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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时代则是不同,开头主要讲究的是勾勒出大的时代背景,构建大框架。

宁蓁蓁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先从一场舞会开始写起来,这是本地一个小军阀纳第九房美妾的晚宴。

其他人议论起来少帅的私事,都觉得少帅不会来,谁知道少帅是在下起了瓢泼大雨的时候,带着一个穿着他衣衫的女子进来的。

别人以为这位小姐是少帅的情人,所以李军阀府邸的人就给人洗漱,热情招待这位小姐。

被瓢泼大雨淋透的小姐本来面容白惨惨的,洗过澡之后,肌肤红润起来,人就光鲜亮丽了,下人甚至觉得艳丽的不敢直视,李军阀的正妻看着小姐,让人送来了一套新定制没拆的洋装。

所以在短暂的背景交代之后,里秦小姐的亮相堪称是让人惊艳,霎时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也正在喝酒的少帅,接着他做的事是让人取来了披帛,遮住了秦小姐的胸口,别人都以为他是占有欲发作,其实少帅是知道秦小姐受到的是旧式教育,怕她不适应这样的衣裙。

只是……少帅很快就发现:他的这位未婚妻,浑身都是迷,秦小姐不但很适应露胸口的洋装,还会跳华尔兹,会品酒,还会和洋人说话,说的还不是英吉利语,而是法语。

第209章私奔失败以后6

牡丹在拿着稿子的时候,首先就被宁蓁蓁的字给吸引了,昨个儿看到宁蓁蓁留下的便条,就知道她的字写得好,今日里见着更觉得隐隐自成一体。

看到了契子,不得不说,这个半遮半掩高度浓缩的内容提要引起了她的兴趣。为什么风度翩翩的少帅最后爱惨了包办婚姻的秦小姐?最重要的是,看到了少帅离不开人人嫌弃的秦小姐,她心中竟是有一种暗爽的感觉。

牡丹本来以为宁蓁蓁用了洪荒之力去写内容提要,从文稿的标题来看,这一定很俗套文笔稀烂。

结果出乎牡丹的意料,宁蓁蓁的白话文很好,笔触干净利落,就勾勒出了繁华的舞会,写出了各式的人。

有穿着旧式长袍的男人,有西装的投机客,还有倨傲的世家子弟,对话和描写都很精要,人物形象很鲜明,

如果看过后世的,牡丹就会知道,这是把不重要的配角脸谱化,简单粗暴地把配角们作为工具人。

另外秦小姐的惊艳亮相,也大大让牡丹畅快。此时的牡丹像是被痒痒挠精准挠中了痒处,完全被文章吸引住了眼圈,甚至忍不住开始对文章思索,想到了最开始的内容提要,如果秦小姐出现在那些说三道四的娇小姐面前,是不是也会让她们大吃一惊。

麻雀变凤凰,这种桥段,是永恒的玛丽苏主题,就算是在后世里,这种用烂的套路,文笔和设置好,也会让读者大呼过瘾。

文章的故事节奏很快,又充满了悬念,秦小姐并没有给少帅为什么会这些东西的答案,反而是又展露了新的本事,为什么秦小姐会出现在晚宴附近,是因为她是在度化厉鬼,她是个女法师。

宁蓁蓁选择了玄学这个切入点也是有原因,民国这个特殊的时代惨案很多,有很多枉死的人,加上很多事情科学讲不透,鬼怪就有很大一批受众。

有人写过《风流道士》这样的,不过不是刊登在《白玉兰》这样的杂志,而是《都市报》这样的闲谈报纸上,有点后世种马文的意味,又比后世种马文更无情一些,好歹后世的种马文把各种各样的女子养起来,这个《风流道士》的男主角就比较无情,好多时候男主只负责自己爽,不负责那些女子(或者是女鬼)的善后。

因为《风流道士》这个,《都市报》的销量都翻了三番,足以可见这种志怪的魅力。

宁蓁蓁选择用女法师来切入,作为言情的主线又让牡丹眼前一亮,甚至可以想到青衫的秦小姐用法杖普渡厉鬼。

宁蓁蓁一个上午写了第一个九姨太之死的大半内容,牡丹正好看到了心痒痒处,就傻了眼,后面没了。

牡丹甚至翻到了文稿的背后,才死心地叹了一口气,“你的稿子很好,就是……”

她本来想要说《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太土味十足,看了正文之后,就觉得这个名字和文章内容很贴切,想到了这里,笑了笑,“都挺好的,你打算投给《白玉兰》?”

“《白玉兰》上写的是鸳鸯蝴蝶派的,我感觉文章还很贴切。”

牡丹的手指点了点桌面,“你这篇文章是不是可以写很长?”

