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里传来她的声音,清爽,如早晨的山间清泉。
这是他从业这么多年来听到的最好的声音,他脑海里蓦地浮现一句话:天使吻过的喉咙。
一曲唱完,她打开收音室的门出来,打算听许风川提意见,或者说,喷她……
上次被批得狗血淋头,那狗血的味道苏慕斯还记得清清楚楚,至今心有余悸。
许风川见苏慕斯还站着,指了指角落:“那边有椅子,可以搬过来坐。”
墙边靠着几只椅子。
苏慕斯简直是受宠若惊,屁颠屁颠搬了椅子,丝毫不客气地放到他身边,凑到音响前等他指导。
许风川目光落在MIDI键盘上,不语,似乎在沉思。
半晌,许风川才悠悠开口:“这首,还行。”
他的助理默默倒了两杯热水端上来。跟了许风川那么多年,他清楚地知道,许风川对音乐高标准、严要求,业内很少有人能达到他严苛的标准。这个所谓的还行,其实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
苏慕斯心吊到嗓子眼,直到他慢悠悠说完,才落回原位。紧张过后,欣喜慢慢涌上来:“这首可以用吗?”
许风川:“勉强能入耳,你自己写的?”
“是,写了好几天。”
“学过钢琴?”
“我主修乐器就是钢琴。”
许风川若有所思,他听得出这钢琴演奏的功底很扎实。集创作和演唱于一身,倒是个难得一见的创作型歌手。他不禁对苏慕斯多了几分欣赏。
“有些地方要改一下。”许风川调出音轨,“这句的和弦可以调整一下。”
苏慕斯听得很认真,从曲子的某小节的修改,到某句和弦的讨论,许风川都讲得鞭辟入里。
随后,许风川开始讲她唱歌的问题:“这一段情感处理有些偏差。”
……
沉迷其中,苏慕斯一点也没察觉到时间的流逝。直到讲完,发现已经过了两个多小时。
许风川看了一下时间,也讲的差不多了。
他看苏慕斯一点也没有不耐的表情,好感度又上升了些。现在的艺人都很浮躁,很少有像她一样能沉下心来做音乐的了,他顿时有些惜才之意,多了句嘴:“做音乐就像雕刻璞玉,要一遍一遍打磨,精益求精。懂吗?”
苏慕斯点头,诚恳地说:“我明白。”这两个小时下来,她了解到许风川在音乐上的造诣远比以前教她的大学教授们都高出许多,她心服口服。
过几天她们的歌就要上会,音乐制作部和公关部的领导都要听一下这期要发的歌,考量一下质量。
“去找间录音室,重新录,记得叫上配唱制作人和录音师。”
“我没有……”
许风川抬眼,有些意外,据他所知,李锦曼已经配备了包括录音师、配唱制作人、和声编写和个人混音师的幕后团队了。都是一个节目出来的,区别这么大吗?
许风川略一思索,懒懒地靠到椅背上,大方慷慨:“我的人借你。”
这意思就是她歌曲的后期他承包了!苏慕斯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了。
要知道许风川是金牌制作人,他的音乐团队就是业内实力顶尖的团队。公司请他给她们当制作人,也就是帮忙把关一下,后期的混音等工作公司会另外安排,是不需要他的人亲自做的。
现在他肯把自己的人借给她,是对她另一种意义上的肯定。
苏慕斯深深地看着他,真心实意地:“谢谢。”
****
月明星稀,天色漆黑。
黑色宾利以最高限速的速度疾驰在路上。
后座的男人闭着眼睛靠在椅背。短短几天时间他跑到了国内最北边的城市考察,结束后又马不停蹄转机到沿海的旅游城市接待远道而来的外国商务团,这个商务团接下来要和那边的分公司签一笔大单,为表重视,曲朝越亲自接待陪同了一整天。
这几天都没怎么休息过,现在又急匆匆赶回来,就算是铁人也会觉得累。
杨志透过后视镜看到曲朝越疲惫的神色,请示道:“曲总,已经下高速了,是回临海别墅吗?”
曲氏集团的市值增速最近有所放缓,而几个主要竞争对手集团势头却很凶猛,隐隐有逼近之势。以曲总在商业上的野心,接下来恐怕还有几场硬仗要打。
杨志想,曲总连轴转这么多天,是该回去养精蓄锐一番了。
前方信号灯变红,车子停下。
曲朝越睁眼,视线落到车外。下了高速,马路便热闹起来,熙熙攘攘之声涌入车内。
人行道上有小姑娘,扎着丸子头,头上戴着毛绒绒的耳套,蹦蹦跳跳地跑过去。青春又有活力,不知怎的,透过她,曲朝越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大雪中小心翼翼缓慢前行的身影。
他忽然问:“她在哪?”
