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骑马,怎么样?”
知道女儿向来喜欢骑马,霍隽尧不禁贴心提议。
霍丹妮还没回答,宋浅影就抢先一步开口:“不行!骑马太耗费体力了,妮妮身子还很虚弱,没必要这么折腾。”
“妈咪,不会的啦,我等下吃完早餐,就又生龙活虎了。”
见妈咪反对,霍丹妮急忙说服她。
对于爹地的提议,她很是心动,毕竟心情不好的时候出去走走,总比在家里呆着胡思乱想强多了,再加上好久没有和爹地妈咪一起去玩,这么大好的机会,她又怎么可能放弃呢?
宋浅影看她兴致极高,态度顷刻间改变:“那好吧,咱们等下吃完早餐就去。不过,你要答应妈咪,千万不能逞强,知道吗?”
“嗯啊,放心吧,妈咪。我的身体我非常清楚,不会有事儿的。”
霍丹妮乖巧地点点头。
“呵呵,那就好。来,吃个肉包子。”
宋浅影一边说一边拿起一个小小的肉包塞到霍丹妮嘴里。
“谢谢妈咪!”
吃着妈咪亲自喂自己的食物,霍丹妮只觉得幸福瞬间窜到了心坎里。
有爹有娘疼爱的感觉真好!
至于那个不爱自己的男人……
想起风迟,她的心,陡然一疼。
生怕被爹地妈咪发现自己的异样,霍丹妮马上垂眸,悄悄敛去那一抹浓浓的忧伤,只是,那深藏在心底深处的痛,在这一刻,又开始剜着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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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风马场
这是H市最大的马场,位置有些偏僻,在市郊的山里,但,风景却特别好。
视野开阔,空气新鲜,一眼望去,不仅有绿油油的菜地,还有美丽的湖泊,策马奔腾起来,格外有感觉。
这个地方霍丹妮经常来,特别喜欢里面一只叫小居的白马。
小居性格十分温顺,长得又很漂亮,所以在马场里,非常受女孩子欢迎。
曾经有一次霍丹妮还想将小居买回霍家,谁知,马场的主人却是死都不肯卖,最后她只好作罢。
一家三口抵达马场的时候,已经超过十点半。
得知小居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带走,霍丹妮不由得有些失望。
宋浅影见状,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没关系啦,其实马场里还有很多不错的马,指不定等下你就找到另一只更喜欢的呢。”
霍丹妮轻轻颔首,很快就恢复笑容,“嗯,我去挑挑看。妈咪,你呢?”
“这么热的天,我还是去湖边找个地方钓钓鱼算了。”
宋浅影最怕晒,若不是为了哄女儿开心,这种晒太阳的地方,她才不会过来。
“呵呵,那你和爹地去垂钓吧,我自己骑马也没关系。”
霍丹妮笑着说。
在她的认知中,爹地是妈咪的,她才不愿意拆散他们呢。
这会儿,她才想起,似乎自进马场之后,爹地就不见了……
“对了,妈咪,我爹地哪去了?”
“他啊……”
宋浅影讲到这突然顿住,杏眸不自觉往前瞥,嘴角微微扬起,漾开一抹灿烂的弧度。
霍丹妮鼓鼓腮帮子,顺着妈咪的视线望去。
只见,一望无边的草地上,她家帅气逼人的爹地,牵着一匹优雅贵气的白马,如同移动的海报那样,面带微笑朝她们母女走来。
帅哥、白马,那画面怎么看都美得令人移不开视线。
怪不得人家老是喜欢用白马王子来形容英俊的男人,事实上,能够与白马同框毫无违和感的,也只有帅哥了,而她家爹地,绝对是帅哥中的帅哥,虽然,额,年纪有点大了……
不过不要紧,男人越老越有味道嘛,也怪不得妈咪这么注重保养了。
当然,她妈咪37岁了,看起来顶多是她姐姐……
思及此,霍丹妮下意识瞄了宋浅影一眼,发现妈咪此时就跟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眼角眉梢间,溢满了对爹地深刻的爱意,她勾勾唇,眼神中不知不觉泛过几丝羡慕。
这个世界上,爱情何其珍贵,可遇而不可求,所以能得到爱情的人,都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而如果可以,她也好像回到上辈子去,拯救一次银河系,让她今生能够有机会与所爱的人在一起……
思绪乱飞之际,霍隽尧已经牵着白马走到她们面前。
“老公,这匹马好漂亮哇,你哪弄来的?”