宁蓁蓁点点头,忽然明白了牡丹的意思,《白玉兰》是半月刊,上面连载的一半是独立成篇的,她这本个既然给女主设置了一个主业,那么文章的篇幅不会太短。

牡丹看着宁蓁蓁的模样,知道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呷了一口茶,“我在百乐门也算是认识了报社的编辑,你再写长一点,我替你引见。杂志的大长篇一般手的很少,还有的是在报纸上连载了之后,在转载到杂志的,你看这里面的三篇,都在报纸上连载过。”

“谢谢。”宁蓁蓁同牡丹道谢,有她的指点,让她少走了弯路。

牡丹笑了起来,手指弹了弹稿子,“主要是你写的有趣,这个秦蓉,和别的女子不太一样,我也很期待后续。若是你的稿子早些上了报纸,我就替你解除百乐门的合约。”

宁蓁蓁弯眼一笑,“谢谢。”

这天,宁蓁蓁一共写了六千字的稿子,晚上伴舞之后,手中的铜元积累到了二十枚,还有《都市报》的编辑部为了庆祝销量大涨,一起到百乐门里乐呵,牡丹手中端着香槟酒的酒杯,眼波流转,约下了第二日去送稿子。

等到晚上回去,宁蓁蓁的好运还在继续延续,段继文没有回来,只在床榻上丢下了一封信:段继文接到了一个活,表示自己要在教堂里画壁画,这个期间估计要持续一周。这封信一共三张信纸,只用了第一段写自己的工作,接下来用了两页半的内容,强烈要求宁蓁蓁履行家庭主妇的责任,从方方面面阐述了母亲的辛苦,表妹的病重,孩子的虚弱。

宁蓁蓁不过是扫了两眼,确定没有漏掉关键信息,就把信撕得粉碎,丢到了垃圾桶里。

一周时间段继文无法回来,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消息,等到时候回来,她应该早已经离开这个鸽子笼一样的屋子。

宁蓁蓁要去见审稿编辑,深知形象的重要性,晚上把头发润湿,用皮筋编好长发,睡了一觉之后,再解开皮筋,原本的直发就成了波浪卷。带上了当年谢琳琅私奔的发卡,还有一身不穿的旗袍,依然是到了百乐门的休息室里,一边写稿子,一边等牡丹。

牡丹在进入到休息室的时候,看到了窗边的宁蓁蓁低头写作,忍不住微微一怔。

宁蓁蓁今天没有合拢窗帘,免得错过了牡丹姐过来,听到了动静就会抬头张望。

“我还说准备几件衣服,你这身就不错。”牡丹说道,“我们走吧。”

两人坐黄包车到了《都市报》的门口。

这年头的娱乐少,报纸作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如火如荼,这种精神面貌在进入到报社的时候也可以感觉到。编辑社里热闹非凡,有人来提供线索正絮絮叨叨说着话,有人抱着一叠报纸匆匆走进去校对,还有手中扬起了几封信,“又有给鹤南先生的信。”

牡丹与宁蓁蓁的出现无疑是让编辑部停止了一瞬间。

不过有人已经认出了其中一人是百乐门的牡丹姐,一个叫做万如方的编辑连忙喊实习编辑去和总编辑说,自己则是迎了上来,“牡丹姐,欢迎欢迎,您这到来简直让咱们编辑部蓬荜生辉。”

牡丹注意到来提供线索的那个老太太表情奇妙,怕对方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就开口说道,“有没有接待室?”

“有的有的。”万如方是编辑部的老人,为人十分圆滑,昨晚上也是他和牡丹说话。

等到进入到了接待室,编辑部才会恢复到了过往的平静,昨晚上就听说牡丹手下的一个伴舞要投稿,刚刚看到了宁蓁蓁,心中多少有些纠结,他们出了《风流道士》这样的文章,销量大大提升,但是导致现在投稿的文章格调普遍不高,让主编很是头疼,现在百乐门的舞女都要来投稿了,实在让他们觉得自家报社“前途无亮”。

主编王德单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是有万如方在中间打圆场,他恨不得直接拒了这份稿子,脸色发臭。

“刚刚我看了,谢女士的稿子写得很好,故事很吸引人。”万如方笑着说道,“而且谢女士在京都的师范大学年过书,一手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这让王德单多少打起了精神,既然这样,多少可以入眼,等到看看有什么内容写得不好,再退稿就行了。

王德单是抱着找茬的心理去看稿子的,谁知道看过了之后就发现他刚开始挑剔标题还有契子,和内容很贴切。

文笔流畅,文章用上了标点,加上文字也不绕口,可读性很强,而且最妙的是,不像是《风流道士》一样,大大拉低了报纸的格调,如果刊登在报纸上,可以顺利让《都市报》转型。

想到了一开始开看不起眼前的人,主编让自己的语气真诚,“这稿子很好,谢女士不愧是读过大学的,这稿子质量相当高。”

宁蓁蓁:“多谢主编的赞赏,我还担心写的太浅白入不得贵报的眼。”

王德单笑着说道,“谢女士太自谦了,敢问这故事您一周可以写多少字?”