不需要指名道姓,杨志知道是谁。
“据说前几天都在家里,好像在忙音乐上的事。今天的行程羽彤还没汇报,我问一下。”
杨志噼里啪啦敲了几下手机,得到回复后转达:“羽彤说,太太今天去了辰娱,现在还在辰娱大楼。”
曲朝越双腿交叠,手指在腿上敲了敲,忽然问:“鸿畅接下来的庆典,辰娱策划得怎么样了?”
鸿畅是曲氏集团旗下的房地产公司,在城西有一块住宅用地已经建成,准备开始预售。这个庆典就是用来炒热气氛为预售做准备的。这个庆典辰娱是协办方。
虽然不明白曲总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件事,杨志还是麻利地汇报:“策划部正在做,时间比较紧,这几天都在加班赶工。”
曲朝越“嗯”了一声,不假思索地吩咐:“去辰娱看看。”
信号灯由红转绿,黑色宾利驶入路口,左转掉头,开往去辰娱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排版。
高亮:今天不更,周六日两天都更四千多字肥章补。请小可爱们见谅~
第18章
晚上,商业街人头攒动,路边的小摊门庭若市。
一股香味从窗外飘进来,微甜,是烤红薯的味道。
曲朝越侧目,烤红薯的摊贩是个中年人,他动作熟练地将红薯装到袋子里递给顾客。
曲朝越:“停车。”
司机靠边停下,杨志注意到曲朝越的目光停留之处,他询问:“曲总,我下去买?”
曲朝越长腿一迈,下了车:“不用。”
他自己亲自去买。
许是这家的红薯比较好吃,小摊前围着许多人,有的人往前挤,不经意擦碰到他的手,他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默默地往旁边走了几步。
别的小年轻一挤上来就跟老板要红薯,扫码付款一气呵成。一波接一波。曲朝越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颇有些不习惯。他自小受精英教育,吃定制三餐,唯一一次路边摊体验是苏慕wedfrtyukk;斯带他去的,实在没有经验,只能傻站在一旁。
过了好一会儿,摊主才注意到他。摊主一下就看出曲朝越的处境,主动问他:“你要几个红薯?”
曲朝越想了想,要了四个。
“好勒。不好意思啊,我们这人手不足,让你等久了。”摊主装了红薯给他,特意挑了四个大个的,还冒着烟。
曲朝越扫码付款,摊主麻利地给下一位顾客装红薯,边热情地招呼曲朝越:“你是第一次来买吧。我们家红薯二十年老招牌了,香甜软糯,吃过的都说好吃,回头客多着呢。你吃过了保准还想吃。”
跟摊主热情似火的态度相比,曲朝越就显得很冷淡,笑都没给一个,微微颔首,提着红薯就走了。
店主觉得他大概是等久了有些脾气,倒也不在意,还招呼他下次再来。
曲朝越想到摊前人山人海的画面,在心里回答:不会有下次了。
车辆再次行驶在路上。霓虹闪烁,车载电台播着晚间新闻,车内弥漫着烤红薯的香气,跟多年前记忆里的味道不谋而合地相似。
他本不是个喜欢回忆过去的人,唯有关于九岁那年的事情,总在不经意间想起,或者梦到。
曲家和冯家是世交,他父亲曲德明和同辈的冯鸿博由于生意合作,走得很近。九岁那年,父母因为公事要去国外一段时间,恰逢那时候爷爷身体出了点问题,住了院,考虑到他和冯千柔差不多年纪,父亲便让他暂时在冯家住几天。
那个所谓的“几天”,持续了一个多月。
他自小心智比较成熟,在同龄人还沉浸在捉迷藏跳飞机的小游戏时,他已经将初中的教学课本都自学完了。在长辈眼里,他是难得一见的天才。
但在同龄人眼里,他就是格格不入的怪胎。
在冯家的那段时间,由于他沉默寡言,不爱参与冯千柔他们那群小孩子的小游戏,被他们排斥在外。
他也不在意,一个人在冯家的后花园看书,一坐就是一整天。一开始冯家长辈怕他孤单,会主动和他说话,问他要不要出去逛逛。但见他天性寡淡,不爱搭理人,也就随他去了。
冯家的后花园便默认成了曲朝越的私人领地,非必要不踏足,不打扰他。
日照正好,他一个人坐在石桌前,阳光在书页投下斑驳的树影,也在他侧脸塑上金边。
和光同尘,此间少年。苏慕斯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景象。当时仅六岁的她描述不出那副画面,但却莫名地喜欢画面中心的这个小哥哥。
“哥哥,你在做什么?”苏慕斯比桌子矮,踮着脚想看看是什么东西能引得小哥哥如此专注,却因为身高始终看不到那东西的真面目。
清净被打破,曲朝越低头,就看到扒拉在桌沿的小不点。有点肉嘟嘟的脸,清澈明亮的眸子,像个小团子,可爱至极。
但可爱有什么用?小姑娘出尘卓越的颜值并不能抢走曲朝越对阅读的兴趣,他继续看书,翻了一页。
苏慕斯见小哥哥不理睬自己,又问他:“哥哥,你怎么一个人?你是在玩躲猫猫吗?”她刚才在前院看到别的小朋友了,他们在玩躲猫猫。
曲朝越心想:躲猫猫?那种幼稚的游戏他从不参与。
苏慕斯想看看桌上究竟是什么,小短腿一蹬,使劲跳了一下。
她是跳起来看到了桌上的东西,是书。但也仅仅是一下,她就落回原位,还因为身上的衣服太厚,平衡不了身体而踉跄了一下。
小团子忽然蹦起来,曲朝越有被惊到,看她要往后倒,不自觉伸手扶了一把,帮她稳住。
他以为差点摔倒她会害怕,没想到她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得意洋洋:“我看到了书。哥哥在看书。”
“……”无聊。曲朝越默默收回手,按着书页,并警告她,“别跳了。”
苏慕斯稍微歪了歪头,似乎在思考什么。
接下来,曲朝越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想不开搭理了她一下,这简直是个喇叭精,不断在他耳边叽叽喳喳——
“你一个人不无聊吗?”
