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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珩已经完全不去管金庭了,金庭的那些东西,宁蓁蓁能复刻出来多少,那就是多少,就算是没有金庭的那些奇淫技巧,司珩也相信,他的大雍会到一个鼎盛时期。

他的这位栋梁之才,本来在京都的府尹只用做三年就够了,但是当时新城建设到一半,别说是寻常百姓了,就连朝中的大员也看到了京都的变化,他们都想要留着人再做一任,正好司珩也想看看,如果再继续三年会有什么惊人的变化。

于是,三年任期满的宁蓁蓁,又做了三年。

现在已经满了六年,再压着她做府尹就不合适了。

是外放还是在六部之中?

司珩想了很久,终于下定了决心。

第152章女首辅(完)

啪嗒啪嗒的脚步声响起,对着一面通透玻璃镜装扮的李氏带上了耳坠。

回头一看,果然是自己的儿子过来了。拉住儿子的手,“怎么起的这么早?”

“今天祖父要回来。”冯永恩的眼睛可以说是闪闪发亮,“我有点睡不着。”

这李氏就是冯远承的妻子,两人在七年前成亲,如今长字冯永恩已经是五岁了。

冯永恩这样激动,是因为他自幼是听着祖父的威风长大的,新结识什么小伙伴,只要一说,他是冯文铮之孙,都会有“哇”的哗然声。

这些年,宁蓁蓁从户部到了礼部,在京都里待满了三年之后,外放做了辽东布政使。

如果冯远承还要读书,定然是要跟着爹爹一起外出的,只是那个时候,他正好考了乡试,便直接留在京都之中,只有继母伍氏跟着爹爹一起赴任。

做辽东布政使一共六年时间,宁蓁蓁只有每年过年的时候,会因为要过来面圣,在家中小住一段时间,其余时候都在辽东。

冯永恩是最亲近这位祖父的,他激动的是这一次祖父回来了,都说是要直接留在京都了。

李氏哄着兴奋的儿子,等到见到了兴致勃勃的丈夫,又少不得哄丈夫,他也实在是兴奋得像是孩子一样。

李氏在心中,也最是佩服公公的。

做知府、府尹的时候不谈,光说在京都之后为官的经历。在户部的时候,引入了阿拉伯数字,简便了算术,改良了账簿,国库的开支和地方上的开支一目了然,只要会九章算术,就看得懂册子。

此外在户部最大的贡献,就是推行了税制改革,税入国库,地方上每年列预算,户部测算之后拨给地方。年末,地方上多少银子,可以说是一目了然。这些银子发挥的效用,也直接列入到了地方考核上。

其实最让李氏心砰砰直跳的,就是自家公公在礼部做的事了。在礼部,开办了女子的学院,给了天下的女子入学的机会。

当时这个做法争议实在是很大,但因为冯文铮这三个字,那些迂腐子也不好说什么,加上圣上的鼎力支持,让女学办了下去。

不过也因为这个原因,在礼部的时间并不长,最后平级调动,做了辽东布政使。

强硬推广下去的女学,或许在一开始没有发挥作用,在公公去辽东赴任一年之后,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女子的死亡率,孩童的夭折率大大降低。

统计之后分析得以知道,女医院让女子有了进学、修习的机会,让女子的死亡率骤减,降低了生产时候的死亡率,也因为女医多了起来,这些人多是家贫之人,孩子有什么病,去找女医看病价格低廉,孩子的夭折率也就降低了。

人口攀升这是女学带来的第一个好处,另一件事则是震惊朝野,最终也让女学被所有人接受,并坚定不移地推行下去,之前最多只在京都,这一次是彻底遍地开花了。

当时最为反对女学的温御史,某一日,直接在朝堂上,对着圣上叩首请罪,表示当时反对女学是他目光短浅。

圣上当时也有些好奇,为什么温御史忽然改变了立场,经过温御史讲述了一个故事,他们才知道为什么。

他有一日在垂钓,旁侧经过了一对母子。

孩子抽抽搭搭的哭,母亲耐心安抚他。

母亲安抚孩子不要为了搬家难过,到了新地方会结识到更多的朋友。他们搬家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更好的读书。母亲还说了自己的例子,在女院里懂了许多道理,认识了新的小伙伴。

这个对话,击中了温御史。母亲要搬家是为什么?是为了让孩子更好的读书。

女子无才便是德,温御史在朝堂上直言就是狗屁。

养育孩童最多的就是母亲,她的见识直接影响了孩子。昔日里孟母三迁,最后养育出来了亚圣孟子,现在的女学,能够让母亲懂得读书的道理,岂不是能够培养出更多的圣人?