“一周可以五万字。”

王德单有些惊喜了,这个速度确实很快,一般来说,在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是周更的。但是若是日更,是最好的,先前的《风流道士》就是日更的文章,也确实让《都市报》销量大涨。

于是主编直接说道:“下次供稿如果可以拿出五万字,直接交稿后三天内就开始刊登,我们报社每日连载,一日五千字。至于说稿费,我们报社的新人作者是千字四角,如果可以稳定一周五万字,那么我们出千字六角。”

考虑到是百乐门牡丹姐带过来的人,主编根本不压价,反而主动往上提价。

宁蓁蓁手里就有一万字,主编签订了合同之后,直接让人给结了六个银元。

这六个银元让宁蓁蓁可以说一下就阔绰了起来,出了报社,便对牡丹说道,“牡丹姐,这就要到中午了,我请您吃饭。”

牡丹拢了拢身上的皮草,手指上的翡翠戒面闪闪发光,“你才有几个银元?留着吧,我请你吃饭。”

第210章私奔失败以后7

牡丹原本没问宁蓁蓁的私事,她这些年有了点地位,也试图给伴舞的几个可怜人一些出路,只可惜少有正面的回报。

一个花名叫做芍药的,遇到了阔绰的少爷,还怨恨牡丹姐阻拦了她的青云路;花名叫做鸢尾的,心中也有怨气,觉得牡丹姐没有帮她到底,明明那么多的钱财,却不肯多赠于她一些,鸢尾甚至赌气的去了大上海舞厅,最后得了病还回百乐门闹了一场,一直到秦老板人的qiang顶在她的脑袋上,才让鸢尾不甘心地离开;还有那天晚上见过跟着邹小龙的兰草,明明已经下了决定,又跑到她这里装乖,自己脸色疏冷一些,兰草反而露出委屈的神情。

牡丹帮了不少人,还被人反咬一口,多少有些冷了心,用强硬的态度武装自己,只有少有如同玫瑰这样的人,才能够得到她的一二拂照。

不过,偶尔帮助到如同宁蓁蓁这样态度的,牡丹还是高兴的。

她坐在这家叫做拉斐特的西餐厅里,口中含着一枚薄荷糖,难得和宁蓁蓁说了自己的事。

牡丹的本名叫做汪若兰,自小有订婚的未婚夫,跟着他去了国外,结果未婚夫嫌弃她是黄脸婆,喜欢上了女留学生,中间有一段没有讲,最后只说了借助了秦老板的力量,报复了未婚夫的一家人。

具体怎么报复的,汪若兰也没有说,只说了几句话,“当年其实最让我难受的就是我婆婆还有小姑子,当时我最难受的时候就想着,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后来我的报复,她们也是最恨我的,那段时间报复了之后,回想她们的眼神,我都可以多吃两碗饭。”

汪若兰很少把这些私事告诉别人,现在和宁蓁蓁说话有一种神奇的感觉,眼前人明明年龄比自己小,却有一种经历了许多的包容的奇异温柔。

那些不堪的过去,汪若兰从不愿意提起,现在说出口了之后,心里头一松,仿佛不算什么。

“谢谢你。”汪若兰举起了红酒杯。

汪若兰觉得自己的感谢没有头脑,宁蓁蓁去明白她为什么感谢,本身诉说也是一种解压。

汪若兰:“你现在稿费已经足够了,舞厅那边的话,你有什么章程?”

“我打算直接把先前给我的钱给还上。”宁蓁蓁说道,“如果可以,就直接不跳了,这几天去酒店住一下,等到下次多交点稿子,租房子的钱也就够了。”

汪若兰自己住的是小洋楼,但是没有提议让宁蓁蓁住在她那里,现在对方在百乐门涉足不深,离开也是好事,和她牵扯太多了,反而麻烦,于是微微颔首,“等会下午我陪你走一趟。”

宁蓁蓁笑着说道:“麻烦汪姐了。”

“不算什么麻烦事。”汪若兰扯了扯嘴角说道,“这世道不好,总有人会像是无头苍蝇一样撞进来。对了,当时你预支的工资是两个大洋,我建议你还三个大洋回去,一半给招人的那个,一半是邹小龙,别嫌多,有时候小鬼难缠,我想你既然铁了心这么快要离开,肯定是想要摆脱得干干净净。”

“这个道理我懂得。”

这顿饭是汪若兰结账,她表示宁蓁蓁全文完结了之后,再请她吃饭,宁蓁蓁自然颔首应下。

宁蓁蓁和汪若兰站在门口的时候,段继文正好搬着梯子距离她们两人三十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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