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现在江湖上姓洪的牛人还有几个?就是那个刚刚爬上洪家当家位置的洪黎明。当时我身边的兄弟都死光了,就剩我一个,被那群王八蛋拿刀追了四条街,后来跑不动了,只能等死。结果那家伙神经病一样冲了出来。」
「神经病一样?」张恒喃喃地重复了林勇的形容。
「是啊,太他妈有病了。他应该是路过,身边也没带几个人,我们又没什么交情,说起来还算仇家。对了,他最近还抢了我们一个码头。照理说,我被人砍死,他看着应该挺爽啊,可他居然出了手。为了救我,他胸口还挨了一刀。你说他是为什么?」
林勇眉头紧皱,真的是很为难。
「这又抢我码头,又为我挨了刀,你说日后江湖相见,到底是砍他好呢,还是谢谢他好呢?」
张恒也眉头紧皱。
不是为难,而是心里那滋味酸辣苦涩得太厉害,像鲜肉腌在浓度百分百的辣椒水里。
大好机会。
却眼睁睁把机会放走了。
那人就躺在他脚下,毫无反抗之力,为什么不杀?
那人就躺在床上,胸膛上缠着的纱布透着血腥和药的混合气味,触手可及,为什么不问?
可就算问了,知道答案又如何。
你救了林勇,那害了策哥的账怎么算?
你吃了我给你泡的面,是不是就当我,还了你为我做的那些小羊排,炖牛肉?
砸了那个纷纷扬扬落雪花的水晶球,是不是就把当初说要带我去看雪的承诺,像吃一棵生菜似的吃掉了?
张老大泥雕木偶一样矗立床边,目光落在虽然重伤,但好歹活下来的兄弟身上,觉得心里那团狰狞的荆棘,又长出了几根新刺,在很深的地方扎了许多新伤,扎出鲜血淋淋。
原来自己傻乎乎没有问的那道伤,就是眼前的林勇的一条命。
而离开之前,那碗尚有余温的放了整包调味料的面汤,到底倒在了什么地方?
「对了,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被林勇一问,张恒把脑海里浮现的那男人凝视他的眼神狠狠抹去,回过神来。
「老子当然是很机警机智的逃出来的。」张恒悻悻地说。
这个答案相当于废话。
不过林勇重伤在身,对这些细节也懒得追问,江湖混久了,被对头打埋伏、绑架、囚禁的事已见怪不怪。当了俘虏,当然就是想尽了办法,斗智斗勇地逃。说透了,都是老一套。
还是先说正事。
「那大嫂呢?」林勇问。
「大嫂?」张恒一愣。
「杜设计师啊。洪黎明不是把你们两个一起抓了吗?你应该把他也救出来了吧?」
张恒这才发现,欧阳宝引以为豪的家族确实有两把刷子,情报网做得极好。
原来莱亚家族利用杜云轩要胁古策的事,到现在还是个机密,林勇他们根本没听见风声,只知道策哥大展神威杀了密西西比地头蛇,然后身陷地牢,然而尚未洞悉其中内情。
「大嫂没和我在一起。」
「啊?」林勇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但很快就挤出一丝安慰的笑容,「没事,我也明白你那把刷子不够使。你能自己逃出来就不错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等我伤好了,我们再一起去把大嫂救出来。洪黎明关人质的地方,你有没有摸清楚?不过摸清楚也没用,像洪黎明那样精明的人,知道你逃走了,一定会把剩下的人质转移地方。」
洪黎明,洪黎明,洪黎明……
这三个字,每个字都是一根刺,死死扎在心脏上,拔都拔不出来。
张恒只是听到这三个字,就疼得不知如何是好。就算说一千一万遍,那家伙害了策哥,做什么补偿都无济于事,都罪该万死,然而疼就是疼,毫无道理。
林勇也可恶,居然一连把这个名字,在张恒面前说了两遍。
「你刚才不是说他是个神经病?现在又变成精明了?我看你才是神经病。」张恒心情很糟,语气也随之变得很糟,「另外,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我得到消息,大嫂已经不在洪黎明手上了。」
「不在洪黎明手上,那在谁手上?」
「好像是一个叫兰迪.莱亚的。听说策哥是被他用大嫂要胁,才在密西西比冒险行动。」
不能不把得到的消息说出来,江湖险恶,处处陷阱,如果对兄弟隐瞒重要情报,不知道会引发多严重的后果。