温御史之言,朝堂哗然,也就如同温御史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读书的孩童增加了许多。

于是在公公去辽东的第四年开始,就有风声频频吹着,让公公做京官,这一次再留在京都里,应该就是要入阁了。

没人怀疑他会入阁这件事。

李氏拢了拢身上的披风,想着公公做的事,面颊上晕染了自然的红。

人群里有些骚动,他们已经看到了马车。

宁蓁蓁下了马车,看着冯永恩扑入到了怀中,“祖父。”

她笑着摸了摸孙儿的脑袋,对着冯远承还有李氏微微颔首,杏雨也下了马车,站在宁蓁蓁的身侧。

“水已经让人烧上了。”李氏说道。

“辛苦了。”宁蓁蓁并没有多耽搁,她简单梳洗之后,还要进宫面圣。

司珩在御书房里见着了宁蓁蓁。“冠玉,你做的很好。”

太子司颋面颊还有些婴儿肥,却做出了一板正经的模样,这是他开始参政的第一日。

在参政之前,跟着太子太傅学东西,就常听到眼前人的名字。辽东地广土地虽肥沃,却因为太过于寒冷,百姓的日子却并不怎么好,眼前人做了辽东的布政使,彻底改变了辽东。

因为辽东靠海,一边是发展港口海运,一边是与游牧异族做生意上的往来。同步在辽东推进各项民生保障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孩子们读书。

本来有些担心异族会有心思,没想到牧民看着辽东安稳,甚至意愿入辽东的户籍,这样一来,他们的孩子就有上学堂的机会。

文化上的同化,通婚,不费一兵一卒就让辽东地界扩大。隐隐有了江南那边富庶的模样,还有了“塞上小江南”的别称。

太子司颋知道,这一次回来,父皇就会让眼前人入阁。

司珩让太子开口,太子没问别的政务,而是说道,“冯大人的身体如何?”

“老夫身子还算是康健,连风寒都不曾有。”

太子说道“冯大人务必保重身体。”

太子的潜台词也有些意思,就是想让宁蓁蓁活得长久一点,最好是等到他继位,继续辅佐他。

宁蓁蓁笑着应下。

在第二日上朝,在呼声万岁之中,宣读了旨意,封为首辅。

后世的史书之中这样记载

这一事件标志着大雍进入全盛时代,冯文铮此人为官期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进行改革,生产力大大提高,经济高度发展,疆土面积急速增大。

第153章植物人的炮灰前妻1

“唰”得一声,是窗帘拉开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长条的棍子落在身上,敲得并不疼,足以让人醒来,宁蓁蓁睁开眼就见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

没睡好她的视线还有些模糊,眨眨眼,对准了焦距,看清楚了眼前的人。

这位老人,手里拿着一根鸡毛掸子,刚刚就是用鸡毛掸子在敲她。

时光在她的脸上,手上,头发上都留下了痕迹,受到地心引力的影响,法令纹往下垂,或许年轻的时候还算是漂亮,此时老了,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不好惹的严肃气息。

宁蓁蓁起身,盖在身上极其具有特色八十年代的毛巾被滑落。

老太太的语气不太好,脸上也绷着,“都几点了,还不起床?等会你兼职要迟到了,饭我已经做好了,赶紧起床吃饭。”

身上有些乏重,手脚都是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宁蓁蓁随意应了一声,“我去洗漱。”

等到老太太离开了房间,宁蓁蓁出了房间,到卫生间里准备洗漱。

这个卫生间也充满了老旧的气息,宁蓁蓁用插销关上了房门,背靠着乳黄色油漆的门,开始接收记忆。

如今的身体叫做江锦瑜,刚刚过来用拉窗帘方式叫她起床的人,是她的外婆,从小江锦瑜是和外婆相依为命的,对母亲的印象几乎为零。

当年江锦瑜的母亲江茹月生得漂亮,江锦瑜的生父是一个小混混,靠着厚脸皮的骚扰让江茹月嫁给了他。后来小混混在一次打架斗殴里没有了性命,江茹月就又成了单身。

因为锦瑜是个女娃,男方家里不想要,直接搬家不见踪影,把孩子留给了江家,所以最后上户口的时候跟着母亲姓,叫做江锦瑜。

江茹月本是大学生毕业,在大家以为她人生废了的时候,居然嫁入了豪门袁家。

袁凯就是江锦瑜的继父,前妻叫做林梦儿,难产去世生下了女儿袁宝珠,因为江茹月的眉眼和前妻有八分相似,袁凯娶了江茹月。

至于说江锦瑜,那是江茹月不愿意碰触的回忆,就一直是由外婆养大的。

因为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江锦瑜很早就帮着外婆干活。

一直到上大学,许久不曾见过的亲生母亲回来了,要把她接回到袁家。外婆让她回去,加上心里多少对江茹月有亲近之意,就回到了袁家。

袁家很有钱,只用从手指缝里漏出了一点,就足够江锦瑜吃饱。从原本地摊货,陡然变成了牌子货,而且豪车接送,让江锦瑜的身心发生了极大的改变。

有钱和没钱的生活差别太大了。

如果没有钱,她需要一边努力打工赚钱,一边兼顾学业,金融系的课程并不简单,她学起来颇为费劲儿;如果有钱了,可以省下打工的时间,学习成绩提高不说,就连人缘也好了起来。

