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忽然就不想放开了。
算了,看在她这么多天都安分地不打扰他的份上,随她去吧。
两个小孩穿过庭院,出了大门,去了附近的儿童公园。
公园里很多小孩子在玩旋转木马,欢声笑语充斥。气氛影响,苏慕斯也跟着笑起来。
曲朝越只觉得有点吵,那些游乐设施他可不玩,幼稚!
但很快他发现他想错了,苏慕斯拉着他,路过旋转木马时头也不转,径直越过。
她带他来到一家红薯摊前,摊前的热气暖烘烘,红薯很香。
“妈妈说红薯是粗粮,小朋友要多吃烤红薯,吃了会健康。”
曲朝越视线落在小摊前的招牌:红薯五块一个,八块两个。
苏慕斯从口袋里扒拉出皱巴巴的零钱:“小哥哥,我请你吃,我有钱。”是攒的零花钱呢。
曲朝越沉默着,其实他不是很想吃,路边的东西看起来就不干净……
正在这时,有个小孩跑过来,手上拿着兔耳朵气球。
地面不平,他忽然踢到了什么,啪叽一下摔倒了,气球磕到地上的石子,啪地一下破了。
他正倒在她们身旁,气球爆破声吓得苏慕斯一抖。
曲朝越反射性握紧她的手。
“呜哇,我的气球,哇呜呜呜……”小孩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看上去凄惨急了。
苏慕斯看了一会儿,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手足无措地看向曲朝越寻求帮助。
曲朝越木着一张脸,只觉得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对此漠不关心。
耳边的小孩哭声非常嘹亮,苏慕斯想了想,松开曲朝越的手,伸进口袋拿出零钱递给他:“呐,弟弟,钱给你,再买一个就好了。”
曲朝越看着空落落的手,脸上终于有了些微的表情,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小屁孩非常不顺眼。
小孩抽泣着接过了钱。
“不哭了啊。”苏慕斯拍了拍他的背。
其实她比他大不了多少,但自觉要拿出姐姐的样子。
小孩手上拿着钱,向卖气球的商贩跑去。
苏慕斯恋恋不舍地看着他的背影,其实不舍的是自己的钱……
算了,谁让她是大姐姐呢!
苏慕斯双手捏着衣服,垂着头:“小哥哥,对不起,不能请你吃烤红薯了。”
她看起来很愧疚,鬼使神差地,曲朝越拍了拍她的头:“没关系。”反正他也不想吃……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眼前一亮:“等明天,明天我再来请你吃烤红薯。”
“……”明天还吃?曲朝越感觉自己被烤红薯扼住了命运的后脖颈。
怕他不信,苏慕斯急急地说:“是真的,明天我找爸爸拿钱,就有钱请哥哥吃红薯了。”
看着她期待地等他回答的样子,曲朝越沉默半晌,还是点头:“好。”
两人又溜回了冯家后院。天色已晚,苏慕斯要走了,不然爸爸该找她了。
临走前,她像个老婆子一样叮嘱他:“小哥哥,明天我请你吃烤红薯哦,你要等我。”
曲朝越忽然想起,她一直叫自己哥哥,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曲朝越。”
“咦?”
“我叫曲朝越。”六岁的小屁孩记性不好,他难得地体贴起来,重复了一遍。
苏慕斯郑重地点头:“小哥哥叫曲朝越,我记住了。”
第二天一早,曲朝越就去了后花园。直到午后,她也没有来,曲朝越猜她是睡过头了。
……
夕阳西下,光线不再适合看书了。她还是没来。
暮去朝来,直到他被父母接走那天,他都没再遇见过她。
离开冯家那天,曲朝越盯着她常蹲着玩的角落看了好一会儿,心里终于确信:这个小骗子,她食言了。
“曲总,到了。”
杨志的声音将曲朝越拉回现实。
目光重新聚焦,四周空旷寂静,原来是已经到了辰娱的地下车库。这个点,车库已经没几辆车了,大家都走了。
杨志帮他开车门,曲朝越大步一迈,走向专用电梯。
电梯门擦得锃亮,电梯内的电视广告正播到辰娱前段时间的歌手访谈。苏慕斯坐在那,贴身裙子勾勒出凹凸有致的身材。
主持人问道:“你年纪轻轻就从一流的音乐学府进修归来,一回国就在比赛中脱颖而出,可以说是顺风顺水了。不知道你的人生中有没有什么缺憾呢?”