总要让林勇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是这样,我们就奇怪策哥为什么干这种不要命的事。卑鄙的混帐!那个什么兰迪.莱亚,我们迟早剁了他!」林勇大怒,「不过他是怎么把大嫂弄到手的?一定是洪黎明把大嫂送了人!王八蛋,这家伙我们非杀了他!」
又是这名字,又是这要命的三个字。
张恒蓦地走神了一秒,也不知被哪种本能神使鬼差地驱使,居然说了一句,「他可是救了你一命。」
「就冲他把大嫂送人,让策哥的对头要胁策哥,别说他救我一条命,就算他救了我十条命,我也饶不了他。」林勇一点犹豫也没有,如果不是因为伤太重,连说话有气无力,恐怕已经下床拿刀去找救命恩人算帐了。
「我没有说他大嫂送给了策哥的对头。」
「可你刚才说……」
「我只说大嫂被莱亚家族的人抓了,没说洪黎明和莱亚家族的人勾搭。」张恒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话,但他真的很想这样相信下去,「也许大嫂和我一样,从洪黎明那里逃走了,然后又被莱亚抓了。也许洪黎明也是被莱亚利用的。」
「你怎么好像在帮姓洪的说话?」林勇奇怪地打量他一眼。
「我看你是失血过多,脑子缺氧坏掉了。姓洪的抓了老子当人质,却救了你的命。欠他人情的是你,如果说有人帮他说话,那也只可能是你。至于恒哥我,」张恒冷冷地说,「和他只有仇,没有恩。」
恩恩爱爱。
没有恩,说不清还有没有爱?
心里堵得那么厉害,一定还剩着什么?如荆棘般带刺的一点什么。
像是厨房里散发出的挥之不去的羊肉汤香味。
像是夜色下刀光剑影中冲出,护在林勇前的那道高大身影。
像是欲说还休的,一道横亘在胸膛上的伤
洪黎明,你个混帐王八蛋。
张恒在心里低声骂着。
送大嫂,害策哥,你瞒着我。
救林勇,你瞒着我。
干坏事你不告诉老子,老子能理解;可是你做了好事,让老子欠了你的情,为什么也不告诉老子?难道以为从林勇嘴里知道,老子就会忽然幡然醒悟,对你满腔内疚,情不自禁地跑回你面前,哭着喊着说小明我们再重来一次?
做梦。
就算有那么一点惊讶,有那么一点动摇,有那么一点情不自禁,但是!反正!老子打死也不会重来一次。
药也下了,水晶球也砸了,面汤也泼了。
重来?
重个屁啊重……
第二十四章
叮嘱了林勇好好养伤,张恒像夜晚的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地走出单人病房。
临走前林勇还说起最近找不到张平,张恒告诉他不必担心,张平正待在一个宁静安全的地方。
连林勇都能被砍成这样,现在的江湖就如张恒料想的那样不平静,张恒再一次认为,他弟没能成功逃走,继续被关在学校里其实是一件好事。
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是因为他隐隐之中,对那只是曾经待过几天的地方,其实充满好感。
如今,要他亲口说出喜欢学校,喜欢看书,喜欢站在讲台上,俯视学生们的感觉,那是不可能的了。然而在万籁俱静的深夜时分,走在医院外那条安静无人的树荫大道之下,让人很难不想起幽静的校园。
好吧,打住。
那他妈的也不过是一场梦……
作为一位终于逃出囚笼,要重新直面江湖风浪的老大,张恒也觉得自己这伤春悲秋的状态很不对劲,为了伪装教授,最近或真或假的看了很多书,甚至重新背了几首古诗词,本来是准备在课堂上向学生炫一炫。
现在没必要炫了。
但看过的东西依然存在脑袋里,文绉绉的心情居然难以忘怀。
也许洪黎明说得对,自己天生就带着这么一股擦也擦不去的文艺气质。
打住!
为什么又想起洪黎明?
「他妈的,他妈的……你妈的,我妈的……」张恒抬头,看着从头顶枝桠树叶间透过的月色,愤愤不平地自言自语,「老子自由了,老子爱骂三字经,就骂三字经。你管得着吗?」
用力地甩甩头,把那三个字从脑子里狠狠甩到比月亮还远的地方,张老大开始冷静地思索正经事。
策哥不在,林勇受伤。
敌人很多,朋友很少。
情况前所未有的恶劣,正是自己报答策哥和兄弟们多年来生死交情的时候,可是怎么着手呢?
