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注视着男子,问道:“是陛下吗?”
“不是。”长公主否认道,“陛下是主婚人,待新娘子来了后,方能出场。”
乌云刚想问那这位是谁,长公主已抢先,铿锵道:“这位是你的亲生父亲。”
若说今日乌云心头的喜悦,一直高涨如山,这会就直接升到长生天上去了。他是如此开心,他成亲了,娶的是最爱的竹鸦,而且从未谋面的父亲,还来到新婚现场。
从此他们一家人,可以团圆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
乌云乐得笑出声来。
这一笑,醒了。
怅然环顾,他独自躺在偌大的床上,屋内烧着地龙,望着窗外,淡淡泛白,又是一天清晨。
乌云起身,将发辫都拨弄到脑后。
唤来婢女,服侍他梳洗。
梳洗完毕,乌云照例去向长公主请安。
请安回来,在屋内独自静坐,他却又陷入昨夜的梦里。
那真是一个香甜的梦,乌云忍不住将它记录下来。
他找来一笺乌云笺,云敖字多是极小极密的圈,能一笔写成:昨晚做梦了,身边睡着竹鸦,她说我俩成亲了,去拜堂,父亲也来了。
记录完,乌云情不自禁嘴角上扬。
这梦太完美的,的确,怎么看都不像真的。
他今年已经二十岁了,没有娶亲,依旧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而少年情人竹鸦,也早已分道扬镳,远远离去。
三年前,他曾经试图挽回,无果。如今,他没有了要同竹鸦再继续的心。
人都是要向前看的。
乌云重去了一趟长公主那,向母亲禀明,他不要许婚,他要广昭天下,在竹鸦馆选亲。
长公主听完一笑,觉得儿子这是胡闹,不可能成功。但收些妾室,发泄发泄,却也是可以的,便睁只眼闭着眼的应允下来,同时拨给乌云相关费用。
乌云在竹鸦馆,一选三年,不得良配。
他倦了,甚至觉得挑选佳人,是例行公事,是负担。可这一日又聚集了五十来位美人,自己开的头,得自己继续下去。乌云硬着头皮,出屏一扫,从左往右,似乎那个瘦瘦小小,穿着汉人服饰的少女,是最顺眼的。但第二眼,便觉出她身材的缺陷,五官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出局。
乌云抬手,这这那那,点了另外十名少女复试。
不过,那少女后来还是同他成了朋友。
他高兴的时候,陪着他。他低落的时候,仍不离不弃。有一回她帮他去江南弄一种鱼,两人分开,她仍不忘写信。
乌云接信在手,心中忽然想,无论何时何地,晓得有另外一个人,始终牵挂着自己。她似一盏灯,无论夜多深,总在等着他。两个人,一生一世,不就是这样吗?
翌日,乌云与长公主同桌食饭,试探着向母亲提起,有位女子对他不错,他有意……同她在一起。
长公主插肉的小刀停滞在空中,继而放在一旁:“哦?”长公主浅笑着挑起眉毛,端详乌云,“是你一直在讨好的,许了满城芍药的那个美人吗?”
“不是那个。是帮我弄来满城芍药的人。”
长公主重新拿起小刀剔食,低头道:“那你有空,可以带她来给我见见。”
乌云应声承诺下来,但仍过了半年有余,他才正式同淼淼在一起。
才正式带着淼淼,去见长公主。
之前,他一直表现得很淡漠,虽然认定,却仍想多考验她。
……
再后来,他俩在一起,某一回,想去漠北逛逛。
长公主那天心情很好,听一对小情侣提到这事,当即拿出百两黄金,资助两人的游费。
乌云谢过母亲,将黄金自收了。
接下来几天,淼淼一人整理两人行囊,免不了在乌云屋里翻翻捡捡,无意间瞧见许多他过去的东西。
乌云乐得给她看,淼淼发现一只木偶,他就给她讲,这是从哪从哪弄来,有怎样一段回忆和故事。淼淼发现一只小鼓,乌云不仅给她讲来历,甚至试了试音,见音色尚可,竟为她敲鼓,高歌。
他的鼓敲得极富魅力,淼淼是第一次见人敲击一下,鼓能双音甚至多重音的。乌云唱的歌是很晦涩的古云敖语,她听不懂,却不知不觉沉浸。
原本是欢乐一夜,好心情却因旧衣物里抖落的一只乌云笺而止,就像草原上的天气,晴空朗朗,瞬间下雨,瞬间雷暴。
淼淼找乌云对峙,问他这是什么?竹鸦才是他最爱?
乌云反倒自气起来,觉着淼淼心胸狭隘,无理取闹。
两个人置气,冷战一夜,乌云心想:淼淼这般坏脾气,要真同她一生一世,还得再考虑考虑。
最后是淼淼憋不住,主动向乌云认了错。
乌云:“你错哪了?”
“过去的事便过去了,我不该重提追究。”
乌云冷哼一声,非说要惩罚淼淼,这趟路费,她出!
淼淼答应下来。
但她身上钱财不多,乌云开销又大,喜欢许多外表吸睛,却毫无实用价值的物品——这些物品总是异常的贵。淼淼的钱袋子很快耗空,她不得不用幻术变戏法,沿路换钱。
乌云嫌她磨蹭,又觉丢人。
最后他们靠上了桑枝商队,捎带一程,来到漠北。
行一路,走走停停,淼淼遇着了许多人,结交了许多新朋友,渐渐的,便不难过了。
令她吃惊的是,无论是队中的商人,还是路上遇着的牧民,议论起王廷的事,老一辈不说,但只新一辈里,大伙最崇拜尊敬的,不是王子们,而是乌云大王。
彼此乌云身份未戳破,淼淼听了偷笑,用手指头戳乌云:“唉,你说他们干嘛崇拜你?”
