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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曲朝越不动声色地打量她,眼皮还有点肿,昨晚还是哭了太久了。

杨志不知何时已经来了别墅,见到她点了个头:“太太早安。”

苏慕斯毫不吝啬地回了他一个笑:“早上有行程?”

杨志毫不避讳地将曲朝越的行程说给她听:“是,曲总要出席鸿畅的项目会议。”

苏慕斯“哦”了一声,坐到餐桌前。

曲朝越倒了杯热牛奶放在她面前,又递了个三明治给她。

苏慕斯接过:“谢谢。”礼尚往来地夹了个煎蛋给他。

两人心照不宣地没再提及昨晚的事,但关系似乎更近了一步,互动得很自然。

这些全部落在杨特助眼里,他欣慰一笑:历经多年,他家曲总卡住的追妻进度条总算加载出来了。

早餐还没吃完,手机铃声叮咚作响。

两人同款手机,默认铃声一模一样,苏慕斯原以为是曲朝越的工作电话,不做理睬,直到杨特助提醒,才发现是自己的手机响。

一看,陌生的电话。难道是推销广告或者诈骗电话?

苏慕斯迟疑地接起:“喂?”

“苏慕斯?你在哪?”

“你是……许风川?”许大制作居然会给自己打电话。太讶异,苏慕斯直接叫出了他的大名。

他似乎有很紧要的事情,无暇计较称呼的事:“现在立刻来辰娱七楼,二号会议室,立刻。”

苏慕斯听得出他态度很严肃,可以想象电话那头他凝重的表情。她不自觉捏紧了手机,能让许风川如此着急的,一定是很严重的事情。

苏慕斯腾地站起来,连早餐都顾不得吃完,拿起包就要走,她的车还没开回来,现在叫羽彤来接太费时间,不如自己打车。

曲朝越见她行色匆匆,问:“怎么回事?”

“有点事,要去辰娱一趟。”

曲朝越用纸巾擦了擦手:“我送你。”

苏慕斯脚步一顿,他不是要去鸿畅吗?

看出她的疑惑,曲朝越边走边整理袖口:“先送你去辰娱,时间来得及。”

作者有话要说:纪念“朝朝暮暮”CP第一个真正意义的拥抱;如果我又来求收藏预收《樱桃十分甜》你们会觉得太频繁吗?好的我懂辽,我不说,我绝对不会说《樱桃十分甜》很甜求收藏的!(顶锅盖逃跑)

第21章

一路上苏慕斯整颗心就没静下来过,许风川找她无非就是和曲子有关的事,是曲子出问题了吗?

联想到许风川的语气,苏慕斯有种不祥的预感。

“太太,已经到了。”

经杨特助提醒,苏慕斯回神,发现已经到了辰娱地下车库。

苏慕斯下了车,想了想,回过头跟曲朝越诚恳地说:“谢谢。”

谢的不止今天他的帮忙,还有昨晚。

杨志看了看手表,时间有点紧,一会得开高速了。

他问:“曲总,走吗?”

曲朝越坐着纹丝不动,他没有发话,司机就不敢动。

苏慕斯正小跑到电梯间。曲朝越上次给她穿的白布鞋,穿了一次后就一直放在鞋架上没动过。

今天出门前她在高跟鞋和白布鞋之间犹豫片刻,选了后者,现在正好方便行动。她不得不承认,直男的审美虽然不能看,但有时候挺实用。

进了电梯,她发现曲朝越的车还没走,在电梯门合上之前朝他挥了挥手,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

直到电梯门关上,曲朝越才收回视线,今天的她活泼开朗,丝毫不见昨晚的半分脆弱。这样很好,还是笑容适合她。

至于那个引起她伤心的人,以后他不会再提,在老婆和老丈人之间,他的选择毫不犹豫。

在他沉默的时间里,杨志接了个电话,是鸿畅那边打来确认大老板行程的。

在对方问到他们到哪了时,向来能说会道的杨特助难得地沉默了,难道说他们根本还没出发吗……

正斟酌措辞时,他接收到曲朝越询问的眼神,忙捂住手机话筒说:“曲总,是鸿畅秘书办的电话。”

曲朝越心领神会,正想吩咐司机出发,早上苏慕斯接电话时着急的样子浮现在脑海,他忽然改了主意:“会议推迟。”

随即推门,大步流星走向专用电梯。

***

苏慕斯到了二号会议室,发现阵仗比她想象的还大,不仅许风川、青姐,李锦曼、宣传部和单曲发行方的人,连总经理室的余荣余总都在。

在她来之前,会议室里鸦雀无声,她进来后,众人的目光便聚集在她身上,似乎等她很久了。

苏慕斯望向许风川,发现他沉着一张脸,严肃程度比她第一次见他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见她来了,许风川吩咐助理:“把李锦曼的歌放给她听。”

李锦曼?苏慕斯很快反应过来,李锦曼的单曲发行日子定得比她早,今天这个会议应该是用来讨论相关发行事宜的。只是李锦曼发歌,和她有什么关系?

