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时小说家正文卷第一千九百九十三章鸿鹄南去“你就给你叔父添麻烦吧!”
“那柄剑……威力太大……等你什么时候修为入化神境界,再交于你,何况一路之上,你又用不到那柄剑!”
“你啊,都是你父皇宠的!”
“现在无法无天,这一回心意得逞了吧。”
公孙丽着一身宽松的粉色裙衫,小腹微微挺着,一手轻轻抚摸着,看着身边和自己撒娇的阳滋。
便是有些无奈和感慨。
一晃之间,阳滋也快长大了,她的性情的确和当年的自己有些像,甚至于有过之而无不及!
昔年,卫国濮阳之地,自己上有大父公孙羽宠爱,身边还有师兄弟爱护,也是这般恣意的样子。
那时候的自己,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到,自己会进入咸阳宫的。
还会成为诸夏万民口中暴虐之国秦国国君的女人!
往昔如风,接下来才是日子。
天明那孩子,很好,而且每隔一段时间,陆丰那边就会有专门的消息传来,自己很喜欢天明现在的动静。
远离诸夏纷争,做一个偏远之地的县令很好,而且任嚣也有照顾,似乎……陆丰之地拓展的也不错。
阳滋……无论如何,接下来也该有所思了,年岁都在变大,出去见一见诸夏风光也不错。
高儿……似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心思也在渐渐变化,有些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那孩子在想些什么。
如今,腹中还有一个孩子,不知道会是男孩,还是女孩。
自己希望是女孩,因为她会拥有和阳滋一般无二的荣宠,诸夏间所有的荣耀都会存在。
若是男孩,公孙丽不知道该如何办了。
一个高儿都令自己头痛了。
再来一个……怕是心力更为耗费了。
“父皇可是说过的,当年母亲行走诸夏,便是一身游侠之装,手持长剑,行正义之事的。”
“阳滋也想要和母亲一样嘛。”
阳滋觉得还是有那柄剑傍身,才更加的有模有样,否则,总感觉少了一点什么。
“你母亲当年也是一个威名远播的侠女!”
嬴政又是大笑。
少幼之时,自己在邯郸见过丽儿一次,那个时候,她救了自己一次,故而一直未有相忘。
后来,野王之城,竟然机缘再次见到。
现在细细想来,一切都是那么的有趣。
“你叔父的那柄剑,你就不用想了。”
“真想要剑器的话,就用我当年行走江湖的那柄剑吧。”
“虽过了多年,却也是时常呵护,就是锋芒不显,正和你所用。”
“清儿,去将那柄剑取来!”
武真郡侯的那柄剑……威力太大,太过于锋芒外显,以阳滋现在先天的境界,持之……足以横行先天层次了。
再加上玄奇莫测的阴阳术,遇上化神层次,都可简单争锋。
她现在还不能把握那柄剑!
想要剑器……,倒也有一个选择。
单手抚摸着阳滋的秀发,小丫头要离开咸阳宫,自己还真有些舍不得,随即,对着旁侧的清儿看去。
“是,夫人!”
侍女清儿福身一礼,便是转身离去。
“母亲当年用过的剑器!”
“那……也好!”
“谢谢母亲!”
本以为母亲真不给自己剑器傍身了,想不到还有额外精细,阳滋俏丽的面上,顿然大喜。
清脆之音悦耳,双臂抱着母亲,嗅着母亲身上的熟悉气息,自己就要离开母亲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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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之间,也是有些舍不得。
却是母亲不可能出宫的。
更别说现在还怀有身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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