乌云骄傲道:“自然是因为本王长得英俊。”
淼淼笑着,但她狡黠的眼神出卖了她——并不相信。她暂时撇下乌云,一个人悄悄去套话,去打听:“叔婶,你们为甚么最崇拜乌云大王?”
“因为大王才学冠绝,天下无双。”
淼淼听众人一说,回看乌云,越看,越觉着他身上是真有自然而然散发的才气和贵气。
其他人,学不来了。
淼淼心中欢喜,亦觉自己眼光最高。
淼淼从南来北,在大都时,就爱吃干奶皮,香气四溢,甜甜咸咸。
乌云常笑她,说她是南蛮子,奶皮应该是沏茶煮米时加进去的,哪有干吃嚼一嘴的?!
乌云嘲笑完,又感叹:“我从前也认识几个汉女,羊肉奶干这些,她们都吃不惯,有个甚至一吃就吐的。你倒是个另类,都爱吃,与我喜好相投。”
他伸臂搂住她,难得难得。
淼淼笑笑,低头不说话。其实云敖的食物,许多她都吃得勉强,说好吃,那是为了讨好乌云。
当然,还是有几样她是真心爱的,其中就有奶皮。
漠北是云敖公认的,产最好吃奶皮的地方。于是这一路,离得越近,她吃得越多。
有时候乌云早晨起来,见她在吃奶皮。乌云道:“茶里不是下了奶皮吗?怎么还单独吃,没吃够啊?”
“嗯。”
中午两人一起食饭,吃完手扒肉,淼淼竟又加一张奶皮。
乌云不由得叹气:“你是羊吗?”说完摇头,“草原上最贪吃的羊,也没你吃的多。”
淼淼虽然爱吃奶皮,却不懂挑选,这些奶皮都是乌云拿着她的钱,帮她去买的。每次买回来,他都要念叨,吃多了上火伤牙,又严厉道:“我要管着你了!这是最后一次,下次不许再吃了!”
她头拼命地点,一副乖乖的样子。
结果最多忍半天,甚至不一会儿,就左右言它,撒娇发嗲。乌云一脸严厉,任她翻花样。到了最后,乌云横她一眼:“说,究竟是有什么目的?”
淼淼把眼睛一睁大,水盈盈:“我想吃奶皮。”
乌云正喝着茶呢,听这话一口茶喷出来,哈哈大笑。
快到漠北时,淼淼挽着乌云的胳膊问:“唉,传闻漠北遍地都是瓜果,池塘里满满的不是水,而是奶,是这样吗?”
乌云哼哼:“那是你们汉人的偏见和无知,我们云敖几时有池塘里流着牛奶?”
淼淼抿唇而笑,仍旧挽着他胳膊。
“对了!”乌云一拍大腿,“还有什么池塘?那是海!”他们云敖人把湖泊唤作海,可在淼淼这汉女眼里,却总说是小小池塘。
淼淼又问:“据说漠北最有特色的,就是奔马大会,我们赶上时候没?”
乌云冷勾嘴角:“赶上是赶上了,但我可不打算带你去!我自己去过一次,没意思。”
淼淼闻言,虽嘟嘴,却不敢发话。
那乌云这趟带她来漠北,是要做甚么?
乌云带她去见了一位名唤余婶的老妇人。
据说,这位余婶曾做过长公主府的女仆。长公主政务繁多,乌云小时候多由这位余婶照顾……
乌云回忆过往,讲着讲着,竟向淼淼抱怨起来:“余婶饭菜做得可以,但就是爱切手,每回都弄得鲜血淋漓,导致我至今见不得庖厨。”
淼淼心想,贵公子不碰粗活呗,竟能找出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她笑笑,不接话。
两人去到余婶家里,老婶子见着来人,先楞了一会,而后双膝下拜:“奴婢参拜大王。”
“阿嬷快快请起。”
乌云搀扶起余婶,余婶问道:“大王,你只两个人来?”
“嗯。”
“这千里迢迢的路,殿下没有派遣车队护送吗?”
乌云以极其微小的幅度摇头。
淼淼这时似乎起了好奇,问余婶:“大王之前来,都是自带车队的么?”
余婶心想:是呀!长公主生怕亏待了爱子,大王哪次来,不是浩浩荡荡,前呼后拥,耗费千金。
但余婶是个经验丰富的仆从,见乌云讳莫如深,便同淼淼笑道:“没有没有,大王一贯是从简的。”
说着,余婶攥起淼淼的手,说这是大王带来给她瞧的第一位姑娘。
乌云含笑,耳根后悄悄红了。
余婶盯着淼淼打量半晌,夸淼淼漂亮。
乌云不满:“好了好了,别甚么违心的话都说得出来!”
乌云环顾四周,询问余婶:“阿嬷,你家男人怎么不在?”
余婶道:“合离三年了。”
“那你两个女儿呢?”
“都嫁出去了。”
“拉乌弟弟呢?”余婶的儿子叫拉乌,比乌云小一岁,两人是小时候的玩伴。
“他去桑枝走商了,来回得一年。”
“那么长的时间。”乌云感慨,“拉乌成亲了么?”
“没有呢。”余婶笑道,“所以他才说去桑枝走商,虽然辛苦,但能挣一笔丰厚的彩礼,将来好讨媳妇。”
乌云追问:“既然一人居住,你……怎么没回我母亲身边?”
余婶摇摇头,没有作答。这位慈爱的老妇人,依旧抓着冯安安的手,道:“明天就是我们漠北一年一度的奔马大会,姑娘,您一定要去看看!”余婶说着,转过头来看向乌云,“大王,一定要带淼淼姑娘去看看。”
gu903();“那有什么看头!本王不打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