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纪念品,战利品?答应我,你看看就好,别撕碎了,好吗?要知道,这可能是你的子嗣曼弗雷德为数不多的物品了。”达克乌斯对着看着纸上内容的弗拉德说道,这张纸是他的人类朋友威廉三世交给他的,就像他说的那样,来自曼弗雷德,他也确实准备像他所说的那样,作为一种癖好留下来。
就像达克乌斯之前告诉沃特的那样,那张信应该留下,并且裱起来。结果,沃特也确实很听他的话,从他出发去林场的时候,在克拉卡隆德庄园区收到兄弟那封信的沃特把信裱了起来,放在了查佩尤托办公室的办公桌上。
“曼弗雷德!曼弗雷德!他就像一头野兽,总是饥肠辘辘。他不断地吞噬,却永远不会满足。”弗拉德的脸不断地扭曲着,看到最后,他怒极反笑,露出尖牙说道。
“生活真不公平,不是吗?”达克乌斯把叶锤夹在腋下,低头捡起了信,吹了吹信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后收了回去,他感叹道。
“曼弗雷德,他人呢?”弗拉德的目光黯淡了下去,脸上的笑容也随着消失,他的脸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老,仿佛他长久以来赖以为生的信念早受到了剧烈的打击。
“很抱歉,他死了。在你围攻阿尔道夫的那一天,他死在了莫尔园,不得不说……这真是一种讽刺,一名吸血鬼死在了莫尔园,死在了莫尔黑卫的围攻下,多么戏剧性。”
“我教给他的第一堂课是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无论我们作何努力,无论我们如何奋力挣扎,世界都不会停止前进。时间的车轮不会停止,帝国也会不断崛起衰落,如果我们不谨慎,我们也会被这车轮碾为尘埃,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中。所以我们也必须不断改变,不断适应,才能生存下去。”
弗拉德安静了下来,他感觉他身上的力气消失了,如果没有饮血剑的支撑,他会倒在地上。就像达克乌斯说的那样,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他能感觉到一股极其强大的能量在汇聚着,即使他的子嗣们没有被不远处的怪物杀死,也逃不过接下来的浩劫。
“我了解他,我了解他的内心深处潜藏着什么样的怪物,我应该杀了他,我应该把他锁起来……”弗拉德呢喃着。
“不过,他没有提到一些什么有用的消息,比如你的戒指,你曾经的名字。哦,对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达克乌斯·地狱之灾,一名精灵,远处的那位人类你应该认识,西格玛教派的大神官,威廉三世,你们曾经对过话。另一位是我的副官、扈从,弗拉奈斯·塔凯亚。
那位是我的未婚妻,德鲁萨拉,有这么一瞬间,我多么希望你能参加我和我未婚妻的婚礼,但……”达克乌斯介绍的同时,不停的指着,说到最后,他抬起的左手,不断地挥舞着,似乎要把他没说完的话表达出来一样。
“达克乌斯?我记住你的名字了,你的未婚妻?她很强大。或许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没有机会了,但我会祝福你。”
“感谢你的祝福,是的,她很强大,我爱她的同时,很尊敬她。她就是她,独特的存在,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她不是我的宠物,她永远不会活在我的阴影下,她就是她。”
“呵……”弗拉德干笑着,他看向了德鲁萨拉,他在寻找他的妻子,扫视一圈后,他并没有看到伊莎贝拉的踪迹,他摇着头接着说道,“就像你一样,我也很爱我的妻子,我从来不会拒绝她,我会给她我所拥有的一切。”
“唉……我之前的部署是错误的,我应该让托兰迪尔来这边的,这样他就能把发生的一切记录下来。可惜……对了,当你听到德鲁萨拉这个名字的时候你有一种熟悉感吗?”
“没有!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弗拉德思索片刻后,摇头说道。
“看来纳迦什没有跟你提到过这些,那你手中的剑……纳迦什或许也没有告诉你的来历?”
“我很好奇,你活了多久?你为什么会知道……纳迦什?”弗拉德有些惊讶了,他居然从一个精灵的口中,听到了那个遥远的名字。
“恐怕让你失望了,我才36岁,但……我知道很多秘密?就像我知道我朋友手里的锤子是假的,并不是西格玛击败纳迦什、击败德拉克费尔斯时使用的,而且我还知道真锤子在哪,就像我知道你叫瓦拉尼什的时候与涅芙瑞塔的关系,对了,我现在非常的好奇……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伊莎贝拉,涅芙瑞塔,你更爱谁?”
“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抱歉,我不能回答你,这是我的秘密!但我可以分享一些我知道的,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
“有一段时间,我爱过涅芙瑞塔,当我看清了她的本质后,我不再爱她。涅芙瑞塔在做她一直在做的事,统治!统治着我们用血与火征服的土地,多么天真的少女啊,但这就是女王,不是吗?”弗拉德说到最后笑了出来。
“我越来越后悔了,我应该弄一张桌子摆在这里,再从我朋友那弄些热红酒。我们应该坐下来,煮酒……论英雄?啊,真是抱歉,请原谅我的安排不周。”达克乌斯说到最后,对着弗拉德鞠躬,仿佛他真的后悔自己的安排不周一样。
“我接受你的道歉,我的朋友,我们……算是朋友吗?”
