一上午的小雨,寒风刺骨,天气出奇的冷。

岑旭带冯景觅到翰富大厦参加饭局,她出门没看黄历,穿了一双浅紫色坡跟的羊皮底小靴子,出门没走几步路鞋子就湿透了,湿透还算了,关键是鞋子设计的时候完全没考虑防水功能,灌进好多雨水。

灌水也还算了,那天还来着例假。

岑旭,她,还有孙省得三人应酬完从翰富大厦出来,天上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孙省得和她都没喝酒,岑旭微醺。上车后岑旭看见车上的酒精湿巾空了,吩咐孙省得去附近的超市买。

孙省得打着黑色手柄的雨伞走后,车里只有两个人,排坐在后座上。

很安静,只有外面簌簌的雨声。

冯景觅盯着岑旭手腕上名贵的手表正发呆。

他忽然转过头,漆黑的,深邃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紧紧盯着她。

“冯秘书,你知道我有洁癖。”

他叫她的名字。因为酒精的作用,声线比往常更低沉更沙哑。

接下来说了一句让人猝不及防的话:“我对你很有感觉,想要你,你看有没有同意的可能性?”

他用商场上惯用的正经语气,表述出很低俗的内容。却异常的和谐。

这样的话换一个人说,冯景觅一定抡包照着对方的脸甩过去,可破天荒的,她愣愣的看着对方,在对方颇有诚意,且丝毫没有亵渎的凝视之下,心脏竟然很不争气的紧缩了一下。四肢百骸随着那一下紧缩变得没力气。

那一瞬间,耳边所有嘈杂的声音都听不见,眼睛能看到的,只有他那双态度诚恳的眉眼。

她当时怎么回答的来着,哦,她说岑总你是不是喝醉了?

岑旭眼神明朗,说他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并且三言两语很简洁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感情史。从侧面暗示她,他是个很洁身自好的人。至于这个洁身自好的人为什么那么突兀,那么肤浅的对一个女人有想做的念头,这点他倒是没有交代。

如果换做现在冯景觅肯定会讽刺他,好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真是连个兔子都不如。

不过那个时候冯景觅多腼腆,抿了唇,红着脸杵在那儿尴尬,再没说什么。

他则很坦荡的继续凝视,等她回答。

孙省得回来的很快,一头雾水的看着她推开车门落荒而逃。还以为她犯错惹怒了岑旭,被老板教训了,小姑娘脾气上来跑了。

那天下午,冯景觅淋着雨打车,一路跑到家的时候袜子都已经湿到脚脖子,还在李若青探寻的目光下,一步一个湿湿的脚印,冻得哆哆嗦嗦的回了卧室。

后果是那天晚上她例假痛到怀疑人生,还在随后的第二天清晨,激素最紊乱的时候,半梦半醒的梦到自己老板在耳边轻轻说话。

他说:“考虑下。”

***

冯景觅收拾东西退房。行李箱丢了也有好处,那就是去哪都一身轻。

岑旭是这家酒店的黄金会员,办理手续不仅不需要等候,还有专人专待。

从酒店出来,她在附近花店买了一束□□,坐了半个小时的车才到母亲的墓地。

墓地坐落在以前的后八村附近的一个半山腰上,这几年南岭发展的很快,后八村相继被拆迁,原本位于郊区的位置,现在成为新的市中心,墓地附近光秃秃的,远远就能看见。

冯景觅很小就离开南岭,除了每年回来祭拜母亲之外,没什么要紧事根本不会来这个城市。所以她对这个城市也没什么好感,更提不上有一丝半点的情感。

她来的比较晚,墓碑上已经放了几束□□,除了冯家的人装模作样表示一下慰问,仅有几个母亲生前的旧友会专程过来祭拜。

忙完正事,冯景觅到底还是拿了岑旭送的手机还有信用卡,开机第一件事先给林文打了个电话。

林文很担心的语气:“东西都丢了你昨晚在南岭怎么住的?”

冯景觅有些心虚,主要也怕她知道又跟岑旭纠缠不清被骂,支支吾吾说:“在这边有个朋友,在他家暂住了一晚上。”

林文显然不信:“你在南岭能有什么朋友,你哪个朋友我不认识?男他女她?”

“刚交的朋友。”她随口敷衍。

林文追问:“男的女的?”

“要不要安排你去派出所的户籍科上班?”

林文被逗笑,这才没继续问。

林文是冯景觅在峄市关系最好的朋友,友情的深厚程度很难用现有的人类词汇描述,当然也可能是冯景觅语文学的不好,别人看见个帅哥可能说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她则只能干巴巴赞叹一声:“哇塞。”

也难怪岑旭讽刺他词汇贫乏,夸男人就只会夸“性感”。

当初,冯景觅想和岑旭有进一步接触的时候,提出让岑旭和自己的闺蜜吃顿饭,岑旭欣然答应,那天中午林文还上班,冯景觅只好把吃饭的地方定在林文上班的那栋大厦的三楼,一家省内颇有名的连锁火锅店。

也是事后冯景觅才知道,陌生人初次见面,一起吃火锅其实是很不礼貌的行为,尤其是像岑旭这种有洁癖的人,应该很不喜欢和不熟悉的人在一个锅里捞肉吃。

不过那天他很是给面子,而且胃口看起来也很不错。

林文的能力虽然不如岑旭,但毕竟二十岁就踏足社会,对什么人说什么话的本事还是有的,两个虚伪的人在饭桌上侃侃而谈,那叫一个投机。

投机的冯景觅微微吃味,差点以为他们两个一见钟情,接下来会发生点什么,不过事后让她很惊讶的是,林文对岑旭的评价是老江湖,岑旭对林文的评价是老油条,且两人都嘱咐她离对方远一点,会被带坏。

在冯景觅表示林文很单纯的时候,岑旭笑笑,“单纯的是你自己。”

连续被喊了几声,她才回过神儿,“……啊?你说什么?”

冯景觅一定是滚床单滚出后遗症,竟然多次情不自禁的回忆以前的事,就连在跟林文打着电话都能走神。

“我问你什么时候回峄市,实在不想回李家就来我这住。”

“今天就回去,回去再看。”冯景觅有些漫不经心。

林文在最后还是问了句:“你回国岑总知道吗?”

冯景觅彻底哽住,脸不红心不乱跳的撒谎:“我告诉他干什么,提起他就倒胃口。”

“那就好。”

林文松了口气,“不过我怎么有点信不过你?”

“……”冯景觅沉默,瞬间羞耻的无处遁形。

第4章

冯景觅约了个快车回峄市,快车司机是位性格直爽,没出过几次远门的中年女司机,看着对方跑高速时,对标识牌犹疑不定的神态,默默为她捏了一把汗。

女司机一开始说话还算含蓄,后来越聊越有深度。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冯景觅最近总是接触到一些已婚又离异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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