“那时她还太年轻,不知道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价格。”这句《断头女王》里的话,适合极了江锦瑜。

袁家对她好,是因为需要她替代袁家的千金袁宝珠,让她和霍家联姻,和一个植物人做了名义上的夫妻。

约定好的形婚,在婚后一年又发生了变化,要从植物人的体内提取精细胞,让她生下霍家的继承人。

江锦瑜骑虎难下,加上外婆的哀求,答应给她一大笔钱,江锦瑜最终同意了。

等到怀了孕,肚子里有了双胞胎,植物人丈夫苏醒了,江锦瑜也知道了真相。

她的名义上的丈夫霍继寒是霍家弄丢了的孩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霍继寒在见到了小太阳一样的袁宝珠,心中喜欢她,甚至是为了救袁宝珠而成为植物人。

因为在袁家的私人医院里救助,也才让霍家人找到霍继寒,霍家人是顶级豪门,袁家舍不得让袁宝珠做植物人的妻子,就推出了江锦瑜,从而可以得到霍家的资源。

现在霍继寒醒了,炮灰前妻也就要鞠躬下台,让袁宝珠和霍继寒在一起。

接受完了记忆,宁蓁蓁打开了水龙头,用漱口杯接水,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十八岁的年龄,面颊有些瘦弱,就连唇色也偏淡,根据高考前的体检,是有些轻微贫血的,她的眼眸里有淡淡的血丝,这是没有休息好的标志。

江茹月不喜欢她,虽然江锦瑜是外婆汪秀抚养大的,但是外婆对她过于严厉,让江锦瑜的性格很是内敛,同时也很早就懂事,是个早熟的孩子。

街坊邻居的言论,无形之中帮助江锦瑜早熟

“小瑜啊,你要懂事一点,你看看你外婆带你多不容易。”

“你外婆也是为你好,别惹她生气。”

“小瑜,你在家没事帮你外婆多做点家务。”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瑜,你要早点立起来,你啊,多帮你外婆做做家务。”

因为外婆带江锦瑜不容易,所以她必须懂事听话,在外婆用鸡毛掸子抽人的时候,也要多体谅外婆。

幸而汪秀年迈体衰,力气不够大,再加上外孙女又多少有女儿的血脉,所以也不会下狠手。

宁蓁蓁想着,一边刷牙,一边漫不经心地想着,他们都讨厌江锦瑜身上的另一半血脉,像是惩罚以前的江锦瑜一样,让她的日子过得不太好。

要不然汪秀明明退休工资不错,就算是江茹月不给补贴,日子也不必过得这么节约。

日子过成这样,除了因为汪秀本身节省,也因为不够喜欢外孙女,所以要在江锦瑜身上花的钱压缩到极致。

就连高考好不容易考入了大学,江茹月没想过要出钱,汪秀的意思也很简单,家里穷,生活费还是需要趁着暑假期间让她自己攒一攒。

宁蓁蓁吐掉了口腔里多余的牙刷泡沫,漱口结束用凉水细细洗脸,然后把长发梳成马尾,到客厅里吃饭。

外婆汪秀已经出门去练太极剑了,把早餐在桌子上摆好。

早餐很简单,白米粥还有咸菜,这让过去的原身总是吃不饱,这也是江锦瑜营养不良的终极原因。

厨房里还有鸡蛋和剩下的米饭,按道理可以做蛋炒饭吃,不过宁蓁蓁懒得去炒,等到用了鸡蛋还有剩饭,倒时候又要惹得抠门汪秀生气。

吃完之后洗了碗,宁蓁蓁揣上自己破旧的手机,带上了身份证,就往外走。

在整个高中,别人上课或许会偷偷玩手机,只有江锦瑜不可能,她根本没有手机。手里的手机,还是为了兼职,和外婆要钱买的,冲五百元花费送的低配智能机。

gu903();宁蓁蓁路上买了一个手抓饼,还买了几块儿巧克力揣在身上,坐车坐了大半个小时,到了很热闹的商业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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