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还能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当然是选择惯着他。
第10章
但洛尨哪儿知道这么多规矩,像剧组开拍前的开机仪式,他写进小说中不过就是一笔带过,从来不多加废话,根本不知道还要前后分开拜。
而且,费煜也没说啊。
等费煜面无表情带着洛尨拜完,其他剧组人员也一一上前拜了拜,然后大家站在木桌前拍了张合影,又打了几十发鞭炮,红红的鞭炮飞屑在众人身旁飘落,开机仪式就算结束了。
剧组正式开始拍摄电影《星光》。
《星光》等于是洛尨所写的,费煜生活的这本小说《轻风》中的剧中剧。他虽然对除了费煜以外其他人的记忆都已经模糊,可从费煜那里拿到之前他放在剧组的剧本时,洛尨随意翻看了两下,之前编写《星光》时的记忆就层层涌入脑海。
《星光》是一部现代耽美剧。
讲述了两位主角从高一相遇相知,再到高三渐行渐远,十年后再度偶遇街头,却还是相忘于江湖的故事。
洛尨抚了抚额。
剧中的主角,叶星和阮林修,是两名就读于全市排名第一中学重点班的高一学生。
小时候的叶星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是一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特殊的生活环境造就了他的自卑和敏感。他长相标致,但那张过度精致漂亮、甚至因为身材瘦削而偏女性的脸,不但没有给他带来好处,反而引来孤儿院无休止地针对,和学校里同学的排挤。
就在孤独寂寞的环境中,一场校园内的篮球比赛,让叶星对球场上阳光帅气的隔壁班阮林修一见钟情。高大帅气,阳光俊朗的阮林修,简直就是他灰暗生活中唯一的光。
从他在比赛中见过阮林修一次之后,每天晚上叶星睡觉,都能梦见阮林修。
这样的单相思一直持续到,叶星在操场旁边的坐台上背书时,被走来的阮林修借卫生纸。
两人很自然的交谈、交换了联系方式,后来的一切都发展的很自然。
阮林修沉稳俊美,做什么都能轻松完成,和所有人相处都游刃有余,简直就是叶星心中的完美人格。
叶星喜欢阮林修的优点,也喜欢阮林修这个人。
所以无论两人在相处中出现什么矛盾,叶星永远都是妥协的那一个。
而这一切,都被阮林修当作是理所当然。
阮林修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无不出彩,周围的人习惯于围着他转。叶星的青睐吹捧,对他来说并不是很难得的东西。
而叶星,他喜欢着阮林修,又不敢和对方表白,但只要想到阮林修每天都之和他在一块,这些问题都可以假装忽略。
直到阮林修在高三时谈了女朋友。
叶星终于没忍住,在两人和往常一样,去食堂吃饭时,叶星和阮林修告白了。
洛尨原本生活的世界,同性在一起并不被外人所待见。所以小说中的阮林修当然也没有同意。
三年中最好的哥们居然用喜欢伴侣的感情喜欢自己,让阮林修恶心的够呛,他直接把手上盛着饭菜的餐盘摔到了叶星身上。
看着对方被菜叶污渍沾满的狼狈模样,破口大骂而后转头离去。
两人的关系从此崩裂。
叶星想要找阮林修挽回关系,可每次都被对方挂断电话。他去阮林修班门口堵人,得到的只有一句话:
再来找我,我就把你喜欢男人的变态心理,公布给全校。
叶星原本就习惯了周围对他的冷漠,根本不在意别人知道他的性向。但他被阮林修的那句变态伤到,再也没有去找阮林修。
直到高考结束,两人都没再说话。
直到十年后,寒冷冬季,两人在城市的街头偶然相遇
叶星怔然呆住,转身想要离开。
阮林修却一反常态地上前拦住他。
后面就是一段常见的追其火葬场剧情。
只是最后因为各种原因,两人还是没能在一起。
总的来说这个剧情,狗血平淡,没什么特别的爆点。
要说剧情中心主旨,那就是疼痛的青春?
洛尨合上手中剧本。
他当初之所以在《轻风》中,加了这么一部剧中剧,其实是因为,这部剧中剧,其实是他写的第一本书。
主角攻的原型,就是他最初版本幻想出的费煜。
叶星的原型就是他。
他是孤儿,又因为天生的泪腺发达,走到哪儿都被人嘲笑娘炮,根本没有朋友。
这也是他天天宅在家里写作的原因。
上学时,他就幻想着,能有一个高大强壮,在人群中也如鹤立鸡群的人能够拯救他。
阮林修就是他幻想出来的完美人设。
但他知道,这种人是不可能长久陪伴在他身边的,所以阮林修最后不会和叶星在一起。
而这,也是他最后在《轻风》中设定费煜时,将费煜设定成大魔王的原因。
太出彩到连性格都完美的人,比如阮林修,一定不会轮到他来拥有。只有性格缺憾如费煜,才能永远孤身一人。
就算他拥有不了,也能不被外人插足。
费煜不知道洛尨只是看了下剧本,心里就想起了这么多感慨。
他等着化妆师给各位演员补妆的空隙,低头看身旁捧着剧本乖巧坐着发呆的洛尨。
小哭包头顶的发旋很正,就在正中央,撑的周围头发都蓬松得鼓着,衬得整张脸都显小。
费煜看了哭包一会儿,将手上的剧本卷了卷,抬手敲了下洛尨的后脑勺。
原本还在思索的洛尨瞬间回神,捂着后脑勺抬头,睁大眼睛瞪他,脸上又委屈又惊诧:你干嘛啊!
费煜盯着他脸上的表情多瞅了两眼,才开口接着道:发什么呆。
洛尨想说他神经病,但看着费煜那张脸又不敢说。费煜背对着阳光看着他,脸上都是光线照射下投映的阴影,整张脸的神色都蒙上一层暗影。洛尨张嘴半天,还是忍了下来,一边怕一边梗着脖子瞪他。
结果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再次跑神,觉得费煜的脸是真的好看。
没办法,费煜完全就是照着他的审美长得,每一寸五官都长在他的审美上,正面对视根本扛不住。
洛尨再一想到他现在就在《轻风》这本书里,费煜还没有喜欢上林峰,他还有机会。而且费煜的性格这么恶劣,身边也没有其他的隐藏对象。忍不住又开始雀跃起来。
而且
洛尨不禁想到早上在费煜车边,男人就是顶着这么一张脸,贴在他耳畔,握着他的下面给他说话那双手修长有力,抓着他的胳膊时他完全挣脱不开。
脸上瞬间烧红一片。
赶紧低头重新看剧本。
结果头刚低下,费煜的胳膊就从他脑后穿过去,而后小臂向回拐,卡着洛尨的下颌逼着他抬头。
歪头贴着洛尨的耳畔开口,语气恶劣又带着几分戏弄。
想什么呢?脸这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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