“哥哥,你和我玩吗?”
“哥哥,你理理我。”
“……”曲朝越的书一页都没翻,一个字都看不下去。
苏慕斯摇了摇他的手臂:“哥哥,你没听见吗?”
曲朝越忍无可忍:“别吵,我要看书。”
苏慕斯一怔,挂在他手臂的小胖手灰溜溜地放下去。
总算安静了。曲朝越深呼一口气,视线落在书页上,很快投入到书本里。
树影摇晃,阳光照射的角度渐渐随着时间变化,直到云朵盖住了太阳。不知不觉过了一下午。
曲朝越将书本合上,稍微放松一直紧绷的身体,转头就看到蹲在一旁玩泥巴的小团子。
她还在啊?他以为她早就跑去别的地方玩了。
苏慕斯见他在看自己,立刻迈着小短腿跑过来:“哥哥,你书看完了吗?”
曲朝越不置一词。
苏慕斯一点没察觉到他冷淡的态度,从怀里掏出一朵小红花:“哥哥,给你。”
她的脸上沾了灰,小手也沾了泥巴。小红花却被保护得很好,一尘不染,只是在怀里被压扁了……
曲朝越看着她举到跟前的花,犹豫要不要接,虽然她的花没有沾到泥,但看样子就是在院子里随便摘的,不知道干不干净。
苏慕斯又把花往前递了一寸:“老师说,小朋友表现好就要奖励小红花。这是奖励哥哥的小红花,哥哥很棒。”
她觉得哥哥一直在看书,就是在学习,认真的小朋友都要奖励小红花。
对上这样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曲朝越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话。迟疑片刻,还是伸手接过她的花,想了想,夹在书页里当书签。
“你叫什么名字?”曲朝越问。
“我叫苏慕斯。慕斯蛋糕的慕斯。哥哥你喜欢吃慕斯蛋糕吗?”
“不。”他不喜欢吃甜。
“这样呀,我超喜欢的。”苏慕斯笑着,眼睛弯成月牙。
后来,苏慕斯经常来找他,每次不是给他带糖果,就是给他带她的一些小玩具。
其实他不吃糖,对玩具也没兴趣。
每次到最后都是苏慕斯自己把糖果吃掉,自己在一边玩玩具。
他看书,她就在一边安静地自己玩。只在他中途休息或者结束的时候,她才凑过来和他说话,还是聒噪得像只喇叭精,把她的各种事情说给他听。
他始终想不明白,怎么她总有那么多话讲?
后来,他的目光总不自觉地停在她身上,而且时间越来越长,逐渐从看书变成了看她。
他发现,看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玩泥巴,也挺有趣。
书本的书签也多了起来,她每次都摘一朵小红花奖励他。很快,他的书除了墨香,还多了清新的花香。
某一天,曲朝越注意到她玩的时候特别心不在焉,经常偷偷瞄他,特别反常。
第N次被偷喵后,曲朝越一把合上书。
像按了开关一样,苏慕斯一下子弹跳起来:“小哥哥!你看完了?”今天这么早呀?
曲朝越瞥她:“嗯。”其实没看完,只是想看看她到底要玩什么把戏。
苏慕斯把小红花递给他,曲朝越接过,驾轻就熟地夹在书里。
“小哥哥,我们今天出去玩吧。”
不等曲朝越说话,她主动拉起他的手:“走,我带你去。”
曲朝越并不习惯这种亲昵的接触,下意识想甩开。他的手冻得冰凉,蓦地被她稚嫩的手心一握。她大概是一直在阳光下跑来跑去,软软的手心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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