苏慕斯一头雾水。

很快,她的疑惑在前奏放出来时转为震惊:这不是她作的《晨曦》吗?

随着歌曲的播放,苏慕斯的表情从震惊逐渐转为愤怒:李锦曼的歌怎么会和她创作的歌曲一模一样?

在歌曲播放的同时,许风川也在观察苏慕斯的表情。一开始听到李锦曼放的歌曲时,他非常愤怒。

李锦曼拿出来的歌曲,和苏慕斯当初发给他的一模一样,当时他发现了几个不足,指导苏慕斯做了修改,而现在放的这首还是最原始的版本,歌曲里的瑕疵还在。而李锦曼信誓旦旦表示这是她自己创作的。

正是因为这样,他更加分不清,她们两个是谁剽窃了对方的作品?是苏慕斯抄袭吗?一想到自己可能帮助一个抄袭者修改了抄袭来的作品,他就觉得恶心。

可现在看到苏慕斯的表情,不像装出来的,他又开始倾向于她是无辜的。

一曲终了,苏慕斯终于可以发问了:“这是怎么回事?”天知道刚才听的时候她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不打断。

许风川:“我才想问你怎么回事,你们俩的歌怎么一样?”李锦曼不像苏慕斯那么死皮赖脸,一开始拿着公司给的demo唱给他听,被他骂了一顿后直接受不了,后来再也不来了。反正他只是个挂名制作人,细节的事情都不需要他过问,她不来求教他也乐得轻松。这也导致直到这次会议,他才听到李锦曼歌曲的最终成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立刻叫来苏慕斯当面对质。

在座其他人闻言哗然,他们原本不知道许风川为什么忽然要把苏慕斯叫来,等待的期间他也不做解释,导致整个会场气氛凝滞。直到现在他这话,是指她们俩要发行的单曲一样,这不就是说她们俩有人抄袭吗?

现在人民的版权意识日渐觉醒,抄袭人人喊打,这要是发行出去了,要是苏慕斯抄袭李锦曼还来得及挽回,万一是李锦曼抄了苏慕斯,这事可就大了。

意识到这点,发行方心有余悸。

苏慕斯皱眉:“这个答案,我想只有锦曼才能给吧。”说着望向李锦曼。

李锦曼其实有些慌了,她一直攀着余荣这层关系,他算是对她百依百顺,连当初决赛时暗箱操作让她获胜的事都在她软磨硬泡下应了下来。原本有他撑腰,她根本不怕比不过苏慕斯。但自从新老板来之后,余总也变得畏手畏脚了,不敢在这次单曲比拼上做手脚。

没办法,她只能靠自己。她在选demo的时候特意买通小陶,让苏慕斯错过了会议时间。剩下的几首demo音调太低,不适合苏慕斯的嗓音,她以为自己胜券在握了。没想到她的歌被许风川批得一无是处,气愤之余她发现苏慕斯晚上在录音室听曲子,她便趁她走开之际偷走了音轨。

按她的计划,她的发行日子比苏慕斯早,等她发行了曲子后苏慕斯发现也来不及了,到时候她只要一口咬定是她自己创作的,余总一定会站她这边,而辰娱为了大事化小肯定会保她。

只是她千算万算都没算到,许风川居然听过苏慕斯的歌。他那么恃才傲物的一个人,居然肯指点一个放他鸽子的人?

想到这,李锦曼打算先发制人,只是底气明显不足:“我能给什么?我应该问你才对吧,你为什么要抄袭我写的歌?”

苏慕斯气笑了:“你这是贼喊捉贼呢?,《晨曦》的曲子和词都是我亲自写的,每一个音符、每一个词都不假他人之手,我倒要问问你怎么从我这偷走的?不,确切的说,是剽窃,你是怎么剽窃了我的作品的?”

李锦曼:“你胡说,这歌明明是我写的。先拿出来的也是我,你问问大家,听过你的曲子吗?根本没有。今天是我的单曲发行筹备会,你闯进来说我的歌是你写的,你有什么证据?”

苏慕斯冷笑:“按你的说法,谁先拿出来的就是谁的?”

李锦曼嘴硬:“那当然了。”

她入套了,苏慕斯勾起嘴角:“这可是你说的。”

李锦曼见她胸有成竹的样子,心里一慌。

苏慕斯转向许风川:“许制作,在此之前,你已经听过我这首歌了吧。我不知道李锦曼有没有拿这首歌给你听过,但我敢肯定她拿来的时间没有我早。所以你能帮我做个人证吗?”

