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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903();“看,看了......喜欢倒是喜欢,只是陛下所赐之物,怕是不合礼制。陛下自用的砚台,折煞我儿,万万不敢当啊。”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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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躬==

第27章卷二结局章(下)

砚台自然是新砚,不存在用过的痕迹。只是那上头雕龙刻凤,就标明那是帝王家物,丞相只能小心推诿说那是陛下自用的,以此来推脱皇上与他的那份心意。

那是一份他万万不敢承受的心意,陛下无子,却对他的孩子多加照拂,责令书院教导的,竟然都是些治国平天下的书文,丞相一家三代皆为贤臣良相,择明主而侍之,却断没有觊觎过帝位。

皇帝此举,怎能不令他心生惶恐。

眼见这份心意,再也兜不住,就要被挑明。周衍最近所忙之事,怎么看,都像是一些有关于权力交接的举措。

周衍笑得慈祥:“喜欢就好,至于礼制,当废则废,不是什么紧要的事儿。”

周衍假装没有看见丞相大惊失色的表情,自顾自继续说道:“算来,过了这个生辰,令郎也已年满十岁。文韬武略,是个可造之材。待朕百年之后,上陵国,后继有人。”

周衍把话明明白白撂在这儿,丞相头上大汗淋漓,急忙跪倒在地:“陛下,不可,万万不可啊!”

“有何不可?”

周衍与丞相目光对视:“你是觉得令郎才德不备,不堪大任吗?”

丞相摇头:“不是。”

“我懂了,那就是令郎无心天下朝局,志不在此?”

丞相不知如何作答:“也不是。”

周衍:“那是为何?”

丞相将头扣得更低:“臣以为......陛下之位,应有陛下之血脉亲自承袭。世袭之制是为礼,古已有之,不可破。”

周衍:“古礼又怎样?依着古礼,上陵也没强盛到哪儿去。朕早已有意,废世袭,改禅让。我要你说实话,如果我要你辅佐你的小儿子,将来登基,接续我的位子,继续上陵之太平盛世。你们顾家,敢不敢担此大任?”

丞相终是叹了一口气,该来的总会来,无可避免。

“臣,愿意。犬子平生之志向,也一直在朝堂之上。此等狼子野心,身为人臣本不该有,但陛下要我坦诚相告,若无储君,在臣看来,犬子的确是最好的人选。”

周衍将跪在地上的丞相扶起来,为他弹掉沾在两只宽大衣袖上面的灰:“有就好,那就希望令郎不坠青云之志。”

丞相深深鞠躬:“顾家必定不负此清平盛世。”

周衍离开,从朝堂离开,诏书已经拟好,他再也不会回来。

路过书院时他顺手拿走了那本《山水经注》的抄本,剩下的时间,要和周以光游山玩水去了。在编纂这本《山水经注》的时候,他早有此意,所有命人准备了抄本。

毕竟,除了地理文志,这更是迄今为止最全的一本旅游指南。

****

周衍坐在案前,拿笔在那本《山水经注》上面圈圈点点,听说极北的寒夜很美,他提笔在极北荒远画了一个圈,表示这个地方,他们要去走一走。

听闻西北大漠有最美的星子,当年路过一次,却没觉得有多好看,带上周以光再去一次,会有很大不同吧。到时候要搞一头骆驼,多驮一点换洗的衣物和干净的水源,毕竟都是爱干净的人。

想到周以光,周衍的万千思虑都畅快起来。心头描摹那人的模样,淡淡的眉弯和潋滟的眼,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心头那副形容就付诸于手中圈圈点点的笔尖。

他在《山水经注》抄本扉页的空白处,随笔作画,画的正是周以光归来时那一袭红衣的身影。

周以光提着一壶酒,从门外走进来,正好看到周衍作画时候的背影。

虽看不出周衍正在勾画些什么,但是他拿笔伏案描描写写的样子,简直与周以光梦境当中的情景如出一辙。凑近看去,周衍画的,正是他身着一袭红衣的画像。

周以光把酒壶放在书案上,将周衍手中的《山水经注》抽走,拿到书案的另一边。

一只腿往前跨坐在书案之上,倾身向前用身体遮挡住周衍的视线,不让他继续画下去。

周以光身形很瘦,这几天吃的不错,还稍微长了二两肉,不然就是形销骨立,摸着都硌手。饶是如此,他垂在案牍之上的两条腿,覆盖在月白色的衣摆之下,也显得过于纤细。

衣服下摆自然垂坠,月色照在衣摆上,让布面的料子也泛起缎面的光泽,浅浅的,那是月光,如此勾人。

周以光揽过酒壶,仰头喝酒,看着周衍,神情笃定:“你在画我。”

周以光翻开《山水经注》的扉页,看着周衍画的自己,皱眉:“你真的在画我。”

庄周梦蝶,牒梦庄周,周以光越来越觉得,密室当中的那个梦,是真的。

眼前这个书案是周衍平时批阅奏折的地方,一套简单的砚台和笔洗,只有朱砂和黑色的墨,但是这两种颜色也足够够了。黑色可以在宣纸上分出浅淡的笔触,幻化成千上百个层次,勾勒眉眼,传神而动人。