“当然,我的朋友,我们是朋友,你是我的第二位吸血鬼朋友。我能从你脸上的好奇,感觉到你要问什么。严格来说,我的第一位吸血鬼朋友是一位莱弥亚姐妹,但她与涅芙瑞塔并没有什么关系,她游离在吸血鬼的体系外。说的更直白些,尽管她是吸血鬼,但她与你们混的不是一个圈子,她在我们那非常的……吃的开?我的同伴,我的爱人很喜欢她、尊敬她。”
“但终究是吸血鬼不是吗?”
“但她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很满足,这样不好吗?”
“她把我的戒指拿走了?”
“是的,是的,她拿走了你的戒指,我没有强迫她,她反而很乐意这么做,这对她来说是值得兴奋和被铭记的冒险故事。她成功了,很抱歉,在某种角度上说,你在这个传奇故事中扮演着一种类似垫脚石的角色。
我知道你的秘密,就像我知道那枚戒指向这把剑一样来自纳迦什的馈赠,我还知道你戴上戒指后经历了什么,但……他们似乎并不感激你的作为。而且我可不想在哪天我睡觉的时候,你出现在我的卧室里。我是精灵,我还能活非常久,久到不需要变成吸血鬼。”
“我想见见她,我想看看是谁拿走了我的戒指。”
“非常抱歉,我让她躲起来了,她可承受不住接下来的湮灭。我们可以谈论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哈肯?还有那些你所熟悉的存在,艾博赫拉什?”
“我的朋友,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来的不是时候,你知道的太多了。一枚可笑的黄铜戒指,因为这枚戒指,我的戒指反而丢了,现在我要死了。”
“黄铜戒指?抱歉,打断一下,那枚黄铜戒指可不普通,反而非常强大。如果你戴上黄铜戒指,没有被黄铜戒指摧毁的话,你会变得更加强大,你可以支配阴影,成为真正的王。”
“但我的戒指丢了,不是吗?”
“确实。”
“让我们重回刚才的话题吧,我们……我们所有人,莱弥亚最后的儿女,我们是吸血鬼的起源。伍索兰?那个老怪物应该死了?至少我认为是这样,如果我们这种生物真的能够死去的话。乌索然?一个可悲的宫廷小丑,一直生活在涅芙瑞塔的阴影下。”
“但你是喀穆里人啊,怎么就成莱弥亚最后的儿女了?”达克乌斯只是寻思了一番,他并没有把这话说出来,他不想打断弗拉德的倾诉。
“艾博赫拉什,他在战斗,但他是为了自己而战,在他同样看清了涅芙瑞塔的本质后。他不会侍奉纳迦什,也不会侍奉其他任何人或神。
瓦拉齐?他太鲁莽了,他是一名勇士,而不是掌控时局的帅才。或许,我不应该这么评价瓦拉齐,他就一个虚伪的孽畜,利用道义和荣耀为野蛮人那般的嗜血疯狂辩解。
瓦拉齐和他那群嗜血的疯子不过是对艾博赫拉什拙劣的模仿,与他们并列简直是对艾博赫拉什的侮辱。事实上,我认为这世上没有任何战士能与艾博赫拉什相提并论,无论生前还是死后。
如果可以,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求能再次与艾博赫拉什并肩作战,就像在莱弥亚时那样。”弗拉德沉默了一会儿后缓缓说道,就像他说的那样,不远处的精灵是他的朋友,因为精灵懂他,理解他,他不介意把他自己理解和所看到的东西分享出来,说到最后,他叹了一口气。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瓦拉齐死了,对了,你还记得卢瑟吗?卢瑟·哈肯?”达克乌斯耸了耸肩说道。
“卢瑟?卢图尔?卢图尔·哈肯?”
“是的,是的,我几年前见过他,他是一名海盗,而且在新大陆上建立了一个帝国。对了,他还给帝国首府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新贝克!”
弗拉德笑了起来,说完的达克乌斯也笑了起来,两人的笑声持续着,就像达克乌斯讲了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一样。
“他……疯了,他的意识被击垮了,他惹到了他不该惹的存在。我终结了他的统治,但我没有杀死他,我把他扔进了大海里,或许……那是海盗最好的归宿吧?起码,我没有把他关在吊笼里,让太阳蒸发他。”
“不得不说,你的做法,很……有创意?生活真不公平,不是吗?好斗的瓦拉齐死了,而懦弱的卢图尔活着,而且还一直活下去。”
“是的,对了,问一个问题,尼克劳斯跟着你来了,还是像康拉德那样,被你留在了希尔瓦尼亚?”达克乌斯点头认同的时候,突然寻思到了一个问题。
“尼克劳斯?他很独特……他留在了希尔瓦尼亚,或许此时他在寻求新的权力之路?你为什么会关注他?”
尼克劳斯·冯·卡斯坦因这个名字或许很陌生,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让人耳熟能详的名字,诺克特拉斯伯爵。(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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