刚才在病房里和林勇谈了谈帮派的事,听林勇话里的意思,这次他被埋伏,可能帮派内部也有问题,不然林勇的行踪怎么会泄露出去,被对头堵个正着?
内部有问题不奇怪,策哥出了事,人心已经不稳,何况为了营救策哥,石头把最忠心最能干的那批好手都带走了,剩下这些人里,混进来一两只吃里扒外的杂碎,也不奇怪。
要和狗头张,霸王龙那些人打个你死我活,首先就要召集人马,但是,如今哪些手下是可以信任,可以生死相托的?这是一个问题。
张老大边走边思索,忽然很不是滋味地发现,当了这些年老大,关键时刻能拿得出手的人居然就那么小猫三两只。
主要是他的主管范围不对,掌管着华丽丽的夜总会,手底下的人马多是多,但专业不对口,大部分都是娇媚动人、会撒娇会发嗲的小姐,要不就是善于奉承客人,把人不露痕迹捧得舒舒服服的妈妈桑。
剩下那一小部分,就算挑出二分之一忠诚度绝对没问题的来,可……武力值又是个问题。
话说回来,在夜总会里看看场子,凶一凶不肯老实付钱的客人,需要什么武力值啊?像石头和林勇那样,总要在黑市军火交易里抛头颅洒热血的,武力值才够高。
唉,没有养兵千日,一时需要用兵,兵又从哪里来?要不和欧阳宝做个交易,问问西伯利亚杀手训练营里能不能雇佣几个高手出来?
想起自己那个不善学习,但还算善于杀人的学生,张恒回过神,在树荫下左顾右盼。
约好了在这见面,死小子怎么还不露面?
正等得不耐烦,裤兜里临时买来的手机无声震动。张恒掏出手机,按了接通。
一接通就低声骂了一句三字经,毫不客气地问,「欧阳宝,滚哪去了?老子都等半天了。」
为了躲避洪老大一定会展开的追捕,张恒故意随机挑了一间路边小店买了电话卡,目前知道这号码的只有欧阳宝,所以不用问都知道是谁打来的。
「教授,我被抓住了。」欧阳宝的声音无精打采。
张恒陡然一惊。
姓洪的真是豁出去了,动用了多大的资源啊,效率这么高。抓个专业杀手比逮只兔子还快?
「洪黎明呢?叫他听电话。」张恒一惊之后,迅速冷静下来,想到这么快就要再次听见那个人的声音,喉咙有点发涩。
「教授你误会了,不是姓洪的,我怎么可能被教授你都能摆平的怂货抓住?只是……唉,运气真他妈的背,撞到我家派来的人手上了。」
听见不是那个人,张恒一阵放松。
心里却又空落落的。
「哦,是你家里派来的,那至少不会把你弄死。我现在很忙,没空去救你。」恒哥这是江湖本色的无情无义,「你保重。」
「就这样啊?怎么说也是我冒着天大风险把你救出来,现在我落难了,你是不是应该有点愧疚,然后对我生出点师生之间的不道德感情……喂喂!我还没有说完!他妈的把手机还给我……」
电话里的欧阳宝不知对着谁颐指气使地大声嚷嚷,似乎有个男人说了一句「少爷该跟我回家了」,然后电话就此挂断。
张恒看着手机上通话结束的屏幕/萤光屏,真切地感受到自己又回到了熟悉的江湖。
前一刻拥有自由,下一刻就变了阶下囚。瞬息万变,脚下踩着的地方随时可能裂开,变成一张血盆大口吞噬掉一切,就是江湖。
只要一日仍在江湖漂,就必须绷紧神经,提高警惕。
大概,只有遥远的哥伦比亚大学的青草地上,图书馆大门的ALMAMATER雕像前,才适合寻找长久的安定和自在。
不过那离自己已经很远了,比天边的月亮还远,比被他从脑子里甩出去的那个姓洪的混蛋还远。
打住!
不许再想起那家伙。
江湖险恶,敌人正虎视眈眈,这样恍恍惚惚,精神不集中,是想找死吗?
不能再这样下去,打起精神来,绝不能给对头趁虚而入的机会!
张恒恶狠狠地命令自己振作起来,然后发现果然振作起来了,仿佛有一道电流从脊背闪电般掠过,甚至让他浑身猛然震颤。
不过,这精神暗示的力量是不是太惊人了?电流剧烈了点,打在身上,居然效果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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