朱砂在砚台当中简单渲染一下,层次分明,一袭红衣也刻画得足够精细,连衣服上的褶子都细致入微。还真别说,周衍也算具有十分的绘画天赋,周以光在心中如是品评。

周衍谦虚:“第一次画,手生,画的不好。”

“没画过别人。”

周以光将书卷递给周衍,心道,你才不是第一次,梦中,你早就画过我。但那句“没画过别人”,还是令他心中遍地开花。

周衍接过书卷,端详:“等改天,好好给你画一张。”

翻开他之前作出标记的地方:“我圈出来一些地方,我想,我们可以去走走。”

“你都安排好了?”

“嗯。”

周衍点头:“以后上陵国的王位,姓顾了。”

周以光亲身揽着周衍的脖子,在他耳边:“但我永远姓周。”

吐息当中,酒气惹人醉,依稀还记得,当年地牢当中这个孩子本无名无姓,却扬言要跟他姓。随了他的姓氏,一辈子当他的人,不亏。

日后,他们游山玩水,风流快活,另成一段佳话。

史册当中记载着不少改朝换代的故事,无不经历血雨腥风,史官手中一支笔,横隔飘飘摇摇两个破碎的朝代。民间志记感叹王公侯爵落草莽,义军入朝成凤凰。

但上陵国这一次改换朝代,却是无声无息,太平盛世没被动摇半分,这个王朝又持续强盛了三代有余,才在历史的车轮下逐渐没落,你方唱罢我登场。

官家正传当中寥寥几笔:上陵有周姓明德之君,废世袭,改立禅让,传位于顾。

当然,稗官野史的猜测更加可观,故事缠绵动人,大抵是神仙不羡仙乡。

【尾声】

又三年,周衍与周以光二人沿着当年在《山水经注》上圈出来的那几个方位,走遍名山大川,看尽星河日落。路过一处不知名的村庄,依山傍水,一草一木都很令人舒适。于是他们也就停下脚步,在此定居。

三年的时间不长不短,江湖当中一盘散沙的局面似乎有了些许起色。

听闻有个名叫张子裕的侠士,竟是继承神隐之局的人,一朝出关,声名鹊起。

此人刚刚踏足江湖不久,偏偏最不信邪,老前辈告诉他混迹江湖的道理,最重要的是明哲保身,他并不反驳,笑而不语。谢过老前辈的好意,却始终信奉自己的道义,他觉得,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道义。

出关以后,张子裕走遍不少地方,以棋会友,以武论道,唯独少言寡语,他所信奉的道义,他永远不会一本正经地讲给大家,却能践行在行动上,人人有目共睹。张子裕也算见惯腥风血雨尔虞我诈,但是这个江湖,还是他眼中那个热血的,道义为重的天下。

神隐之局慧眼识人,张子裕能在黑中辨白,不受沾染保持本心坚定不移,这是很多人所不能够做到的。

同盟会倒塌,武林需要一个领袖,近来推举张子裕的呼声越来越高。

某日,周衍他们定居的小村庄忽然热闹起来。

这里每七日逢一集市,集市当天本就是这个安静的小村庄当中最热闹的一天,但是今天比往常更加热闹。

当日街边众人拥簇围成一团,原来,今天镇上来了一位大能,正是张子裕。

很多外面的人都闻讯而来,有的人想要向他讨教一二,有的人干脆想要直接拜师。但张子裕此行前来,目的主要还是拜访两位故人。如果有合适的弟子,也可以收下,毕竟张子裕他不是独行侠。

偶然间在漠北从一个照顾骆驼的佃户口中听闻,有两个人从中原来,买了他的骆驼,通过描述,张子裕觉得他们很像。一路打听,就找到这里。

周以光他们也没刻意隐去行踪,只是继续化名,容光公子的名头已经不能再用,动静太大。好在周衍之前用过的那个化名,连行,还没改过。

没想到故人还没见到,就被拥簇起来,到底是出名了啊。

穿过人群,周衍他们遇上张子裕,故人相见与嘈杂闹市,别有一番烟火味。

此时武功已大成的张子裕,才彻底认清,当日上和门,自己结交的两个少年,是何等高深莫测。哪怕现在,有神隐的加持在身,他也觉得自己未必是其敌手。

周衍笑道:“恭喜,江湖风气有朝一日终如你所愿。说真的,我都没想到。”

张子裕拱手:“世事本无常久,谁又能想到呢?”

