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阿什福德跟他爹一点儿都不像。他不贪心,不傲慢,脾气不坏,也不招人讨厌。可他虽说没什么特别的缺点,优点却也不明显。在韦茅斯的游艺会上,在巴斯富贵人家的客厅里,常能听到认识他的时髦人士赞他是“天下最有魅力的男士”。然而,他们说这话,也只是表示他谈吐还算合宜,舞跳得还过得去,打猎、赌钱也刚好达到一位绅士应有的频率。论模样,埃文个头相当高,身材大家都说好。有人觉得他长得帅,可这绝不代表所有人的意见。他的相貌有两个缺陷:一是鼻子太长,二是脸上总带着一副嘲讽的神情。还有,他头发带着点儿红色——谁都知道,红头发的人无论如何也称不上帅。
他爹死的时候,他一门心思都在计划如何追求一位年轻姑娘。出事的当天,他刚从什鲁斯伯里回来,仆人一报丧,他立马想到丧事对他求婚可会有什么影响。如今是更容易让她答应了呢,还是更难了?
其实,他二人结婚,本应是天下最容易办成的事了。两边的朋友都十分看好这门婚事;女方的哥哥——也是她唯一的亲人——恨不得比埃文本人还急。劳伦斯·阿什福德当初确曾以女方家境贫寒为由,对婚事百般阻挠,不过他既然已经把自己给冻死了,也就等于放弃了阻挠的权利。
埃文追求这位小姐,也是众所周知的事了,过了个把月,周围人都热切期盼二人订婚之日,却迟迟不能如愿。倒不是因为她不喜欢他——埃文坚信,她是喜欢他的,只是有时候,他感觉她似乎单纯是为了同他吵架才喜欢上他的。他实在不明白其中缘由。他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按她的要求洗心革面:玩牌、赌博渐渐地都停了,酒如今也不怎么喝了——一天基本不超过一瓶。他跟她说过,只要她高兴,他并不介意多去几趟教堂,一礼拜一次——两次也没问题,只要她愿意。可她却让他凭自己的良心做判断,说这种事情不是别人能够决定得了的。他知道巴斯、布莱顿、韦茅斯、乔丁汉这等地方自己去得那么频繁,她不高兴,于是劝她不必担心这些地方的女人——她们自有魅力,可他并不把她们放在眼里。而她却说她担心的不是这回事——她从来也没担心过这些,她只希望他能找点儿正经事做。她这不是说教——她自己比谁都喜欢度假,可若是假期没有尽头——这难道就是他的追求吗?这难道真让他快乐吗?
他听她的劝。于是,在过去的一年里,他接连不断地设计出一套又一套的方案,想做这种职业,或是想搞那种研究。这些方案本身是非常好的。他曾想过出钱扶助落魄的诗人;他曾想过要攻读法律、到莱姆里吉斯的海滩上搜寻化石、学习锻铁;找过去的一位熟人打听农业新技术、研究神学,并要把一本工程方面的专着读完——这本书写得相当吸引人,他确定曾在两三年前把它放在他爹书房紧里面一张小桌上了。这些计划一经实施,种种困难才显现。落魄的诗歌天才比他想象中难觅;(1)法律专着十分枯燥;懂农业技术的那位朋友叫什么,他已经想不起来了;打算前往莱姆里吉斯,天却下起了大雨。
事情就这么一样一样搁下了,他对那位年轻姑娘说他真希望几年前自己参军就好了。没有什么比当一名海军更适合他的!可当时他爹说什么都不答应,结果他一晃都二十八了,如今再想当海军,已经太迟了。
这位出奇爱找事儿的年轻姑娘名叫阿拉贝拉·伍德霍普,她父亲生前是克兰伯里(2)一地圣瑞信教堂的助理牧师。劳伦斯·阿什福德死的时候,阿拉贝拉正在格洛斯特郡一个村子里走访朋友,并多待了些时日。她哥哥就在这个村做助理牧师。葬礼当天一早,埃文便接到了她的吊唁。信上说了一切该说的话——对其丧父深表同情,然而考虑到老阿什福德父亲当得并不称职,目前也不必太悲痛。然而除了这些,她字里行间体现出更深的意味。她是关心他的。她只恨自己身在他乡,关键时刻剩他孤身一人,没个朋友安慰。
埃文于是立马做好了打算——对他而言,比目前更有利的形势怕是再难找了。她此刻一定满心焦虑、对他满怀同情,这情绪以后不会再有;而他如今恐怕也是这辈子最富的时候。(她说她不在乎他有多少钱,而他总不相信她真有那么不在乎。)他觉得在葬礼之后应适当隔一段时日再求婚——三天大概总可以了。于是,第四天一早,他便吩咐仆人替他收拾好行装、备好马匹,直奔格洛斯特而去了。
他带上了家里那位新男仆做随从。他之前跟这位男仆长谈一场,发现这人挺有干劲,也颇有些见识和能力。能被挑中,这位男仆自是十分高兴(虽然虚荣心告诉他,入选是自然而然的)。既然我们的新男仆如今已经越过了事业的巅峰,走出传奇,踏入凡间,方便起见,我们不如像对待普通人一样,给他个名号——唤他杰里米·约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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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赶路,他们经历的无非是旅人惯会遇到的小磨难:有个人莫名其妙地放狗出来冲他们狂吠,于是吵了一架;埃文的马突然表现出发病的征兆,一度引起恐慌,经详查,发现只是装样。第二天上午,他二人走到一片风光秀丽的所在——四周是冬日的树林、起伏缓和的群山,还有一片片看上去富饶多产、划分齐整的农田。此时的杰里米·约翰斯正酝酿着气场——少爷新近继承了大片土地,自己作为贴身仆人,还不得练练端多大的架子才合称。而埃文心里装的,则是伍德霍普小姐。
如今终于要见到她了,他却开始担心她是否会接受他。她若在她哥哥身边,埃文还能感到欣慰——亲爱的亨利一力赞成这门亲事,没少劝他妹妹。而至于她住的朋友家,埃文就不那么放心了。那家两口子,先生是一位神职人员。他不认识这位先生,可他自己年纪轻轻、手头阔绰,又任性惯了,像他这样的人对神职人员自然不会信任——谁知道这家人成天向她灌输什么高风亮节、什么无谓的自我牺牲精神呢?
日头低低挂在天上,地上影子拖得好长。树枝上、洼地里,尚未消融的冰霜闪着光。见有人在田里耕作,他想起自家的佃农,这些人总是伍小姐关心的对象。想象中一段对话在他脑中浮现:“家里的佃户,你打算怎么办?”她会问。——“打算怎么办?”他反问。——“是啊,”她会说,“你打算如何减轻他们的负担?你爸爸剥削得人家一分钱不剩,害人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我知道,”他答道,“我从来也没替我爸开脱。”——“你降租子了吗?”她会问,“跟教区委员会谈过了吗?你有没有想过给老年人建些收容所,给孩子们开间学校?”
“她这会儿要是净谈租子、收容所、办学校什么的,也太没道理了!”埃文郁闷地想,“毕竟我爸上礼拜二刚死。”
“哎,这真是怪了!”杰里米·约翰斯叫道。
“唔?”埃文问了一声。他发觉他俩已在一座白色的大门前站住了脚。路边有间白色粉刷、模样齐整的小屋,看上去刚盖起来没多久,六面墙壁,安着哥特式样的窗子。
“收路费的人哪儿去了?”杰里米问道。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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