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乐倒是没有多想,她可不知道自己面对的货,装嫩比她还厉害,漆刷得比她猛多了。
一般悖逆之魂一旦得到机遇重生、穿越或者莫名拥有了什么金手指,立刻觉得自己变成整个世界的主角。
肯定是老天都觉得对不起我,要我重新来过,别人都是为了衬托我或者等着被我打脸的,我才是真理,我做什么都是正确的。
于是心安理得去伤害别人,因为整个世界都欠他一辈子的幸福。
所以谭乐觉得闫豆豆一定是被“她”给吓到,跟当初的娇小姐陈君一样,没胆子跟一个女鬼叫嚣,却敢把怨气撒到无辜的自己头上。
黑夜里,谭乐无需掩饰自己,她看着闫豆豆的方向阴森而恶毒的笑了。
她却不知道,视力已经快达到夜眼的林夕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
谭乐知道,闫豆豆又完蛋了,所有被她拿到初潮血的,都活不过年去。
平日里曾经被那女鬼吸了经血的,等到她脱棺而出之日,也会苍老二十多年,瞬间变成中年大妈。
谭乐的确是个重生而来之人。
她家里只有她跟弟弟两个,父亲体弱多病,母亲一个人苦撑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
谭乐知道,她的一切都是要给弟弟让路的。
她读初一的时候,弟弟上小学五年级。
谭母说,女娃子家,识得自己的名字就行了,又考不上大学,读书有什么用?你又不是小白屯的丁佳慧。
小白屯的丁佳慧考上了QH大学,听说出来就是副县级,拿到录取通知书那会,县教育局局长和县里两个领导带着他们中学的校长、教导主任和所有学科的老师敲锣打鼓去了人家家里,又送东西又送钱,十里八村都传开了,说老丁家这下祖坟都冒青烟了。
还有一年听说丁佳慧就分配了,只要是考进京城那三个大学的,学费都是县里给出。
谭母总强调她脑子笨,没人家丁佳慧的本事,就别糟践家里的钱,钱还留着给父亲看病给小弟念书呢!
谭乐撇嘴,还不是重男轻女?小弟成绩还不如她呢,怎么小弟念书就行,她念书就是糟践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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