“有个最大的缺憾,就是小时候和最重要的人分别了,那时候不懂事,以为只是普通的分别,第二天还会再见,所以用很稀松平常的态度去面对。没想到后来是后会无期。”
曲朝越闻言,目不转睛地看着屏幕。最重要的人?他微不可察地勾起嘴角。
苏慕斯:“现在想起来就是很后悔,为什么当时告别的时候没有更用力一点,这样也许会记得更深刻一些。”
还知道后悔,也不枉他当初等了她那么多天。曲朝越听着心里舒服多了。
主持人问:“那个人是谁?”
“那个人是我妈妈。”
“叮~”电梯到了。
曲·自作多情·朝越迈出电梯,步伐果断,脸有点黑。
作者有话要说:告别的时候要用力一点——引自《后会无期》
第19章
许风川的配唱制作人和录音师跟了她一天,在他们的指导下,苏慕斯才真正理解许风川所谓的“精益求精”是什么意思。
有时候她什么都没察觉出来,他们却能敏锐地抓出她某个句子里面咬字的瑕疵,探讨指导,再重录。有时候一句歌词的情绪把握不到位就要录十几遍。
这样录出来的歌确实比她自己一个人唱的质量好很多,但这样做的工作量很大,且费心费力,加之苏慕斯和他们也是第一次合作,需要磨合,一天下来只录好了两节。
慢工出细活,苏慕斯也不着急。
录到晚上时,苏慕斯感到嗓子眼痒,咳了两声。
录音师斟酌了片刻,让她休息,明天再录。
接下来要录曲子的高音部分。而人的嗓音最佳状态时间段是下午2-5点之间,现在已经错过这个时间段了,况且她已经录了一天了,该让嗓子休息一下了。
苏慕斯没有意见。
送走制作人和录音师后,苏慕斯让羽彤也先回去。
录音室只剩她一个人了。她坐到监听室里,打算再听一听今天录好的曲子。
她放了扬声,悠扬的音乐在空荡荡的录音室里回荡,夹着一丝不合时宜的味道。
这地方只有各种设备和电线,难道是电线烧了?苏慕斯低头看了看电线,同时使劲吸了吸鼻子,大脑接收味蕾传来的讯息,又回传出结论来:是烤红薯的味道呢。
等等,烤红薯?电线还能烧出烤红薯的味道?
苏慕斯腾地站起来,转身。
三天未见的曲朝越此时正站在门口,一手插兜,另一只手提着袋子。烤红薯的味道正是来自于此。
曲朝越去策划部视察了一圈后,就让杨志先回去,自己过来了。
他在这站了许久了,只是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发现。
急切地赶回来,但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忽然不知道说什么,索性静静地看她。
苏慕斯小跑过来,视线在他提的袋子上短暂停留,又抬头看他:“曲朝越?你怎么来了?”
她笑嘻嘻地,仿佛已经忘了上次发生的不愉快。
离婚协议的事还梗在心头,曲朝越心里始终有一根刺。但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这样笑脸相迎,等于伸过来一个台阶。
曲朝越不想和她僵着,决定顺着台阶下。
他是来找她的。话欲说出口,又想到她那天提出要多签几份离婚协议的时候也是这样笑,心里那根刺又开始作祟。话到嘴边变成了:“过来视察慰问。”
苏慕斯疑惑:“这么晚视察?还有人在吗?”
曲朝越早就想好答案,对答如流:“嗯,策划部。”
策划部在楼下,苏慕斯去吃晚饭的时候还遇到过策划部负责这个项目的人,听他们唠嗑,知道最近集团另一家公司有个庆典要交给辰娱办,时间紧任务重,已经加班了好几个通宵。
好在辰娱的薪资是业内最高水平,大家虽然有些怨言,却也干劲十足。曲朝越作为领导,大概是来给员工慰问鼓劲的。
苏慕斯想着,视线落到他手上的袋子,笑容更甚了:“你真是个好老板。大晚上能见到你真是太高兴了。”
见她如此直白地表达赞赏和高兴,曲朝越心里的抑郁一扫而光,一手握拳轻咳一声掩饰笑意:“谬赞了。”
苏慕斯眼睛亮晶晶的:“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曲朝越正在思考怎么回答。他不善言辞,还没想好用什么语言把“自己特意买的”这份心意表达出来。
她迫不及待地说:“是烤红薯吧,这个味我最熟了,绝不会认错。”苏慕斯眨了眨眼睛,视线没离开过红薯。
曲朝越注视着她的笑容,她笑得如此灿烂耀眼。
他忽然有个猜测:“笑得这么开心,是因为看到了红薯?”