她不知道李锦曼是什么时候偷走的音轨,但她在唱给许风川听之前一直在别墅里练歌,别人没有机会接触到这首歌。如果要说哪个环节出了纰漏,那肯定是在许风川指导之后了。

许风川看着她,极其冷漠地:“我不能。”

苏慕斯一怔。

许风川一副公正无私的态度:“她没有拿给我听过,今天是我第一次听她的歌。但这不足以证明这首歌是你写的。毕竟,在你拿给我之前,到底是你们谁先写出了《晨曦》我并不知晓。”

如果李锦曼拿出来的是修改版的《晨曦》,许风川就能作证,毕竟那是他和苏慕斯一起改的作品。但初始版本的《晨曦》是谁的,仅凭现有的信息他无法下定论。

苏慕斯皱眉,刚才太气愤,她都没注意李锦曼拿出来的是未修改的《晨曦》,也不知道她怎么偷的,连剽窃都没剽到最终版。当然,这也导致了她现在如此被动的局面。

李锦曼料定苏慕斯拿不出证据,挺胸:“苏慕斯,不要胡搅蛮缠了,比赛我是第一,你是第二,你就算不服气也不用干出这种没品的事吧,这丢的可是辰娱的脸。”

她还敢说名次的事,苏慕斯握拳:“名次的事有没有猫腻你自己清楚。但一码归一码,你剽窃我作品的事是事实……”

在座的人倒吸一口冷气,比赛是辰娱的余总亲自把关的,历来这些选秀比赛都是有暗箱操作的,这已经是辰娱默认的潜规则了,她居然赤/裸裸地把它说出来。这不是打余总的脸吗?

李锦曼打断她的话:“决赛是我们余总亲自把关的,你这是实力比不过我,就开始质疑规则,质疑余总?”

苏慕斯眉头皱得更深了,她刚才气得有些口不择言,被李锦曼一番添油加醋后,她注意到余荣的脸色已经不太好看了。

这个时候得罪余荣,对她而言会更不利。

果然,余总拍了桌子:“比赛输了就输了,但干出抄袭的事来,只会让人觉得你人品低劣,输不起。”

在座的都是人精,一听就听出了风向。余总这是倾向于李锦曼,话里意有所指啊。

苏慕斯指了指李锦曼:“余总,你这是直接站边她了吗?她一点证据都拿不出来,你不觉得你的站边太草率了吗?”

余荣环顾四周:“草率吗?我不觉得。从来只有差生抄优生的份,你们觉得会有第一名去抄第二名的事吗?”

被他扫到的人都不敢反驳,只附和——

“余总说的是。”

“余总说得有道理。”

“没错,说第二抄第一我信,哪有第一抄第二的理?”

青姐看着,干着急。但两个都是她带的艺人,手心手背都是肉,她也没办法偏帮谁,是以保持沉默。

苏慕斯脸涨得通红,心脏跳得飞快,被气的。余荣颠倒黑白,这些旁观的人却是非不分。

苏慕斯声音气得发抖:“凡事要讲证据。余荣,你好歹是个上市公司总经理,说话不带脑子,空口鉴定我抄她,你的逻辑是死了吗?”

余荣当辰娱的总经理十几年了,只有他指着别人鼻子骂的份,哪有别人指着他骂的份?

他当即拍桌站起,手颤着指苏慕斯:“你们听听,说话蛮横无理,这种女人干出抄袭的事我也不奇怪!”

他的手都快戳到她脸上了,苏慕斯余光瞥到李锦曼小人得志的嘴脸,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苏慕斯,要忍住,不要被转移视线,当务之急是解决抄袭的事情!

又深吸了两口气,苏慕斯压抑着声音:“余总,刚才是我反应过激了,言辞不当,请你别计较。我忽然想到,我有办法能够证明《晨曦》是我亲自创作的。”

李锦曼的笑容倏地消失:“我的单曲马上要进入发行阶段了,时间紧迫,你不要再故意拖延时间了!耽误了时间,公司的损失你赔得起吗?”话是这么说,微微颤抖的声线却暴露了她内心的忐忑不安。

余荣还记恨苏慕斯刚才的无礼:“我不想听你说话,你给我出去。”

苏慕斯急急地说:“李锦曼不能发行这首歌。这是她抄袭的,发出去你们就不怕辰娱名誉受损吗?孰轻孰重余总你分不清吗?给我点时间,我能证明《晨曦》是我写的。”

她无意识地提高了分贝,余荣耳朵嗡嗡响,不耐烦地摆手。

李锦曼生怕她把证据拿出来,连忙上前把她往门边推搡:“余总都让你出去了,没听到吗?”

苏慕斯被推得踉跄。

正好此时门被推开,曲朝越刚要迈进会议室就看到一道纤细的背影往后倒,这身影十几分钟之前还和他坐在一起。

曲朝越来不及思索,下意识揽住她的腰,手上用力把她带到怀里。

第22章

苏慕斯以为自己会摔个四脚朝天,心里把余荣和李锦曼的祖宗问候了百八十遍。

出乎意料的,她跌入了一个怀抱,温暖来自紧贴着背部的身躯,也来自腰间的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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