几乎第一眼,宋浅影就喜欢上了这匹白马。
她伸手摸了摸马背,见马儿无比温顺,她嘴角的笑意愈渐加深。
艾玛,可惜她不骑马,要不然,肯定得把它带回山庄去。
“跟马场的主人买的。”
霍隽尧柔声回答,接着将缰绳递给还发着呆的霍丹妮:“妮妮,接着。”
“啊?”
霍丹妮总算回神。
当她看清楚这匹白马正是小居时,忍不住“哇”一声叫出来,“爹地,是小居耶!刚刚管理员不是说小居被人带去骑了吗?怎么又到你手里啦?”
她刚刚思想开小差,根本没有听到霍隽尧已经将小居买下的话,而当霍隽尧再次回答这匹马已经被自己买下,主人是她时,霍丹妮当下兴奋得抱着小居的脖子又蹭又笑,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嘻嘻,真好,小居啊,妮妮姐姐以后会对你好的!”
“小居小居……”
霍隽尧与宋浅影相视一笑,彼此眼中,饱含对女儿满满的chong爱。
过了一会,霍丹妮的情绪总算平复下来。
“爹地,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居的?”
她之前来马场都是跟小秋一起,因此,对于爹地如此的贴心之举,不禁深感意外与好奇。
霍隽尧摸摸她的头,笑着反问:“你刚刚一进来不就吵着要找这匹叫小居的白马?”
“哇塞,爹地你要不要那么厉害?这才多久的功夫呀,你不仅从别人手里带回小居,而且还让马上的主人同意卖给你,噢天,爹地,我崇拜你。”
想当初,无论她怎么软磨硬泡,对方就是不肯将小居卖给她,哎,她的RP是有多差呀……
“好啦好啦,爹地接受你的崇拜。事不宜迟,快去吧。骑完马过来湖边吃烧烤,我和你妈咪在那等你。”
见时间都已经11点了,霍隽尧赶忙催促她。
“OK,那我去啦。你和妈咪好好过过二人世界,嘻嘻。”
霍丹妮朝他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随后又抱了抱小居,“亲爱的小居居,咱们走吧。”
话落,她手脚麻利骑上她心爱的小白马,慢慢往远方走去。
霍隽尧与宋浅影并肩站在原地,看着她坐在马背上渐行渐远,不约而同叹一口气。
但愿小居的存在,能让她真的开心一些……
“老公?”
“嗯?”
“我们去烧烤吧,给妮妮烤她最爱的鸡翅膀。”
“好!”
……
——————
虽然有人说过,在马场骑马的感觉,远远无法与真正的大草原相提并论,可或许是因为这个马场占地辽阔,又或许霍丹妮长这么大,还没去过真正的大草原,所以,当她跃上马背时,却立刻有一种驰骋疆土的自豪感。
茫茫无际的绿色草地,蓝天白云,构建出一副美丽的图案,青草飘香,阳光明媚,一切,美得不像话。
人活着,不就是凭着一股精神气么?
不管你处于哪个阶层,也不管你遇到多少烦心事,骑着马跑一圈,那些所谓的负面情绪,绝对会被自由奔放的感觉,冲刷得一干二净。
此次此刻,霍丹妮是这么想的,可当她骑着马儿跑出几公里,远远地,就看到风迟与田诗诗共乘一骑朝她缓缓走来时,稍早之前武装起来的坚强堡垒,全部崩塌……
听爹地说起他与田诗诗有婚约是一回事,但她却万万没有想到,仅仅是隔了一天,他们就以这样的方式遇见。
此时此刻,如果她够有勇气的话,她应该策马奔腾迎上去,大声质问他:为什么不跟她联系?为什么要玩弄她的感情?为什么要背着她跟别人订婚……
可惜,女孩儿的矜持,让她没有第一时间选择这么做,而是下意识就当起鸵鸟,夹了一下马腹,扯了一下缰绳,往旁边的岔路奔去。
“风迟哥,真是不好意思。原本还想好好跟你一起赛赛马的,却没料到马儿竟然中暑了。打断你的雅兴,我心里真不好受呢。”
田诗诗转过头,一脸歉意望向坐在她身后的风迟。
从她的角度,男人绝美的容颜,在阳光下泛着神圣的光辉,高贵而不可攀。
不可否认,这是她见过最帅的男人,每一次,只要一想到他会是自己未来的丈夫,心里就会涌上浓浓的自豪感。
gu903();看来老天对她还真不薄,给她一个权势滔天的老爹,又给她美丽的外表以及聪明的脑袋,最后还让她遇上这么一位矜贵极品的男人,她想,她上辈子不仅仅拯救了银河系,她应该是拯救了整个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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