周以光:“最后还有一事相告,容光也是化名,我姓周,周以光,曾经是二十四楼的人。”

张子裕略微错愕后神情如常:“哈哈,原来是周公子,我早该知道的,二位都不是平常人。”

张子裕目下无尘,心中没有挂碍,走到今天,只因年少时心中那个声音:如果有一天,我做武林盟主,我希望江湖是这样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世界结束啦,下一个世界,夜游地府,不见不散~

第28章

夜都,夜游地府,千盏冥灯,鬼王势盛独占九百盏,余下一百盏散落四方,幽微的光刚刚能够照亮整个阴界。

冥灯是夜游地府的唯一光源,冥灯熄灭,便是永夜。

周以光是鬼王最宠爱的小儿子,鬼王的九百盏冥灯,其中八百盏都挂在周以光的大殿里,供他玩乐。

****

“出大事儿了,你知道吗?”

周以光倚在荒野的草垛上,枕着手臂,喝个烂醉如泥,身边一堆酒坛子七歪八斜。

那人揪着周以光的衣襟,拼命摇晃,希望他清醒一点。

那人的语气当中略有不满:“喂,父王让我叫你回去,我找了你好久,整个七大殿我都找过了。没想到,你竟躲在这荒郊野外喝酒。”

地府鬼王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中规中矩懂事听话,小儿子顽劣不堪不成气候,二子前往虚妄之川游历,至今未归。

说话的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周以光的哥哥,鬼王的长子,周宇之。在众鬼差眼中,他是鬼王最得力的儿子,能当大任。虽不及小公子受宠,却也混的风生水起。

周宇之从来都对他这个最小的弟弟不太满意,凭什么一样是他的儿子,鬼王偏偏对周以光好到过分。果真,艳鬼,最善蛊惑人心。虽然做鬼也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品种都是先天决定的,但是周宇之,就是瞧不起他这个弟弟。当然,他俩也是相看两厌,平常惯以捉弄取笑对方为乐。

周以光皱着眉头扯掉哥哥揪着自己衣襟的手:“我乘凉呢,别碰我。”

眯着眼又灌下一大口酒,置气一样将喝空的酒坛子扔出好远,酒坛子轱辘轱辘到另外一个草垛后面,刚好落在一个黑影的脚下。这个黑影在这里躲着,谁也没有发现。

周宇之一拍脑门儿,忘了,周以光不喜欢别人碰他。但是没办法,最近不太平,周以光在外面厮混太久,父王今天让他无论如何也得把周以光带回天光殿。

周宇之心里嘀咕着:“你这么弱,发生点什么意外,还要连累我。你倒是悠闲,不管不顾的,害我跟在你后面替你担惊受怕。”

天光殿是地府七大殿之一,也是周以光自己的家。全地府总共一千盏冥灯,其中八百盏都在周以光他家,周以光住的地方,是全地府最亮堂的地方,惹人妒忌。

于是周宇之只得隔着一段距离,好言相劝,一边劝说一边恐吓:“最近出大事儿了,冥狱当中有一恶鬼逃脱,至今还在流窜。外面不安全,父王担心你,让我带你回去呢。”

周以光抬抬眼皮:“冥狱恶鬼?算什么大事儿,行了我知道了,改天就回。”

周以光恐怕是整个夜游地府最弱的鬼,偏偏没有一点自知之明。天不怕地不怕的,狂傲的不得了。

提起冥狱之时,灵力较高的周宇之似乎察觉到某个草垛背后有什么动静,仔细察觉一番,却什么都捕捉到,可能是自己疑神疑鬼了吧。

眯着眼还好说,周以光这一抬眼皮,入眼就是周宇之那一身蓝不蓝绿不绿的衣服,仿佛刺痛了周以光那双金贵的眼睛,他又补上一句:“阿弥陀佛,这身打扮,真丑。”

周宇之气得想动手打鬼,却拿他没办法,劝也劝不动,打也打不得。若是让父王知道自己对他宝贝疙瘩一样的老幺动了粗,非得扒下他的一层皮来。实话说,就算父王不拦着,他也未必下得去手。

周以光他既然有一手气死人的本事,就更有一手迷死人不偿命的本事,有时候随便一句话,暖的你直窜心窝子。看不起归看不起,进了一家门当了一家鬼,到底周宇之还是真心疼他的,当然,前提是周以光不与他争夺继任鬼王之位。

周宇之略显严肃:“不行,你今天必须跟我回去。”

“冥狱当中出逃的恶鬼非同寻常,他们把人抓走,是要油煎火烹的。他们也许会吃了你,把骨头一根一根拿出来,存着慢慢啃。你知道的,我们鬼通过吃掉对方,也能吸噬对方的灵力。”

“你有没有听说过,有的恶鬼会幻化自己的道场,一旦误闯,就没人救得了你。十年之前被降服的那只赤炎恶鬼,在自己的道场当中积蓄地热岩浆,岩浆在一口玄铁制成的大锅当中烧的滚沸,竟然生出灵魂。岩浆活了,就要吃东西,它会吞噬一切。”

“赤炎用死的岩浆炼化活得恶魔,又从地府当中逮来其它小鬼,投喂进那口岩浆当中,三魂七魄都被焚化,死状极其痛苦。”

“走吧,父王已经下了死命令......”

鬼这一生,何其波折。

所以做鬼,也是很危险的。

周以光耳根都要磨出茧子了:“行,我跟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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