苏慕斯的回答验证了他的猜测:“是呀,我最喜欢红薯了,忙到现在刚好饿了!”
敢情笑容是给红薯的,不是给他的。
曲朝越暗嘲自己又自作多情了,把这袋红薯丢到她怀里:“拿去。”
“哎?都给我吗?这怎么好意思?”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脸上却笑得跟朵花似的。
曲朝越一想到自己还比不上路边五块一个的红薯,一股郁气直逼上来。
苏慕斯已经坐下囫囵吃了起来,唯爱与美食不可辜负,她已经注定不会有爱了,那就更加不能辜负嘴边的美食了!
曲朝越在苏慕斯身边坐下,他知道她的食量,一个红薯肯定不够。尽管面色不虞,他还是从袋子里又拿了一个番薯出来,帮她掰开,又剥了皮。
等她吃完第二个红薯,曲朝越才问:“还要吗?”
苏慕斯摸了摸肚皮,似乎比平时更涨了些:“还想吃,但吃不下了。”
“想吃明天再买。”他完全忘了自己刚刚立过不会再去买的flag。
她说不吃了,曲朝越才掰开第三个红薯,试了一口。
苏慕斯托着下巴,这下轮到她看他吃了:“好吃吗?”她跟他分享了最喜欢的东西,特别想得到认同。
如果苏慕斯了解曲朝越,她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答案显而易见。
曲朝越不喜欢甜的东西,红薯香甜软糯,不是他的口味。
曲朝越举着咬了一口的红薯,犹豫着要不要丢掉。抬眸正对上苏慕斯期待的表情,鬼使神差地又咬了一口。
苏慕斯觉得他是用行动来回答她了,眼睛笑成月牙,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
“小时候别的小孩都喜欢吃糖,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喜欢吃红薯。我家附近有个小摊,每天下午就烤红薯,可香了。我妈说红薯营养好,多吃红薯才会健康,我就把烤红薯当作我的零食,经常去买。”
“我现在长得健健康康又高又瘦,还这么好看,都是我妈的功劳。”
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和我爸无关,我爸顶多起了个拖后腿的作用。”
曲朝越视线从她的脸落到她修长的天鹅颈和线条明显的锁骨上,好看是好看,但瘦了点。
听到她对父母的评价如此天差地别,曲朝越一点也不奇怪。他知道苏慕斯和她父亲关系很不好。
可能是红薯的味道勾起了小时候的回忆,关于她父亲的事她一句都不想多提,却说了很多小时候的事,大多数关于她的妈妈。
如果是以前,曲朝越从来无法想象自己坐在这吃着路边摊食物听别人讲故事的画面。他对自己的人生尚且觉得无趣,更没有兴趣倾听别人的人生。
但现在他却听得津津有味,甚至能忍着胃里的恶心感把红薯吃完。
还未等他将剩下的薯皮丢掉,苏慕斯又递过来一个:“给。”
“……”曲朝越感觉到胃部的强烈抗议。
苏慕斯径直取过他手里的薯皮,把剥好的最后一个红薯放到他手里:“剥好的,趁热吃。”
她亲手剥的。这个认识令他成功无视身体器官的强烈阻止,将吃光红薯这项任务进行到底。
“这个红薯的味道和小时候吃的一模一样,让我想起了好多小时候的事情。我依稀记得小时候还带一个小哥哥去买过。”
曲朝越一顿,她还记得?
“那个小哥哥很喜欢看书。我每次找他玩他都不爱搭理我,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高冷!”想到自己以前总是热脸贴冷屁股,苏慕斯忽然为小时候的自己忿忿不平。
“他不理你,你为什么还要找他玩?”
苏慕斯不假思索:“因为好看啊,他长得好看。”她从小的时候就是颜狗了。
“不过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么多年没见,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曲朝越不动声色地问:“你记得他的名字吗?”
苏慕斯摇头:“六岁那年发生的事了,怎么可能记得。而且他好像从来就没告诉过我他叫什么。”
曲朝越动作一顿,他说过,可她没有记住。这个骗子,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
手里的番薯忽然更加难以入口了,好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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